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教育家及教育工作者们在广泛借鉴西方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亲自试验,试图探索出中国本土化的学前教育科学体系。民国时期的学前教育从其兴起以来,走过了相当长的历程。
(一)蒙养园制度的建立
1.南京临时政府的教育改革
1912年1月9日,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成立,著名的教育家蔡元培任教育总长。他对封建主义教育进行了全面改革,主要措施有以下几点。
(1)颁布新的教育宗旨。教育部于1912年9月公布新教育宗旨,其内容是:“注意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他否定了清朝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旧教育宗旨。
这一新的教育宗旨,实质是一个资产阶级的教育方针。它所注重的道德教育,是指把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灌输给新一代,取代了忠君、尊孔的旧道德。所称“实利主义教育”,是指要量儿童之力,给其有实用价值的知识教育;所称“军国民教育”即体育。其强调德、智、体、美和谐发展,注重美育、体育,这都为学前教育改革奠定了思想基础。
(2)制定新的学制系统。1912年9月,教育部公布《学校系统令》,称“壬子学制”。不久,教育部又陆续颁布了各种学校令,与壬子学制结合,称“壬子癸丑学制”,这一学制实行到1922年。
(3)改革课程。改革课程主要是改革中小学课程,废除读经,增加自然科学课程和实用课程以及美术、音乐等,体现对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的培养。
(4)改革教学原则和方法。它废除封建专制主义遗毒,强调教学应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不得体罚,注意教育内容与儿童实际生活的联系。
2.蒙养园制度的规定(www.daowen.com)
“壬子癸丑学制”规定,“学前教育机构的名称为蒙养园,入园年龄为未满6岁的儿童。”“在下面有蒙养园,在上面有大学院,不计年限。”“女子师范学校于附属小学校外应设蒙养园,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于附属小学校外应设附属女子中学校,并设蒙养园。”从这些规定看,蒙养园是学制系统中的一级,它的建置是其他教育机构的附属部分,附属在小学(国民学校也属小学)和女子师范学校内。它虽然没有摆脱附属的地位,但已不设于育婴堂、敬节堂内,而被纳入了真正的教育机构之中。应该说,这正是学前教育地位有所提高的标志。
蒙养园在办园宗旨、课程、设备方面与《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中的规定基本相同,如课程仍为四项,不过将“歌谣”改成“唱歌”。同时,仍然强调蒙养园要辅助家庭教育。蒙养园在清末至民国期间有了很大的发展,各地都建立了为数不少的蒙养园。同时,幼稚师范院校也有所增加,培养了不少幼儿教育师资。
(二)幼稚园制度的确立
五四运动后,在美国教育思想的影响下,一批爱国教育家推动了改革教育的热潮。在教育上的主要改革有:恢复民国初年的教育宗旨,废除读经科,提倡民主科学的新教育;争取男女平等教育权;学校采用国语和白话文;大学的改制。改革的综合体现就是学制改革。在资产阶级教育团体的推动下,1922年9月,教育部召开学制会议,通过《学制改革系统案》,11月公布《学校系统改革案》,又称“壬戌学制”或“新学制”。
新学制根据“七项标准”制定。这七项标准分别是:适应社会进化之需要,发挥平民教育精神,谋个性之发展,注意国民经济力,注意生活教育,使教育易于普及,留各地方伸缩余地。
新学制不再采用日本的模式,而是受美国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影响,采用美国的“六三三”制的框架,即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
在学前教育方面,新学制规定在小学下设幼稚园,“幼稚园收受6岁以下之儿童”,并把幼稚园正式列入学校系统,改变了以前蒙养院和蒙养园在学制中没有独立地位的状况,确定了学前教育机构在学制系统中作为国民教育第一阶段的地位。
新学制的颁布,促进了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江西、浙江等省率先开设幼稚园,以后全国各省市幼稚园不断发展,并且不断向农村发展。20世纪20年代,在陶行知的领导下,南京郊区燕子矶、晓庄、和平门、迈皋桥等地先后创办了我国第一批乡村幼稚园。同时,一些实验幼稚园也相继成立,如1923年陈鹤琴在南京创设了我国第一所实验幼稚园,即私立南京鼓楼幼稚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