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西通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1988-2005】

广西通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1988-2005】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次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广西各地、市、县党委、政府相应成立复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从而确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地位,使广西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2005年,广西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3207个,撤销、取缔民办非企业单位210个。

广西通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1988-2005】

1988—199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前,民办非企业单位即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所办的各类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职业培训中心、福利院、人才交流中心等民间组织,大多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自行审批、自行管理,其法律地位没有明确。

1998年10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后,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管理。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

2000年3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自治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会议,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为确保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的顺利进行,同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以自治区副主席周明甫为组长、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有关部、委、办、厅、局领导为成员的自治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次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广西各地、市、县党委、政府相应成立复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至2001年11月底,广西各级民政部门对全自治区符合复查登记条件的205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全部进行复查登记发证,其中教育1811家、劳动157家、民政42家、体育17家、科技9家、卫生8家、文化7家、其他5家。从而确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地位,使广西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2002年起,广西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规范的登记和管理基本实现常态化,并通过完善登记制度和年检制度,扶持和保护运行正常、发展良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撤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02年和2003年,广西批准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别为465个和501个;撤销不符合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别为88个和101个。

2003年起,广西开始对是年登记的个人、合伙、法人型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分类统计,以更好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以及实施监管。其中,个体型民办非企业单位多集中登记在市(区、县)级民政部门,符合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当地社会发展的需求;自治区本级除在复查登记阶段登记3个个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其余民办非企业单位均登记为法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制环境的不断完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监管也向着规范化发展,统一登记为法人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总数也随之增多。

2005年,广西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3207个,撤销、取缔民办非企业单位210个。

表10-3 2000—2005年广西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数量表单位:个(www.daowen.com)

表10-4 2005年广西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数量情况表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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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5 2005年广西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示范点名单(100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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