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改革开放以来的学前教育现状:中外学前教育简史

改革开放以来的学前教育现状:中外学前教育简史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的学前教育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来临,中国从此进入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期,学前教育也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春天。1988年8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国家计委等八个部门《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不过,从总体走势来看,学前教育机构趋于稳定发展状态。全国通用的幼儿师范学校的专业材料将由教育部审定出版。

改革开放以来的学前教育现状:中外学前教育简史

(一)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的学前教育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来临,中国从此进入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期,学前教育也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春天。

1.制定政策性文件,指导不同时期的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育部于1979年11月8日颁发了《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以下简称《城市条例》)。《城市条例》对幼儿教育的方针、目标、内容和制度所做的详尽规定,有助于幼儿园工作人员把握方向,较为迅速地恢复幼儿园的正常工作秩序。

1981年10月31日,教育部发出《关于试行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教育纲要》),作为“各类幼儿园进行教育工作的依据”,要求各地幼儿园结合实际试行。《教育纲要》将教育观念提到了新的高度。

1988年8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国家计委等八个部门《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1989年8月20日,国务院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幼儿教育行政法规——《幼儿园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89年9月11日以国家教育委员会第4号令发布。《条例》对幼儿园的基本条件、行政管理、保教工作等做了规定。

1990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通过的《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1991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我国政府参加签署的联合国制定的《儿童权利公约》自1992年4月1日起在我国生效。

1991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年2月,国务院发布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编制的《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

1996年9月,全国妇联、国家教委颁布《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提出“到2000年,使90%儿童(14岁以下)的家长不同程度地掌握保育、教育儿童的知识,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长素质;使家庭、学校、社会协调配合”。

1997年7月17日,国家教委印发了《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实现《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对幼儿教育事业提出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施意见》提出,2000年全国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班)率达到45%以上,大、中城市基本解决适龄幼儿入园问题,农村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班)率达到60%以上,并按“普九”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提出分区实施要求。

2.学前教育机构稳步发展

随着国家学前教育政策的颁布,依靠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学前教育机构出现了有计划、有步骤的稳步发展局面,特别是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和农村的幼儿园发展较快。

20世纪90年代的幼儿园数量仍维持在17万所左右。幼儿园数量虽然从1995年起提高到18万所,但从1996年起开始逐年下降。这固然有实施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后总出生率下降的因素,也有规范办园政策后收缩的因素,更与体制转轨后对幼儿园的关、停、转、并等因素直接相关。不过,从总体走势来看,学前教育机构趋于稳定发展状态。

3.适应时代要求提高师资水平

(1)幼儿园教师地位得到提高。

1978年12月7日,教育部、国家计委下达《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通知》,将“幼儿园的教养员”和“长期从事幼儿教育工作、领导教学工作有特长的幼儿园主任”列为评选对象。

1980年4月14日,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组织优秀教师暑期休养的联合通知》,包括幼儿园优秀教师在内的108名代表被选派至青岛休养。1981年2月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首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春节座谈会,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陈云到会讲话。幼儿园教师同其他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一样,获得国家空前的尊重和爱护。

(2)幼儿教育师资培养受到重视。

1978年10月,教育部颁发《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要求“认真办好现有师范学院(师范大学)”“努力办好中等师范学校”“积极办好幼儿师范学校,为幼儿教育培养骨干师资”“在1980年前,要做到每一个地区有一所幼儿师范,或在有条件的中等师范学校举办幼师班。原有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范院校,应积极办好这个专业,扩大招生名额,为各地幼儿师范培养师资”。

1980年8月22日,教育部颁发《关于办好中等师范教育的意见(试行草案)》(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积极办好幼儿师范教育”作为一个单独部分加以阐述,指出“幼儿教育是整个学校教育的基础”“要做好幼儿师范学校的发展规划。各省、市、自治区在1982年前,至少要办好一所幼儿师范学校,并列为省级重点学校”“1985年前,在原来的大行政区范围内,应有一所高等师范院校开设学前教育专业”。全国通用的幼儿师范学校的专业材料将由教育部审定出版。

1985年5月6日,教育部颁发《幼儿师范学校教育计划》,对1980年颁发的《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做了修改。经过修改的《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增加了教育课和教育实习时间,对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是有益的。

1988年8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部、建设部、卫生部、物价局《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指出“必须积极发展幼儿师范教育,同时抓紧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幼儿师范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设置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幼师班、职业高中幼教专业和幼儿师资培训中心等”。

全国中等幼儿师范学校从1982年的33所增至1992年的68所,幼师在校生从1982年的21 798人增至1992年的37 795人,专任教师从1982年的1 592人增至1992年的4 003人。

(3)幼儿教育师资素质的重要性被提到新的高度。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该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1995年1月27日,国家教委发布《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教学方案(试行)》,提出了幼儿师范学校的培养目标与规格。

1997年10月29日,国家教委颁发《关于组织实施〈高等师范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的通知》,指出世纪之交的高等师范教育改革计划“起点高、立意新、针对性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高等师范教育需“用现代文化科技发展新成果充实和更新教育内容”,要“采取科研立项的办法,把研究过程和改革实践紧密结合起来”。

通过职前和在职培训,幼儿师资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1996年,全国幼儿师范学校在校生达到84 300人(1989年为36 500人)。1981年,在全国430 000名幼儿园教师中,文化业务水平为中等师范和高中毕业者占教师总数的35.5%;到了1996年,在全国962 000名幼儿园教师中,中等师范和在职高中毕业以上者占幼儿园教师总数的58.8%,已经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占幼儿园教师总数的12.55%。此外,还有5 070名高等师范毕业的幼儿园教师,占幼儿园教师总数的5.3%。1996年,国家教委提出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后,各地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

4.开展科学研究,促进学前教育法改革

1978年7月4日,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关于重建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的请示报告》。同年10月,国家重建了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被解散的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幼儿教育研究室于恢复建所初期设立。

《1979—1985年教育科学发展规划纲要(草案)》指出,需“加强教育科学各门类基础理论研究,为编写教育学心理学、中外教育史、各科教材教法、幼儿教育学等打下科学基础,并为研究各种教育的实际问题提供基础理论的指导”。

中央教科所幼教室经批准设立了题为《适应我国国情,提高幼儿素质的调查研究》的“七五”规划国家教委重点项目。此后,这一奠定幼儿素质教育基础的项目由诊断性的调查研究进入治疗性的实验研究,成为“八五”规划中华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适应我国国情提高幼儿素质实验研究”。

在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影响较大的课题有:国家教委在全国十个省、市进行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验,北京市教科所与北京市幼儿师范学校合作进行的“幼儿玩具系列化促进幼儿智力发展的实验研究”,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学前教育专业进行的“幼儿园教育大纲实验研究”(为此后国家教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在幼儿园加强爱家乡、爱祖国教育意见》做了贯彻落实的思想认识和教育行动的准备),南京师范大学幼儿教育系主持的“幼儿园科学教育活动设计的研究”等。

经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组批准的幼教科研课题,其项目数量由“七五”时期的两项发展到“八五”时期的七项和“九五”时期的九项;研究领域从幼教机构扩展至家庭,从城市扩展至农村,从幼儿发展扩展至幼儿园师资水平提高;研究内容从单一走向综合;研究方向从侧重调查研究发展至以实验研究为主;研究结论的获取从重视定量分析发展至定量和定性分析兼顾;研究主持者从专职研究人员发展至各层面的幼教工作者,从以中老年为主扩展为中青年占多数。

各地根据地区特点确立研究项目。例如,北京市教育科学“九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北京市幼儿园课程方案实验研究”为指导北京市幼教界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的基本精神,提供了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指导教育实践活动的依据;上海市教委于1999年颁发的《上海市学前教育纲要》,是由市教委、市教科所、华东师范大学、长宁区实验幼儿园等单位共同组成的上海市中小学课程教材审查委员会学前教育分会的科研产物;江苏省教委于1996年经研究颁发《江苏省基本实现现代幼儿园评估细则(试行)》,对重视教育质量、提高幼儿发展水平的教育思想的确立起到了导向作用。

幼儿园工作人员根据本园工作需要、个人专长特点和时代要求,独自立题研究的现象近年来也已屡见不鲜。

5.与国际接轨的学前教育事业(www.daowen.com)

改革开放政策将中国幼教界推向了世界。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幼教界经常参加国际合作幼教研究项目,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参加国际会议等。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则更加注意此类行动对世界儿童发展事业的推动作用。

1993年5月18—22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家教委联合举办“幼儿的教育发展——向90年代挑战国际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地区的专家、代表共200余人。

1996年4月23—25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了国家教委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主办的中国履行《儿童权利公约》研讨会。会上,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副主席汉姆伯格介绍了《儿童权利公约》精神。时任国家教委法规司副司长李连宁做了《中国儿童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的报告。时任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幼教处处长朱慕菊以《幼儿受教育权利的保护与国家政策》为题做了讲话,指出“中国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政策始终围绕着为更多的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的机会这一核心”进行。另有高等师范院校教师和教育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做了有关报告。

(二)21世纪初的学前教育

1.幼儿教育改革的目标与政策

(1)幼儿教育改革的总目标。

2003年,教育部等部门颁布了《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21世纪我国幼儿教育改革的总目标是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十五”期间,我国幼教事业的发展目标是:到2005年,全国学前三年幼儿受教育率达到55%,学前一年受教育率达到80%;大面积提高3岁以下和3~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

(2)进一步完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

(3)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

① 国家制定有关幼儿教育的法规、方针、政策及发展规划。

② 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幼儿教育工作,统筹制定幼儿教育的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③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幼儿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各类幼儿园的管理,负责管理幼儿园园长、教师,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④ 城市街道办事处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本辖区幼儿教育的发展计划,负责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庭幼儿教育,提供活动场所和设备、设施,筹措经费,组织志愿者开展义务服务。

⑤ 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负责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筹措经费,改善办园条件;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发展幼儿教育中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和对家庭幼儿教育的指导。

⑥ 各部门职责: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社区内各类幼儿园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幼儿教育管理机制。

(4)加强管理,保证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

② 积极鼓励和提倡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

③ 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幼儿园的管理。

2.《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颁布

2001年9月,教育部颁布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这是为进一步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推进幼儿园实施幼儿素质教育而颁布的全国学前教育纲领性指导文件。《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是在总结近些年来我国幼儿园教育改革的经验,并充分吸纳了世界范围内早期教育优秀思想与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制定的。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是国务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国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促进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儿童身心素质为重点,以培养和造就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为目标,从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环境四个领域,提出了2001—2010年的目标和策略措施。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总目标是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3.幼儿教育课程的改革

21世纪初的幼儿教育课程改革是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幼儿教育课程改革基础上的进一步研究。它的精神集中体现在200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它为21世纪的幼儿教育课程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为广大幼儿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工作者在21世纪进行幼儿教育课程改革指明了方向。

21世纪初的课程理论研究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在各种新观点(或旧观点新看法)指导下的幼儿教育课程的目标、内容和实施等问题。

(2)对瑞吉欧课程的学习与探讨。

(3)对“园本”课程理论的探讨。

(4)对幼儿教育课程生活化的讨论。

在课程的实践研究方面,研究者和广大幼儿教师形成一定的合力,继续对课程的各个领域进行研究。

总之,在世界幼儿教育课程改革的推动下,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热潮和90年代的逐渐深化到21世纪初的初见成效的过程,尽管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幼儿教育课程的改革才走过了短短的30多年,但在广大理论工作者和幼儿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当然,我国的幼儿教育课程改革还在继续,在如何将国外的经验很好地理解和吸收,如何探索适合我国幼儿教育的课程体系,建立适合各地发展的课程模式,如何更好地学习、探讨和完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有关幼儿教育课程的目标、内容,组织、实施和教育评价,并将之灵活运用到实践等方面,还有大量的研究工作要做,还需要幼教理论和实践工作者的进一步努力。

21世纪初,我国幼儿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出现了一些新的观点,如终身教育、以人为本、新的知识观和学习观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