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 建于1952年10月24日,其前身是广西省革命残废军人学校教养队。位于柳州市荣军路北段(荣军路181号)。1988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荣誉军人休养院定为相当副县(处)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4名。1995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荣誉军人休养院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由为优抚对象提供相对单一的治疗、康复服务向提供军休服务与医疗综合服务转变。主要职责为承担集中供养的全区1~4级伤残军人的医疗护理、康复医疗和分散回乡安置的1~4级伤残军人的回院治疗和短期休养;开展优抚医疗巡诊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中心医院1989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烈士陵园内新筹建广西壮族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中心医院。2000年,医院核定编制54人,实有53人。2005年,核定编制5人,实有3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为自治区民政厅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伤残军人康复疗养、护理,承担外省到广西边境扫墓的过往烈属等服务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拉浪林场 始建于1958年1月,位于河池市宜州区德胜镇。1988年3月,林场定为相当副县(处)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69名。1992年10月,林场在原定编制369名的基础上,增加80名,共有事业编制449名。2001年,林场进行“三项制度”(劳动、人事、分配)改革,实行工效挂钩,搞活内部分配制度。2005年,核定编制449人,实有242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41人,专业技术人员31人,后勤工作人员37人,生产工人113人,其他19人。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城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为全区各救助管理机构跨区域、跨省接送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服务;开展林业生产管理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 前身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厂,成立于1958年,地址位于柳州市鱼峰区荣军路217号。1988年3月,假肢厂定为相当副县(处)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1名。1992年1月,假肢厂在原定41名编制的基础上增加39名,计事业编制80名。1999年,假肢厂进行“三项制度”(劳动、人事、分配)改革,实行工效挂钩,搞活内部分配制度。2000年9月,假肢厂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突出服务事业的公益性。2000年,核定编制80人,实有66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8人,专业技术人员9人,后勤工作人员4人,生产工人45人。2005年,核定编制80人,实有52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7人,专业技术人员10人,后勤工作人员10人,生产工人25人,其他10人。主要职责是承担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等康复辅具用品研发、制作、装配工作;开展康复理疗、康复训练等综合康复服务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烈士陵园 位于南宁市长堽路256号,始建于1961年5月,是国务院首批确立的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先后被中宣部、民政部列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广西重要的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场所。1988年3月,烈士陵园定为相当副县(处)级事业单位。1990年7月,在原定事业编制50名的基础上增加15名,计事业编制65名。2000年,核定编65人,实有65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24人,专业技术人员11人,后勤工作人员30人。2004年2月,明确烈士陵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5年,核定编制50人,实有55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10人,专业技术人员12人,后勤工作人员33人。主要职责是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管理工作,承担烈士资料陈列、讲解等服务工作。
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位于南宁市葛村路23号,1991年2月,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福利有奖募捐中心,列为自收自支单位,不定机构级别,核定事业编制5名,负责为广西福利事业发展筹集社会福利公益资金。1992年8月共有事业编制10名。1997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有奖募捐办公室更名为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1999年12月,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实施《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打破正式职工与聘用人员的界线,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员聘任上岗制和工效挂钩制,员工一律按岗领薪,薪随岗变,职工年工资奖金实行总额控制。民政部在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上推广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实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2001年8月,在原定10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基础上,增加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5名,机构规格定为相当县(处)级。2005年,核定编制35名,实有24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前身为北海福利大厦,于1984年筹建,1988年开业,位于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中路36号。成立之初的职能是“以开展旅业、饮食、商场、康复治疗等服务项目为依托,对残疾人进行岗前培训及安排残疾人就业”。1990年6月,北海福利大厦列入事业单位管理,核定事业编制200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1992年4月,北海福利大厦划归自治区民政厅管理,并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人员编制不变。1997年,福利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三项制度”(劳动、人事、分配)改革,实行工效挂钩,搞活内部分配制度。2001年7月自治区民政厅同意增挂“广西民政干部北海培训基地”牌子,2005年,核定编制200人,实有31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7人,专业技术人员6人,生产工人18人。主要职责是以养老、荣誉军人疗养服务为主,辅以民政干部培训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桂林服务站 1991年1月,经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同意,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桂林服务站,地址位于桂林市上海路7号港湾1号。1993年11月,经桂林市建设和规划部门批准在文明路89~103号动工兴建桂林服务站综合大楼,1995年5月主体工程完工。1998年4月,服务站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不定机构级别。是整个桂北地区唯一的全区移交政府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2005年,核定编制10人,实有10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5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后勤工作人员3人。主要工作内容是协助做好军休干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和军休干部各种学习、疗养、文体活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德胜社会福利院 1991年4月,经自治区编制局批准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拉浪社会福利院,定为相当副县(处)级事业单位,编制30名。1996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拉浪社会福利院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德胜社会福利院,单位迁至宜州市德胜镇。2005年,核定编制30人,实有27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5人,专业技术人员16人,后勤工作人员6人。主要职责是收养社会上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残老幼人员,还承担全区部分暂无福利设施、难以开展收养工作的县市送养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的孤老残幼和社会弃婴的收养管护工作,社会弃婴和孤残儿童的养育、康复、治疗和教育工作,以及面向社会开展自费托养代养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备灾中心 1991年9月,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民政救灾扶贫培训中心,主要是承担中央和自治区两级救灾物资的采购、接收、储备、管理、调动发放等工作。2000年1月,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民政救灾扶贫培训中心,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备灾中心,定为自收自支单位,接收自治区大化民政救灾扶贫培训中心原有人员,核定人员编制15名。2003年4月,开始承担民政部救灾物资南宁储备库职责。2005年,核定编制15人,实有15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6人,专业技术人员4人,后勤工作人员2人,生产工人3人。(www.daowen.com)
广西老年报社 成立于1988年5月,主要职责是编辑出版发行《广西老年报》。1988年7月15日正式创刊,先作内部刊物发行。《广西老年报》的职责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1988—1990年由自治区财政每年补贴4万元,1991年以后自收自支,自负盈亏。1992年3月,核定《广西老年报》事业编制5名,不定机构级别。1996年10月增加编制5名,共10名。2005年,核定编制10人,实有后勤工作人员1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 前身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训练班,1984年6月成立,位于南宁市长堽路254号。1992年4月,训练班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核定人员编制10名,定为相当县(处)级事业单位。2005年,核定编制10人,实有13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6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后勤工作人员4人。主要承担民政干部适应性、专业性培训,民政公务员岗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以及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 1993年2月,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位于南宁市建政路5号。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2005年,核定编制5人,实有5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主要职责是负责全自治区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为社会提供标准地名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 1994年8月,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定机构规格,核定事业编制15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中心 成立于1994年10月,位于南宁市民主路49号,核定事业编制6名,不定机构级别。2005年,核定编制6人,实有6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后勤工作人员2人。主要职责是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提供咨询等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全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活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协助开展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研究所 1996年4月,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自治区民政厅撤销广西区革命烈士史料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区婚姻登记管理所、广西区殡葬改革管理所,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研究所,位于南宁市民主路49号,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7名,相当县(处)级规格。主要职责为开展民政工作理论研究、编纂革命烈士史料和《广西民政》杂志的编辑、发行。2001年9月—2005年4月,与广西民政干部培训中心合署办公,地址在南宁市长堽路254号。2005年4月,搬回南宁市民主路49号。2005年,核定编制17人,实有17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6人,专业技术人员10人,后勤工作人员1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复退军人医院 前身为钦州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创建于1980年,位于北海市海城区海南路六小里41号。1996年7月,钦州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移交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管理,其单位相当副县(处)级规格、差额拨款的性质不变,事业单位编制56名。1999年7月,钦州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复退军人医院,为自治区民政厅定额补助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县(处)级规格,人员编制不变。2005年,核定编制56人,实有56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13人,专业技术人员35人,后勤工作人员8人。
广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成立于2002年8月,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2名,不定机构级别。地址位于南宁市白沙大道45号。主要职责为承担广西社会福利服务工作的示范任务;受主管部门委托,指导全区福利机构管理和人员培训工作,承担“广西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综合楼”和“广西老年公寓”的管理和提供有关服务。
广西福利企业服务中心 前身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福利企业公司,成立于1981年10月,为相当县(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福利企业管理处”牌子。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鲤湾路18号。1985年12月,经自治区编委同意,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福利企业公司”。核定事业编制10人。1995年10月,经自治区编委同意,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企业总公司”,隶属关系和经费来源仍不变。1996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企业总公司不再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福利企业管理处”牌子。2000年,核定编制10人,实有10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7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后勤工作人员1人。2004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企业总公司更名为“广西福利企业服务中心”。2005年,核定编制10人,实有10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6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后勤工作人员1人。广西福利企业服务中心组建时主要职能为:认真贯彻“积极创造条件、发展福利生产、安置盲聋哑残疾人就业”的方针,对全区城镇福利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承担着为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统筹物资、展销、购销并进行管理、指导服务,为全区福利企业提供宏观指导、内引外联、经验交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机关机构改革,福利企业经营管理职能也有所转移,2005年广西福利企业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能由直接管理型转向公益服务型,主要职责是为福利企业服务,指导、协调和服务全区社会福利企业发展。对全区福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进行监督,保障福利企业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协助自治区民政厅对全区福利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进行调研,促进福利企业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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