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3月,文部省颁布了《保育大纲》,这是由国家编制的日本第一部学前教育大纲。1956年,《保育大纲》被修订,并在此基础上推出了《幼儿园教育大纲》。1964年,为配合“人才开发”政策,以满足产业界经济高速增长的需求,文部省对1956年的《幼儿园教育大纲》进行修订并予以颁布。修订后的大纲规定日本幼儿园教育的基本方针是:(1)力求幼儿身心得到协调发展。(2)培养基本的生活习惯和正确的人生态度。(3)激发关心自然和社会现象的兴趣,培养初步思考能力。(4)提高幼儿的语言能力。(5)通过各种表达活动丰富幼儿的创造力。(6)培养幼儿的自立性。(7)因材施教。(8)结合幼儿的生活经验、兴趣、要求,全面教育。(9)完善幼儿园生活环境。(10)突出幼儿园特点和幼儿家庭教育密切配合。大纲将幼儿教育内容系统化,概括为六个方面,即健康、社会、自然、语言、音乐韵律、绘画手工,并对每个方面都提出了“理想目标”,要求“无遗漏地全部予以指导”。
20世纪80年代以后,日本已经成为经济大国。信息化社会到来,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日本政府更加重视国民教育的每个阶段。在1984年的日本教育改革中,政府把幼儿教育列为改革重点之一,要求培养创造型人才并注意全面发展。1989年,日本推出了新的《幼儿园教育纲要》。新纲要提出:“幼儿园教育的根本方针是根据幼儿时期的特征,通过环境来对幼儿进行培养。”幼儿教育的目标是:(1)为了幼儿健康、安全和幸福地生活,要培养其基本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态度,奠定其身心健康发展的基础。(2)培养幼儿对人的爱心和信赖感,形成其自立和合作的态度及初步的道德观念基础。(3)培养幼儿对自然等身边事物的兴趣和爱好,使其产生对这些事物丰富的情感和初步的思考能力。(4)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幼儿对语言的兴趣和关心,形成幼儿乐于通过说、听进行交流的态度和语言感觉。(5)通过多种多样的体验,培养幼儿丰富的感受性,使幼儿富于创造性。课程目标和内容围绕健康、人际关系、环境、语言和表现五大领域展开。总的来看,新纲要对幼儿园教育的方针、任务的规定较为简明,力求更符合当代社会对幼儿培养规格的需要。(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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