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2〕118号),决定从2003年开始,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自治区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2002年8月至年底,自治区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中南宁市市辖区和武鸣县开展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试点,探索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的做法,在对试点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向全区推广。12月,自治区民政厅《关于下发广西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民发〔2002〕285号),就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的范围、内容、步骤、方法、资料归档、成果上报、建立地名调查和资料更新工作制度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还专项制定《地名档案分类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管理软件数据项标准》《地名图的标注与验收》《地名代码编码方法》《地名目录表》《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成果表》《地名标准化处理表》《地名变动年报表》《地名图例》等,指导全自治区各地开展补查工作。2002年底至2003年上半年,自治区民政厅共举办了19期专业培训班,培训各级各类专业人员7000余人。全自治区各级地名补查工作机构从林业、教育、交通、国土资源、民委、语委等部门抽调、借用、聘请相关工作人员1000多人,各级政府用于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经费达3600多万元。重点解决地名调查、资料搜集和考证工作中的问题,准确掌握原始资料,突破地名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应用的难点问题,为建立广西三级地名数据库的数据录入和建库工作打好基础。截至2005年底,全自治区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外业调查全部结束,各类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成果表37万多份,地名成果图1.6万多张(三套)的整理和标注已完成70%,部分成果资料已录入《广西地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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