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勘界前,桂黔线长约1204.70千米,分为5地段、17段:广西百色地区与贵州兴义市地段为西林县与兴义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与兴义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与安龙县、隆林各族自治县与册亨县、乐业县与册亨县、乐业县与望谟县之间的界线;广西百色地区与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地段为乐业县与罗甸县之间的界线;广西河池地区与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地段为天峨县与罗甸县、南丹县与罗甸县、南丹县与平塘县、南丹县与独山县、南丹县与荔波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与荔波县之间的界线;广西河池地区与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段,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与从江县之间的界线;广西柳州地区与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段,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与从江县、三江侗族自治县与从江县、三江侗族自治县与黎平县之间的界线。两省(区)行政区域界线未正式勘定过,双方基本上以传统习惯线进行边界管理。
1998年2月7日,桂黔两省(区)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在广西南宁市共同制订《联合勘定贵州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呈报国务院勘界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勘界工作采取以县为主进行协商定界。
1998年3月24日—27日,两省(区)勘界办公室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第一次联合勘界工作会议,核定约850千米的边界线。会后,双方对未实现贯通地段进行实地踏勘和联合核界协商。至1998年4月底,核定勘定边界线共1060千米。
1998年5月3日—8日,两省(区)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在贵州省都匀市召开第二次联合勘界工作会议,解决桂黔线县级协商定界中因认识不一致的遗留地段划界问题,实现桂黔线协商定界全线贯通,并签署会议纪要,部署安排桂黔线界桩埋设和测绘工作。(www.daowen.com)
1998年6月18日—22日,两省(区)完成边界协议书、说明、总结等一系列文件的修改、定稿工作。同年8月报送国务院,11月7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贵州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
桂黔线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与贵州安龙县、广西田林县与贵州册亨县、广西天峨县与贵州罗甸县均以南盘江中心线为界。图为以河中心线为界的界桩
桂黔线起于桂黔滇三省(区)边界线交会点,止于湘桂黔三省(区)边界线交会点,共设计13个界桩号(其中同号双立3个),编号自西向东依次为4552001至4552013。实地埋设16块界桩。经过隆林各族自治县、田林县、天峨县、南丹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全长1260千米。其中,隆林各族自治县与贵州安龙县以南盘江中心线为界,田林县与贵州册亨县以南盘江中心线为界,天峨县与贵州罗甸县以南盘江中心线为界,南丹县与贵州平塘县、独山县、荔波县接壤,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与贵州荔波县接壤,融水苗族自治县与贵州从江县接壤,三江侗族自治县与贵州从江县、黎平县接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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