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外学前教育功能与发展

中外学前教育功能与发展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国政府将公立学前教育发展列为第七个五年计划的重点任务之一。1989年由总统正式颁布的《教育方针法》的附加报告明确规定了学前教育目标:“通过对美感的启蒙,对身体的意识、对灵巧动作的掌握和对集体生活的学习,发展幼儿的语言实践能力和个性,同时还应注意发现儿童在感觉、运动或智力方面的障碍,并做及早诊治。”这一目标实际上强调了法国学前教育的四重作用:启蒙教育、社会化、诊断和治疗,以及与小学的衔接。

中外学前教育功能与发展

法国政府将公立学前教育发展列为第七个五年(1976—1980)计划的重点任务之一。1975年的哈比(Haby)改革涉及学前、小学和中学的整个普通教育领域。1976年,政府颁布法令指出母育学校在普通教育中的重要意义,要求全面发展城市和农村学前教育,所有5岁儿童进入母育学校和小学幼儿班。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法国教育改革涉及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继续职业教育社会职业培训。1989年由总统正式颁布的《教育方针法》的附加报告明确规定了学前教育目标:“通过对美感的启蒙,对身体的意识、对灵巧动作的掌握和对集体生活的学习,发展幼儿的语言实践能力和个性,同时还应注意发现儿童在感觉、运动或智力方面的障碍,并做及早诊治。”这一目标实际上强调了法国学前教育的四重作用:启蒙教育、社会化、诊断和治疗,以及与小学的衔接。

法国一贯重视母育学校与初等学校的紧密联系,将学前师资和小学师资统称为“初级教师”,一律由省立师范学校负责培养。这是法国幼小衔接的一个有效措施。为使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既体现出合理的层次性,又反映出它们之间良好的过渡性,法国政府在1978年颁布的《哈比改革法》、1989年颁布的《教育方针法》和1990年颁布的《教育法案实施条例》中都提出要加强“幼小衔接”工作。其具体措施包括:(1)1990年,政府颁布政令决定推行基础教育改革,1991—1992学年在33个示范省实施,1992—1993学年在全国更大范围推行。(2)1990年,法国政府规定合并母育学校和初等学校的视导监督工作。(3)增加男性教师比例,鼓励男性教师进入母育学校担任教师。其中,基础教育改革把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合为一体,2~11岁儿童教育被分为三个连续的学习阶段,每个学习阶段一般由三个学年组成:初步学习阶段(2~5岁)包括母育学校的小班和中班;基础学习阶段(5~8岁)包括母育学校的大班和小学前两年;深入学习阶段(8~11岁)包括小学的后三年。每个阶段的教学活动按学生的能力和水平实行同学科、同水平分组教学。学习阶段实验和改革的意义在于重视学生个体差异和幼小衔接,并以学生为中心组织教学。(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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