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西社会团体登记: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成果

广西社会团体登记: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成果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保证社团组织发展的有序性,1989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确立社团管理体制为分级登记双重管理的体制。至1996年,在清理整顿社会团体的基础上,广西社团登记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同年5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区清理整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导小组。全自治区参加清理整顿的社会团体4945个,其中重新登记2864个,注销2027个,撤销35个,限期整改19个。

广西社会团体登记: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成果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广西各类社会团体发展迅速。为保证社团组织发展的有序性,1989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确立社团管理体制为分级登记双重管理的体制。规定地方性的社团,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团,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同年,自治区民政厅为摸清全自治区社团的数量、分布、类别、隶属关系、人员构成、组织机构以及存在的问题,为清理整顿复查登记社团做准备,开展大规模的调查摸底工作。是年,全自治区共有社团8860个,其中全自治区性社团1202个。社团的分布以大中城市和经济比较富裕的地区的数量较多,不少社团是跨地区、跨学校,多层次的。有的还向县、乡镇发展,各类社团内部汇集各种人才,他们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对外交往等方面都发挥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这些社团多为“官办”,社团领导人多由党、政领导兼任,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等方面多套用行政机关的做法;社团分类分层过细,重复交叉成立,一个企业参加多个社团,实际业务活动内容雷同;有些社团有名无实,成立几年,没有开展过一次活动;有一部分社团如“××同乡会”“校友会”“兄弟会”,未经批准就自行宣布成立,此类社团多以地域会友,且带有地方主义和封建色彩;有些社团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档案资料残缺不全,经费来源不当,财务账目不清,出版刊物杂乱,影响社团的健康发展。

1990年7月18日,自治区民政厅发布《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公告》(第一号),明确规定社团登记的范围,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社团登记的时间以及社团登记的要求等,并在南宁召开全自治区社团登记管理工作会议,部署社团清理整顿工作,确定是年广西社团登记管理工作以清理整顿为重点。1991年1月起,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社会团体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社会团体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自治区民政厅对全自治区社团进行清理整顿和复查登记工作,到1992年12月基本结束。登记结果:全自治区原有社团8860个,经过清理整顿和复查登记工作,确认登记发证4024个,免于登记1123个,合并解散3697个,尚未登记16个。其中,原有全自治区性社团1202个,确认登记发证594个,免于登记19个,合并解散573个,尚未登记16个。原地市级社团2148个,确认登记发证1509个,免于登记145个,合并解散494个。原有县(市)城区社团3315个,确认登记1646个,免于登记539个,合并解散1130个。原有乡镇、街道社团2195个,确认登记275个,免于登记420个,合并解散1500个。通过清理整顿,基本解决社团过多过细,设置重复交叉和不规范的问题。至1996年,在清理整顿社会团体的基础上,广西社团登记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是年,共登记社会团体4882个。

1997年5月19日,为贯彻199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和1997年国务院转发民政部的《关于清理整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通知》精神,广西召开全自治区清理整顿社会团体工作会议,部署清理整顿社团的工作任务。同年5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区清理整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奉恒高,副组长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建兴及民政厅厅长梁胜利,成员为自治区民政厅、公安厅、安全厅,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分行等单位的有关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潘寿源兼任办公室主任。6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于同年8月底,全面铺开清理整顿社团工作。整个清理整顿社会团体工作历时4年多时间,到2001年结束。全自治区参加清理整顿的社会团体4945个,其中重新登记2864个,注销2027个,撤销35个,限期整改19个。其中对647个全自治区性社团中的528个社会团体予以保留,对宗旨、任务及业务范围相同相似的16个社团予以合并,注销149个,对长期不开展活动的3个社团予以撤销。通过这次清理整顿,有效遏制全自治区社团过多过滥、相同相似等问题,组织结构逐步趋于合理,全自治区社团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基本达到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和注重质量的要求。

从2000年3月开始,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广西开展气功类社团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全自治区原有气功类社团114个,其中,经自治区民政厅登记的全自治区性气功类社团6个,地市民政部门登记的气功类社团27个,县(市、区)民政部门登记的气功类社团81个。截至2000年底,114个气功类社团全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完成专项清理工作,改变以往气功组织管理混乱,非法活动频繁的局面。

2001年底,根据民政部的部署,广西开始对社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进行复查登记。2002年初,分别召开地、市社会组织管理科长、自治区直属500多个社团秘书长会议,对复查登记的有关政策和范围、对象、时间、步骤以及登记中应注意的问题做出具体部署。到2002年10月底,复查登记工作结束。登记结果:全自治区原有社团分支(代表)机构共1173个,通过清理整顿,对146个业务相同相似或管理混乱,不能正常发挥作用,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合并或解散、注销;对符合登记条件,应予保留的908个机构进行登记发证。复查登记完成率为100%。在复查登记中,新登记成立社团分支(代表)机构347个,其中自治区民政厅本级办理复查登记379个,新成立登记102个。

2003年,广西着重抓好农村经济协会和行业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工作。全自治区各级民政部门会同农业、水产畜牧水利等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在全自治区范围对各类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的数量、发展现状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同年6月,自治区民政厅与自治区农业厅、水利厅、水产畜牧局林业局、科协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广西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的通知》《关于鼓励和规范行业协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我区行业协会发展步伐的意见》等文件,促进农村经济协会和行业协会发展。至12月31日,广西共核准登记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350个。是年,登记在册的各类社团4391个,其中新批准登记各类社团1546个(含增加的农村经济协会1035个)。经过清理整顿,全年共注销和撤销社团141个,全自治区各类社团年检合格率为94.5%。同年,自治区民政厅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异地商会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坚持“登记在省,试点先行”的原则,开展异地商会登记试点工作。至2004年,广西经县以上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行业协会共有1469个,占全自治区社会团体总数约30%。(www.daowen.com)

2005年,广西进一步确立“规范管理,做强做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工作目标,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发展畜牧、蔬菜、水果、蔗糖粮油、水产、桑蚕、林产、中药材、花卉等十大优势和特色产品的工作思路,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并选择100个规模大、效果好、管理规范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作为“广西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示范点”,以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推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以及整体水平的提高。广西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2368个,主要涉及农业、水利、林业、牧业、渔业领域,服务于生产、加工、销售及农田水利管理等方面,会员30多万人(户),会员年人均增收约400元,辐射带动的农户人均增收150元。在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是年,广西共注销、撤销和取缔社会团体192个,各级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各类社团有6184个,包括行业性社团1785个,学术性社团934个,专业性社团2108个,联合性社团796个,其他561个。其中,全自治区性社团590个,地、市、县及县以下的社团5594个。有单位会员37.78万个,个人会员1371.11万人。

表10-1 1990—2005年广西社会团体登记情况表

续表

表10-2 2005年广西地级各市社会团体登记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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