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烈属、义务兵家属、伤残军人优待金管理使用问题通知

烈属、义务兵家属、伤残军人优待金管理使用问题通知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已经被占用、挪用了的,必须及时如数追回,以维护优待对象的权益二、优待金的使用范围优待金主要用于烈属、义务兵家属、伤残军人和带病回乡复退军人的优待和立功奖励,述有结余时,可以开支下列项目:召开优待金兑现大会所需的费用;给优待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颁发的奖状、奖金所需的费用;收集优待金人员的酬劳费。

烈属、义务兵家属、伤残军人优待金管理使用问题通知

(1990年3月30日)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发的《优待烈属、军属、残废军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征得区财政厅、区人民银行同意,现对优待金的管理使用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优待金是广大干部、群众发扬“拥军优属、人人有责”光荣传统,为照顾烈军属、伤残军人等优待对象生活而捐献的专项用款,属优待福利基金。这项福利基金必须真正用到烈军属、伤残军人等优待对象身上,确实保障他们的生活。对已经被占用、挪用了的,必须及时如数追回,以维护优待对象的权益

二、优待金的使用范围

优待金主要用于烈属、义务兵家属、伤残军人和带病回乡复退军人的优待和立功奖励,述有结余时,可以开支下列项目:召开优待金兑现大会所需的费用;给优待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颁发的奖状、奖金所需的费用;收集优待金人员的酬劳费。

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优待储金会,可以按照储金会章程的规定,运用优待金扶持优待对象发展生产。

三、优待金的管理(www.daowen.com)

1.优待金统一由县、市民政部门负责管理。

2.优待金的使用,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出开支使用计划,报请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3.县、市民政部门要建立优待金专账,来往账目要及时结清,每年兑现后,要向人大、政府汇报优待金管理使用情况(含优待金的收、支、存数字);每年在召开优待金兑现大会时,要向群众公布优待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4.(略)。

5.(略)。

6.优待金的管理、使用要接受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有关数字要随同单位预算会计报表报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