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社会,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子女与社会最早的接触点,也是我国古代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场所。
(一)封建社会学前家庭教育的目的
1.为培养统治人才服务
在封建社会,历代统治者多重视教育,设立学校,他们的目的主要在于通过学校教育为封建社会培养“建国君民”的统治人才。在我国古代最早的一本教育学著作《学记》中曾经说过:“君子如欲化民为俗,其必由学乎……是故古之王者建国军民,教学为先。”汉代太学的设立也能够说明这一点。太学是封建社会一种重要的官学机构,它的设立动机是汉武帝接受当时著名的教育家董仲舒“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源也”的主张,造就官僚后备军。隋唐以后,由于科举制度的影响,学校日渐成为科举的附庸,但其最终的目的仍然是为了培养统治人才。
学前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其目的自然与学校教育的目的一致,都是为培养封建社会需要的统治人才服务的,因此封建社会的许多家庭在实施学前教育的过程中,长辈们常以“学而优则仕”的思想教育儿童,以日后加官晋爵的知识启蒙儿童。同时,统治者亦非常重视学前家庭教育,使其为封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造就官僚后备军人才教育的开始。
2.齐家治国的基础
《礼记·大学》中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孔子说:“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可见,古人十分重视家庭教育,并把它作为今后出仕、治国安邦的基础。同时,由于“天下之事,莫不有其初。家之立教,在子生之初”,故家庭对幼童的学前教育,是家庭教育的基本内容与起点。从这个意义上讲,为日后能够齐家治国奠定基础,是学前家庭教育的目的之一。
3.光耀门楣
如果说齐家治国是政治家为古代学前教育家庭教育制定的终极目标,那么光耀门楣则是普通家庭实施学前教育的实质动机与最切近实际的目的。将个体的光荣与家庭的荣耀联系起来,根源于中国社会的特点。中国历来注重血缘关系,历代统治者制定法律,惩罚罪犯,都不只限于个人,总要牵连整个家族,所谓“一人当灾,全家遭殃”。正是个体与家庭间这种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关系,使得学前家庭教育在封建社会显得格外重要。家中长辈都视子女为私有财产,希望通过家教早日使子孙成才,以达到振兴家业、光宗耀祖的目的,同时,子孙们亦以身许家,把光耀门楣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和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最好方式。
(二)学前家庭教育的内容
纵观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时期的学前家庭教育,其教育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教育、生活常规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身体保健教育等方面。
1.思想品德教育
孔子说:“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在品行、德行修养有余力时才可以学习文化知识。以品德为先,不仅是数千年封建社会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主旨,而且也是学前家庭教育的“纲领”。汉时王修曾教育自己的儿子:“未必读书,并学做人。”南宋教育家朱熹亦说:“自小便教之以德,较之以尚德不尚力之事。”在家庭中对幼儿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主要是使儿童形成初步的道德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这种德教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孝悌。
《吕氏春秋·孝行》中说:“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可见,注重孝道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西周以后,孝悌之道更是成为古代道德的根本。因此在封建社会中,培养幼儿的孝悌观念就成为学前家庭的首要任务。
对幼儿进行“孝”的教育,主要是要求幼儿从小养成不违背父母意志,服从父母绝对权威的习惯。如清代学者李毓秀在其所著《弟子规》中曾说:“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北宋史学家司马光在《居家杂仪》中指出:“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无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这些要求均是为了突出父母的绝对权威。
对幼儿进行“孝”的教育,还要求幼儿自小养成敬奉双亲的习惯。《孝经·纪孝行》中说:“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意思是说,孝子的事亲之道,主要是平时对父母的态度应恭敬,不得懈怠,尽己之能侍奉父母并使其得到快乐。《礼记·曲礼》中要求儿子对父母应做到“冬温而夏清,昏定而晨省”,即冬天应使父母温暖而不受寒,夏天应使父母凉爽而不受热,晚上要为父母铺好床,早晨要向父母请安。东汉时的黄香可以说是实行这种孝行的典范。“香九龄,能温席。”意思是9岁的黄香对父亲非常孝顺,寒冬时用自己的身体为父亲暖被窝。因此,他被列为古代二十四孝代表之一,成为封建社会儿童学习的榜样。
注意从小培养儿童孝顺双亲的品德,是我国古代尊老孝亲传统道德意识的体现,同时,以此作为儿童道德意识形成的起步,亦符合儿童道德形成的规律。当然,封建社会的“孝”,旨在强化对皇权的“忠”,而且这种“忠”“孝”是不问是非的“愚忠”“愚孝”,完全扼杀了儿童的个性与自由,成为制造奴性和奴才的渊薮,这是我们应当批判的。
如果说“孝”是用以维系纵的家庭关系,占主导地位,那么“悌”则是用以强化横的家庭关系,居辅助地位。对幼儿进行“悌”的教育,主要是要求孩童自幼兄弟友爱,为兄者爱护弟弟,为弟者敬爱兄长。据说东汉时大文学家孔融4岁时就能把大的梨子给兄长吃,而自己取小的。这则“孔融让梨”的故事在封建社会曾广为流传,并在学前家庭教育中作为“悌”教育的典型事例而屡被引用。
家庭教育中强调悌德的培养,目的是使兄弟和睦,家族兴旺,个人日后能在社会上立身。三国时期向朗曾告诫其子说:“贫非人患,惟和为贵。”“九族和则动得所求,静得所安。”北齐教育家颜之推则明确指出:“兄弟者,分形连气之人也……二亲既殁,兄弟相顾,当如形之与影,声之于响。”如果兄弟阋墙,则子侄亦不相爱,当有外祸来临之时,还会有何人援手相助?
(2)崇俭。
在封建社会中,父辈创下的家业,小辈坐享其成,难知其中的艰辛。“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如果不使自己的子弟养成俭朴的生活习惯,他们就有可能成为败家之子,这也是许多家庭重视对儿童进行崇俭教育的一个重要原因。
为使幼儿树立崇俭的观念,封建社会中的一些有识之士在家庭中经常教导儿童俭朴是一种美德,奢侈则是最大的罪恶,如宋代文学家陆游在《放翁家训》中曾告诫后辈:“天下之事,常成于困约,而败于奢靡。”他认为生活的清贫、俭朴常促人奋进、成才,而专尚奢侈则会使人堕入深渊。明末清初的朱柏庐在其家教名篇《朱子家训》中曾要求子女:“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为了培养儿童俭朴的生活习惯,对于幼儿的饮食与衣着,古人主张不能过于讲究,如《礼记·曲礼》中曾规定:“童子不衣裘裳。”这不仅是其过暖不利于儿童发育,更主要的是因其华贵不利于儿童养成崇俭的习性。清代的唐彪对此说得很明白:“童子幼年,不可衣之罗绮裘裳,恐启其奢侈之心,长大不能改也。”
(3)诚信。
诚信,就是诚实无欺。明人李贽说:“夫童心者,真心也。”幼儿的天性纯洁美好,“绝假纯真”,然而由于不正确的影响或幼儿自身因自夸或惧过之故,有时也会说谎,这是日后欺诈之心生长的萌芽,长此以往,其“童心”将逐渐失却,“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人而非真,全不复有初矣。”要保护此诚实无欺的“童心”,使之不失,长辈首先应该从正面进行教育。由于幼儿年幼无知,难辨是非,长辈应以自身诚实的行为来引导幼儿,《礼记·曲礼》中说:“幼子常视毋诳。”意思是说:“常示之以不可欺诳,所以习其诚。”春秋时期的曾参在这一方面为人们做出了榜样。据《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记载:有一天,曾参的妻子要上街去买东西,小儿哭嚷着也要跟妈妈一同去。曾妻便哄孩子说:“你留在家里,妈妈回来杀猪给你吃。”等到妻子购货回家后,曾参便要捉猪杀之,其妻赶快制止他说:“我刚才只不过和孩子说着玩罢了,你怎么真的要杀猪?”曾参则说服妻子:“小孩是不能欺骗的。小孩年幼无知,只会学父母的样子,听父母的教诲。如今你说话不算数,哄骗孩子,实际上是在教孩子说谎。为母者欺骗了孩子,其子便会觉得母亲的话不可信,以后再对他进行教育,就不会有效果了。”最后,曾参还是把猪杀了。
一旦小孩由于某种原因说了谎,父母就应该及时训诫,予以纠正,以杜绝此类事情的再度出现。宋代邵博在《闻见后录》中曾记载史学家司马光儿时的一件事:小司马光有一次剥核桃吃,但不会剥皮,其姐要帮助他,他执意不肯。后来一婢女帮他用热水把核桃烫一下后,很容易便剥去了皮。等姐姐再来时,见他已将核桃皮剥去,便问他是谁帮她剥的,司马光回答是自己所为。恰好父亲在旁边目睹了此事的经过,听到司马光的回答便厉声训斥:“你怎么敢胡说?”司马光从此再也不敢说谎了。
(4)为善。
善,在封建社会主要是指合乎道义、合乎礼仪的事。古代学前家庭教育中非常注意使幼儿养成行善去恶的观念,经常教育幼儿除在家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外,在外凡是合乎道义的利人之事都应为之。由于孩童年幼,不可能做出惊天动地的大善事,故许多家长都非常重视教育幼儿行小善戒小恶,积小善以成大德。如三国时的刘备曾遗诏教训刘禅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清人张履祥在《训子语》中亦说:“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
2.生活常规教育(www.daowen.com)
封建社会的家庭对学前儿童实施生活常规教育,主要包括日常生活中礼仪常规的训练和卫生习惯的养成。
(1)礼仪常规的训练。
在封建社会,幼儿的礼仪常规训练又称为“幼仪教育”,它充溢着封建礼教的思想和内容。
幼仪教育,首先是合乎礼仪的姿态训练。《礼记·曲礼》中说:“(童子)立必正方,不倾听。”要求儿童站要有站相,须直身而立,两眼平视前方,而不要耸肩驼背和左右倾斜。不但“站相”要正,行走坐卧的姿态同样要求保持端正,符合幼仪的规定。
其次,对幼儿进行尊老敬长的礼仪常规训练。古时家长们经常教育幼儿与别人同坐时,不应当将双臂横撑在席上,以免妨碍邻座的人;遇父亲的朋友来访,进退要听从其吩咐,以示恭敬;与客人同进屋时,进门要让客人先行;在客人面前,不应当吆喝狗;别人让吃东西时,不要吐唾沫等。
封建社会学前家庭教育中的幼仪训练,实质上是“礼教”的启蒙,具有浓厚的封建色彩和束缚儿童个性发展的特征。但我们亦应看到,某些传统的礼仪要求中一些合理内容还是可以借鉴的,如尊老敬长、礼让客人等。此外,以具体的操行指导为礼仪常规训练的主体,也是符合儿童认识发展规律的,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2)卫生习惯的养成。
养成日常生活中的卫生习惯,是幼儿家庭生活常规训练的一项重要内容。南宋教育家朱熹就曾要求幼儿每日鸡鸣时起床后,应自己完成洗脸、漱口、梳头等事务,并且规定“自冠巾、衣服、鞋袜,皆须收拾、爱护,常令洁净、整齐。”清人李毓秀亦要求幼儿“冠必正,纽必结,袜与履,俱紧切(指都要穿好)。置冠服,有定位,勿乱顿(放置),致污秽。”除了穿戴要整洁外,饮食卫生也必须讲究。许多家庭当孩子能独立饮食的时候,就教儿童用右手拿筷子和汤匙;大小便后,要求幼儿把手洗干净;吃饭的时候,教育儿童不能贪多,喝汤时不要让汤流出嘴角,不要把吃过的鱼、肉再放回菜盘中去;等等。
幼儿不仅要注意个人卫生习惯的养成,还要为家庭的环境卫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洒扫”小事。如朱熹要求小孩应经常把住所的地面打扫干净,擦几案上的灰尘,使其时时保持洁净。朱柏庐要求其子弟“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要内外整洁。”这不仅能培养幼儿爱清洁的习惯,还能促进儿童勤劳习性的养成。
3.文化知识教育
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文官选拔是与文化考试紧密相连的,因此人们非常重视对文化知识(主要是儒家经典)的学习。于是在“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思想支配下,文化知识教育便成为众多家庭幼儿教育的主要内容。
封建社会家庭对幼儿实施的文化知识教育,主要是教他们识字、学书、听解四书,以及学习一些名诗、名赋、格言等。
识字教育是文化知识教育的重点与起步,在有条件的家庭中,幼儿的识字教育一般在三四岁时便已开始,并且有的家庭还很注意研究识字教学的方法,如清代学者蒋士铨四岁时,其母“镂竹枝为丝断之,诘屈作波、磔、点、画,合而成字,抱铨坐膝上教之。既识,即拆去。日训十字,明日,令铨持竹丝合所识字,无误乃已。”以竹丝代笔合成字,不仅能引起儿童的兴趣,而且对于儿童清楚字的笔画结构亦有益处,此外,她的教学方法还运用了教学中的巩固性原则。又如清代学者崔学古撰写的《幼训》一书中也探讨了识字教育中的方法问题,他说:“凡训蒙,勿轻易教书,先截纸骨(纸牌),方广一寸二分,将所读书中字,楷书纸骨上,纸背再书同音,如‘文’之与‘闻’,‘张’之与‘章’之类,一一识之……识后,用线穿之,每日温理十字,或数十字,周而复始……”此外,如清代学者唐彪、王筠都曾对幼童识字教育进行过研究。
封建社会对于用作幼儿识字启蒙教育的字书教材的编写颇为重视,秦时李斯著有《仓颉篇》,赵高作《爱历篇》;汉时司马相如撰《凡将篇》,史游作《急就篇》;南朝周兴嗣的《千字文》与宋代王应麟的《三字经》,以及无名氏的《百家姓》,简称“三百千”,则是古代蒙学字书编写的代表作,它们流传极广,甚至为朝鲜、日本所学习。这些字书虽不是专为家庭幼儿教育而编,但实际上许多家庭已将它们作为家教识字课本,原因在于这些教材编得生动活泼,而且均采用韵语,或三言句,或四言句,句短合仄,读来朗朗上口,便于幼儿记诵。此外,它们虽都按集中识字编排,但并非字的机械组合,而是把它们巧妙地组成富于思想意义的句子,由此介绍日常生活常规、自然科学知识和进行思想教育等。可见,从严格意义上讲,它是分散与集中识字相结合的教材,这种编写方法很值得我们借鉴。
古代家庭教育中,由于人们普遍认为幼儿因手骨没有发育完全,执笔有一定困难,故识字教学与习字教学常常是分开进行的。一般的家庭在幼儿六七岁时才开始教他用毛笔在纸上练习写字。教幼儿习字的程序大致是先教幼儿把笔,“盖蒙童无知,与讲笔法,懵然未解。口教不如手教,轻重转折,粗粗具体,方脱手自书。”其次是教幼儿描红,再次则是教幼儿临摹名家碑帖,最后才是脱离碑帖习字。不过,古时也有出于种种原因在幼儿四五岁时即以芦荻或木棒代笔在地上教其学书的,如南朝的道教思想家、医学家陶弘景,“幼有异操,年四五岁,恒以荻为笔,画灰中学书。”又如北宋文学家欧阳修4岁时丧父,母亲郑氏督教很严。因家贫买不起纸笔,即以荻画地教子习字,后“画荻”则成为称颂母教的典故。
及早教幼儿识字、习字是为了使幼儿能及早阅读儒家典籍。在某些家庭中,或出于父母“望子成龙”心切,或由于幼儿特别聪慧,当幼儿四五岁已能识得一些字后,便开始教授《四书》《孝经》等,北齐的颜之推曾说:“士大夫子弟,数岁已上,莫不被教,多者或至《礼》《传》,少者不失《诗》《论》。”可见当时的士大夫家庭对幼儿进行儒家经典的教学已很普遍。
由于诗赋是科举考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故很多家庭极为重视对幼儿进行诗赋知识的启蒙。当时在家庭中主要是选择汉赋中的某些名篇、唐宋诗中的某些名家作品让幼儿背诵。最为常用的教材有《唐诗三百首》《千家诗》和北宋汪洙的《神童诗》等。
在学前家庭教育中,当时除重视对幼儿进行文化知识的传授外,还着意于使幼儿养成乐学、勤学的学风。为此,他们常常鼓励幼儿要从小立下大志,以此作为勤学苦读的目标和动力。如三国时的诸葛亮在《诫子书》中曾说:“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他视志向为成才的前提与保障。颜之推认为:“有志尚者,遂能磨砺,以就素业;无履立者,自兹堕慢,便为凡人。”同时,他们还经常用许多古今学者珍惜光阴、勤勉学习的范例激励幼儿勤学、苦学,如颜之推在家训中就曾引古时苏秦刺股苦读、孙康映雪读书、车武子囊萤照书等事迹教育子孙后代勤奋学习,从小养成踏实勤奋的求学作风。
4.身体保健教育
古代学前儿童的教育内容以思想教育与文化教育为主,但同时许多家庭也注意到教养结合的问题,强调注重对婴幼儿的身体保健工作。明代医师万全在《育婴家秘·鞠养以慎其疾》中认为:“(小儿)能坐、能行,则扶持之,勿使倾跌也。”明人徐春甫要求童仆、婢妾“不可训其手舞足蹈,无礼骂人,高举放倒,猛推闪避。”为了提高婴幼儿抗御疾病的能力,许多中医学者反对婴幼儿过饱过暖。明时许相卿说:“婴孩怀抱,毋太饱暖,宁稍饥寒,则肋骨坚凝,气岸精爽。”民间有“若要小儿安,常带三分饥与寒”的谚语,元代的张从政甚至主张:“儿未坐时,卧以赤地,及天寒时,不与厚衣,布而不绵。”
游戏是学前儿童喜爱的活动,也是古代家庭中加强幼儿身体锻炼的一种重要方法。早在战国时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就有小孩玩“过家家”游戏的记载:“夫婴儿相与戏也,以尘(土)为饭,以涂(泥)为羹,以木为胾(肉块)。”古时能起到锻炼身体作用的幼儿游戏主要有拔河、跳绳、放风筝、踢毽子、踢球等,许多游戏至今仍为幼儿们所喜爱。
封建社会学前家庭教育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它涵盖了德育、智育、体育等诸方面,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内容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体现了教育的连贯性,但古代学前家庭教育的内容是偏颇的,它过于突出德育与智育,而且许多繁杂的教育内容过于成人化与教条化,使幼儿难以接受,在很大程度上扼杀了儿童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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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千”
《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合称“三百千”,是我国传统开蒙教育的第一书,知名度极高,可以说是家喻户晓,无人不知。“三百千”之中以《三字经》为首,称为“经”;以《千字文》最末,称为“文”。当然,在文字难度、知识水平、文学素养等诸方面,《千字文》要求高。没有一定的文字学基础和文化素养,对《千字文》是既读不懂,也欣赏不了的。从时间上来说,《千字文》成文于六朝时期,出现得最早;《三字经》成文于南宋末年,直到元朝才开始面世,明清时期才流传开。
在教学的顺序上是《三字经》第一,《千字文》最末。其中的道理,一是先简后繁,这很好理解;二就是“经”与“文”的根本区别。经者经舆大道,是天下车马行人经行的必由之路,引申义就是规律、原理、原则与方法。自古以来,圣人的书叫作经典,因其讲述的是恒常不变的宇宙真相,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所以有“四书”“五经”等经典。《三字经》既敢称为经,而且被千古传颂,这就非常耐人寻味了。
《千字文》是用一千个不重复的汉字编撰而成的一篇韵文,辞藻华丽,语言优美,文学价值极高,历来受到文人墨客的喜爱。《三字经》朴实无华,用极简洁通俗的白话讲出了亘古不变的大道理这就非常难能可贵了。随着阅历的增加与人生经验的积累,对《三字经》的理解会越来越深。
与《千字文》同理,《三字经》也是一部高度浓缩的中国文化史,但《三字经》不受文字限制,用通俗的文字将经史子集等各部类的知识糅合在一起,真正是“淹贯三才,出入经史”,全文用典极多,全篇充满了积极向上的乐观精神。清人王晋升称《三字经》是“蒙求之津逮,大学之滥觞”;清人贺兴思称其是“一部袖里《通鉴纲目》也”;近人章太炎称赞《三字经》“其启人知识,过之《急就章》与《凡将篇》之比矣……今之教科书,固勿如《三字经》远甚也。”
在《三字经》出现之前,几乎所有的蒙学读物都是四言的,也就是四个字一句,如《千字文》《百家姓》都是四言,四个字读起来不上口,小孩子不容易唱颂。《三字经》则以三言形式出现,三个字一句,四句一组,读起来轻松愉快,更符合儿歌的特点,所以明朝赵南星称其“句短而易读,殊便于开蒙”,故此为蒙学第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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