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宫廷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
在古代君主专制制度的统治下,君主是天下唯一的主宰者,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说。君主的意志就是最高的法令,臣民必须服从。在这种情况下,君主本人的素质是决定国计民生的首要因素。在一个“明主”的统治下,可以出现“太平盛世”的繁荣昌盛局面;相反,一个暴君或昏君,则可能导致政治腐败、民不聊生甚至国家灭亡。因此,古代的儒学者,在提倡以德治国的宗旨下,尤其重视君主教育,特别是君主接班人——太子的教育。在这种情形下,由朝廷派人加强对未来王权继承人进行早期的学前教育,使其德行趋向完善,就成为至关重要的大事。由此可见,加强宫廷学前教育具有政治与教育的双重意义。
(二)保傅制度
保傅制度指朝廷内设有专门的师官、保官、傅官以对君主、太子进行教谕的制度。
贾谊在《新书·保傅》一文中说:“古之王者,太子初生,故举以礼……故自为赤子,而教固已行矣。昔者周成王幼,在襁褓之中,召公为太保,周公为太傅,太公为太师。保,保其身体;傅,傅之德义;师,道之教训。三公之职也。于是为置三少,皆上大夫也,曰少保、少傅、少师,是与太子燕也。”这就是说,继胎教之后,太子一出生即受礼的熏陶。各种保傅之官在太子还在襁褓之时就任命了,且有明确的分工。保,负责太子身体保育工作;傅,负责太子道德培养工作;师,负责太子知识教育工作。这三个方面分工合作,全面负责太子的教育和培养,可见西周宫廷对于太子的教育是颇有计划的。保傅之官因承担教育培养太子的重任,所以选拔和任命极为慎重。周成王的“三公”,即“召公”“周公”“太公”,都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后代选拔保傅之官,也都注重在“天下之端士、孝悌、博闻有术者”中选拔。保傅既授以重托,就要对太子的行为全面负责。贾谊认为西周之所以国运长久,正是因为君主有良好的保傅之官进行辅佐。如周成王,前有周公“导之道”,左有太公“辅之善”,右有史佚“承之遗忘”,在这些正人君子的教育培养之下,因而“虚无失什,而举无过事”,即思虑和行为均可以避免失误和过错。
保傅之官的职责并不仅限于太子幼年阶段,更主要的任务在于太子的青少年、成人阶段,甚至于在太子即位之后仍有扶持、劝诫、教诲的重要任务。西周时代保傅之官既辅佐君主,又兼教谕太子。秦汉以后,则专为太子另设师、傅、保的正副官职,而与君主的“三公”“三少”分开。保傅之官地位显贵,尤其是“三公”,官居极品,位在丞相之上。由此可见,保傅制度的传统对整个古代的君主教育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为太子选师保傅,选左右,就是为了使太子通过师保傅的教育、影响而潜移默化,成为言行端正、道德高尚、有统治法术的人。所以,《魏书·李彪传》说:“训导正则太子正,太子正则皇家庆,皇家庆则人幸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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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尹放太甲
伊尹为商汤之右相,名挚,是商汤至太甲时期商朝的一位元老。太甲,商汤之孙。伊尹在商汤灭夏中立下了不朽功勋,商朝建立后,商汤以伊尹为卿士,料理商朝政务。商汤的长子太丁死在商汤之前,商汤死后,按照兄终弟及制,由太丁的弟弟外丙、仲壬先后继任商王。但是,外丙、仲壬继位不久就死去。伊尹只好立太丁长子太甲为王。商初连丧三王,政治出现危机。伊尹受商汤重托,深感任重道远,他把振兴商朝的希望寄托在太甲身上。(www.daowen.com)
然而太甲为王三年,不修德政,昏暗暴虐,破坏了商汤法制。伊尹十分忧虑,多次规劝,太甲根本听不进去。为使太甲成为有作为的君主,伊尹断然采取措施:在商汤墓所在地桐建了一座宫室,称为“桐宫”。他把太甲送入桐宫反省。桐宫地处商汤墓地,气氛庄严肃穆,除了守墓人,寻常人不得进入。在这样的环境里,太甲见到的是祖父的陵墓,想到的是祖父艰苦创业、替天行道的功绩,读的是伊尹专为他写的教材《伊训》《肆命》《殂后》,其中,《伊训》是伊尹对他的告诫,《肆命》是教他怎样理政,《殂后》是商汤的法律制度。太甲面对祖父之墓,缅怀祖父功绩,对照自己的劣行,日日想,夜夜思,终于意识到自己错误的根源和被放逐的原因,从迷途中觉醒过来。他一边读书,一边打扫陵墓,日久天长,逐渐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行动谨慎、言语谦逊、思想沉稳、勤劳不息。在太甲闭门思过期间,伊尹代他行政,日理万机,还不断了解他的情况,抽空来桐宫看望。转眼间,时间过了三年,太甲已经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伊尹见放逐太甲的目的已经达到,于是亲自到桐宫迎接,恢复太甲王位,自己退为臣。太甲二次即位,勤修德政,以身作则,诸侯归服,百姓安宁。
伊尹特作《太甲训》三篇褒奖太甲。太甲终成为有为之君,为后来的中兴局面打下了基础。伊尹连辅商初数王,既为帝师,又代帝王行政,功高盖世,前无古人。伊尹死后,商王沃丁以天子之礼葬之。
(三)“备三母”制度
在后宫中挑选适宜的女子来承担保育和教导太子的生活事宜,也有专设之职,这就是“备三母”制。
据《礼记·内则》记载,西周国君世子(太子)出生之后,就要从后宫妃妾之中挑选“其宽裕、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为子师,其次为慈母,其次为保姆,皆居子室。他人无事不往。”据郑玄解释,“三母”均陪同世子居住在专门的宫室中,承担培育世子、管理生活的全部事务,他人无事不往。郑玄认为,《礼记·内则》中已表明,世子九岁之前的教育皆由子师、慈母、保姆担任。
除“三母”之外,还要从大夫之妾或士之妻中选择乳母以哺育世子。被选中的乳母,一般都得离开自己的丈夫,不能与丈夫同居,因为同居会使乳量减少,不能满足乳儿吃奶的需要。乳母哺育世子至三岁断奶,然后出宫,国君要给予厚赏、封赠,有的被封为君、夫人,其待遇十分优厚。
宫廷中择“三母”教养世子的做法也影响到士大夫家庭,只是规格逐次下降。据郑玄注曰,士大夫家“但以庶母为慈母,而兼子师、保姆之事”。庶母即父之诸妾,兼“三母”之职而不再分工。士以下的家庭,则“妻自养其子”。如同胎教一样,中国古代也重视“乳母之教”的重要性。清代张伯行辑《小学集解》说:“凡生男女,自赤子以至长大,皆当随时教训,而教从母始,乳母之教所系尤切。”张伯行认为乳母是否贤德,关系甚大,因此古代对选择乳母十分谨慎,他提出古人选择乳母的原则是宽、裕、慈、惠、温、良、恭、敬等,这实际上是《礼记·内则》所述的择“三母”的标准,即将“备三母”的目的和要求集于乳母之身,这也对西周宫廷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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