1.学前教育研究
20世纪60年代以后,日本学前教育研究也很活跃。诸如开发早期智力、幼保一体化、幼小衔接、幼儿园和家庭教育的联系、学前教育与终身教育的关系等课题都有不少学者进行研究并取得了重要成果。
井深大是日本著名实业家、幼儿教育家及日本早期发展协会创始人。他于1970年出版了《到了幼儿园的年龄就太迟了》,书中列举大量事例说明:人的品德或能力并非天生,而是取决于3岁前的教育方法;早期教育得法,就可以充分发掘儿童的潜在能力,而儿童早期的潜能几乎是无限的。其主张与国外有关早期智力开发的主张相呼应,在日本学前教育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铃木镇一是日本的音乐教育家,早年留学德国,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潜心研究学前儿童小提琴教学,后创立“铃木方法”。他认为,才能并非天生,而是后天培养的结果;重要的是循循善诱,耐心创造条件激发学前儿童的学习热情。根据该信念,他对幼儿进行音乐熏陶,3岁后进行小提琴训练,开始时模仿唱片,熟练后学习识谱,6岁毕业。该方法不仅让儿童掌握了优秀琴艺,还培养了他们良好的品格和意志力。20世纪60年代后,铃木镇一的教育思想及其成果为国内外所瞩目。(www.daowen.com)
2.师资培训的发展
日本非常重视学前教育师资的培训与管理工作。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日本幼儿园及保育所的教师均被称为“保姆”。培养保姆的机构最早是东京女子师范学校开设的“保姆练习所”。1882年,文部省发布的《关于幼稚园的规则》规定,“幼稚园的保姆,必须是具有小学教员资格的女子,或得到其他府县知事许可者”。1901年,日本建立保姆资格鉴定制度,规定非保姆培训机构毕业的,经各府县小学教员鉴定委员会考核合格者,也可以取得保姆资格。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学校教育法》将幼儿园的“保姆”改称为“教谕”“助教谕”,同小学教师视为一致。所有幼儿园教师都必须获得任职资格证书。给教谕发普通资格证并终身有效,可在相应学校通用。给助教谕发临时资格证,有效期为三年。保育所的教师至今还被称为“保姆”。根据《儿童福利法》的规定,合格的保姆(即取得资格证书者)必须具备下述三项条件之一:(1)普通大学、短期大学或保姆养成所毕业生。(2)高中毕业后,在都、道、府、县举行的保姆考试中合格者。(3)从事儿童福利事业五年以上,经过厚生劳动大臣特批者。其中,符合第一项条件者,占保姆人数的60%以上。日本教师在职进修的途径很多,如插入大学相应的年级,当大学旁听生,参加开放大学学习,参加函授大学学习,进入教师研究院学习等。由此可见,日本对学前教育师资的质量要求是相当严格的。
通过本章内容可知,19世纪末和20世纪以来,英、法、德、美、苏、日六国的学前教育发展迅速。这个历史时期学前教育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新教育和进步教育阶段、智育中心主义占主导地位的阶段、强调儿童整体发展的阶段。由于国情不同,六国学前教育的发展都有自己的特点,但其发展和改革也呈现出一般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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