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街道)有民政办公室,民政干部按规定配齐配好。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团结战斗,勤政廉政,遵纪守法。有健全的工作制度,能充分发挥作用。(6分)
2.村(居)委会都能发挥作用。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居)委会85%以上达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每年有三分之一的村基本达到示范点的标准。(8分)
3.救灾救济工作落实,报灾及时、准确,无自救能力的“两户”“两属”的生活有保障,因灾倒塌的住房基本得到重建、修复,灾区群众无非正常现象发生。(10分)
4.乡镇办有一个敬老院、办有一个福利厂或扶贫经济实体,以村委会为单位办有一个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和“双统筹”(对义务兵家属优待和五保户供养和统筹)。(8分)
5.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人数占适龄对象的60%以上。(8分)
6.五保户供养:应保的入保率达到100%,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五保户进敬老院供养或落实了专人护理。五保户供养全部实现乡镇统筹,供养标准不低于乡镇人均生活水平。(6分)
7.建立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全乡80%的村委会建会,有80%以上的农户入会,并充分发挥作用。(6分)
8.乡镇办福利、扶贫厂场,产值、利润逐年提高。扶贫周转金按时回收。脱贫率逐年提高。城镇街道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安置率达到50%以上。福利扶贫厂场按要求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成各项生产指标。(6分)(www.daowen.com)
9.拥军优属工作做到社会化、制度化、经常化。建立健全拥军优属服务组经常开展活动,为优抚对象办好事办实事。按时按量完成年度统筹优待金的任务,并按时兑现。做好回乡退伍军人的接待安置教育工作,复退军人思想稳定。农村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达到70%以上。(8分)
10.县城镇政府所在地的街道有社区服务的组织机构和服务队伍,开展为优抚对象服务、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6分)
11.乡镇婚姻法宣传教育普遍深入,有经过培训的登记员,违法婚姻得到治理,城镇结婚登记率达到98%以上,农村结婚登记率达90%以上,登记合格率达100%,婚姻登记档案齐全。火化区的火化率达到70%以上,土葬区建立公墓试点,推行丧俗改革。(8分)
12.积极做好社会福利奖券发行工作,有销售网点,完成销售任务,促进了乡镇社会福利生产和福利事业的发展。(8分)
13.民政事业费专款专用,搞好财务统计台账管理。救灾、优抚款的发放使用做到三公开:公开发放对象和原则,公开上级拨款数额,公开领款户的名单和金额。(6分)
14.完成《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广西民政》征订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民政信息报送和采用任务。(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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