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印度位于亚洲南部的印度半岛上,包括南亚次大陆上的所有国家,有记载的文明开始于公元前20世纪。公元前1500年左右,一个自称为雅利安人的外来游牧部落征服了当地居民并建立了最原始形态的国家。印度古代典籍《吠陀经》记载了这一历史时期的情形,故称这一历史时期为古代印度的“吠陀时期”,对印度影响巨大的种姓制度和宗教信仰就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
种姓制度为印度所特有,这是一种等级森严的阶级压迫制度。它根据社会分工把人划分为四个等级,也就是构成四种种姓。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第三等级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当地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前两种种姓为高级种姓,婆罗门权力高于一切。高低种姓之间尊卑悬殊,不能相互通婚,甚至不能共食,并且这种地位世袭相传不能改变。种姓制度和宗教信仰对印度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公元前6世纪,佛教兴起,其对东方文明乃至世界文明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历史影响。
古代印度的婆罗门教和佛教都深刻地影响着印度人的社会生活和文化教育,学前教育也完全是为了培养宗教意识而展开的。
(一)婆罗门教时期的学前教育
婆罗门教在古代印度有着悠久的历史,它源于公元前2000年的吠陀教,约形成于公元前700年,是现在流行的印度教的古代形式。婆罗门教以《吠陀经》为主要经典,因崇拜梵天及由婆罗门种姓担任祭司而得名,主张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婆罗门至上三大纲领。婆罗门教的学前教育是以上述的宗教信条为主导思想进行的。
古代印度盛行家长制,父亲是一家之主,控制着家庭生活的全部。家庭不仅是全家论事论政之所,也是父辈教育子女之地。父亲在家庭中权利极大,有决定子女生死、买卖的大权,也有教诲、抚养子女的义务。尤其是婆罗门种姓家庭,为了保持种姓的尊严和世袭,父亲在家庭中除传授生活知识、基本技能、行为习惯和风俗习惯外,最主要的是悉心指导子女传诵《吠陀经》。尽管《吠陀经》均由梵文写成,对于幼儿来讲词意晦涩、艰深难懂,但是传授时不允许儿童抄写笔录,更不准提问,而全凭口耳相传、死记硬背。在这种神学色彩极浓的家庭教育中,儿童一般要经过十年的时间才能学完四部《吠陀经》中的一部。(www.daowen.com)
(二)佛教兴起时期的学前教育
随着奴隶制的发展和奴隶制大国的崛起,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前5世纪,古印度进入“列国时代”。因掌握军事力量而日益强盛的刹帝利和上层大商人吠舍,不满婆罗门的特权地位,婆罗门势力日益削弱,佛教应运而生。
佛教主张善恶报应、生死轮回;反对婆罗门教的特权地位,强调信仰平等、普度众生,追求大彻大悟。随着佛教的广泛发展,佛教教育也随之发展起来。佛教在教育方面的改革主要表现为:主张四种姓平等;广泛传播了人民群众接受初等教育的愿望;强调用方言代替梵文进行教学。
佛教的幼儿教育一般在家庭中进行,也有信仰虔诚者在子女五六岁时把他们提前送入寺庙出家修行。教育内容除重视道德品格教育和言行举止的训练外,主要是学习佛教经典。学习12年并经检验合格者,则可留在寺庙充当比丘(和尚)、比丘尼(尼姑)。普通家庭的孩子从懂事起就在父母的言传身教和日常生活中接受早期的教育,要定期跟随父母参加宗教仪式,诵读简易经文,还要养成一种乐于助人、慷慨施舍的心态。这些都是为了实现在信仰方面、公德意识的养成方面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方面的教育目的而提出的要求。
总之,古印度的学前教育是与种姓制度和宗教神学密切相关的,不论是婆罗门教育还是佛教教育,它们的教育目的都是培养幼儿的宗教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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