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广西行政区划主要进行撤县设市调整。来宾县部分区域设合山市,北海升格为自治区直辖市,玉林、钦州、百色、河池4地区驻地县及非地区驻地的贵县改为县级市建置。1988年,全自治区有8个地区,5个自治区辖市,64个县、12个自治县,7个县级市,17个市辖区,5个市郊区,22个街道办事处,1011个乡,63个民族乡,291个镇。
20世纪90年代初,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在做全区设市预测和规划的同时,抓紧对沿海地区城市群形成、发展和管理的研究。1993年初,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调整广西发展战略布局,重点建设沿海、沿边、沿江开放带,将梧州、玉林等桂东南市县列入沿海经济开放带,享受沿海开放城市的优惠政策,从而形成西江流域的沿江经济走廊。
1993—1994年,广西行政区划调整重点是建设沿海城市群。1993年撤销防城港区和防城各族自治县,设立地级防城港市;1994年撤销钦州地区和县级钦州市,设立地级钦州市。广西北部湾沿岸形成北海、防城港、钦州3个地级市三足鼎立状态。
1995—1997年,调整的重点是桂东南地区,1995年贵港市升格为地级市。1997年,梧州地市分设,梧州地区更名为贺州地区,撤销贺县,设立贺州市。地区行署驻地迁至贺州市八步镇,管辖原梧州地区的富川瑶族自治县、钟山县、昭平县和贺州市;原梧州地区的藤县、蒙山县和岑溪市划归梧州市管辖和代管。解决地市同驻一城的工作拉开序幕。1997年撤销玉林地区和县级玉林市,设立地级玉林市。
1998年,国务院同意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地级桂林市,辖原桂林市和原桂林地区5个市辖区、10个县、2个自治县。
1999年11月,民政部调整地改市标准。按照新标准,广西拟新设地级市的5个城市,除崇左外基本达标。广西也加快了培育新经济中心的工作。(www.daowen.com)
2001年起,集中解决郊区包围城区,城区过小,发展受限制的问题。2001年撤销南宁市郊区,2002年撤销柳州市郊区,两市郊区原辖区分别划归各城区,各区面积从不足10平方千米至几十平方千米扩大至一两百平方千米。2003年撤销梧州市郊区,设立梧州市长洲区;2004年撤销邕宁县,将原邕宁县辖区分别划归兴宁区、青秀区、江南区和由城北区、永新区合并设立的西乡塘区及新设立的良庆区、邕宁区,南宁市区由200平方千米扩大至1000平方千米左右。
2002年,国务院批准撤销柳州地区、南宁地区,两地区辖县部分划归柳州市、南宁市,部分划属新设的地级来宾市、崇左市;撤销百色地区、河池地区、贺州地区,设立地级百色市、河池市、贺州市。至此,全自治区完成地改市,全面实行市管县的行政区划管理格局,地区(行政公署)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退出历史舞台,彻底解决地市同驻一地的历史遗留问题,培育和产生新的区域中心城市。
在进行地市一级区划调整的同时,广西还进行部分县改市和撤设民族县,乡改镇以及撤并乡镇的工作。1990年,广西有县级市7个。1990年至2005年期间新设及县改市6个,即宜州市、北流市、桂平市、岑溪市、东兴市、贺州市。期间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的有钦州市、玉林市、贵港市、百色市、河池市、贺州市。1989年,有民族自治县12个,1990年撤销恭城县,设立恭城瑶族自治县;1993年设立地级防城港市时,撤销防城各族自治县。1989年全自治区有总乡镇数1373个。1990年至2002年,共撤销乡建制436个,增设镇建制420个。至2002年底,全自治区总乡镇数为1325个,其中镇增加到749个,乡减少为576个。2001年至2005年进行的乡镇撤并工作,使总乡镇数从2000年的1361个减少为2005年1126个,净减少了235个。
经过上述调整,至2005年,广西行政区划格局为14个地级市,7个县级市,56个县,12个民族自治县,34个市辖区,700个镇,368个乡,58个民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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