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殡葬职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广西自1985年起,对殡葬职工经营承包分成收入免征奖金税;从1986年2月起,每月给殡葬职工发放特殊行业津贴费15~45元。
1990年,广西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部颁发的《殡葬职工守则》的十条要求,严格照章办事。以南宁、柳州等殡仪馆为基地,分期分批培训全自治区殡葬职工,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水平。同年1月,召开全自治区殡葬改革暨表彰殡葬事业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会议,表彰5个先进集体和25名先进工作者。
1991—1993年,广西各级民政部门注重加强殡葬职工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从各殡葬管理所、殡仪馆的职工中选拔力量充实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二是帮助和指导各殡葬管理所、殡仪馆建立和健全职工学习、工作等规章制度,坚持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各殡葬管理所、殡仪馆通过开展半年小结、年终总结表彰等活动,总结成绩,寻找差距,表彰先进。三是开展“管理、服务、效益年”活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四是关心殡葬职工的生活,分批组织职工到北京、成都、桂林、北海等地短休,元旦、春节期间,对殡葬职工进行慰问,平时注意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五是积极发展殡葬协会会员,开展业务交流活动。玉林地区有殡仪馆的5个县、市组织殡葬职工活动日,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全自治区殡葬事业单位有96名职工受到所属地、市、县的表彰。有2名职工被评为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名职工被评为全国殡葬事业单位先进工作者;全自治区有8个殡葬事业单位被评为文明单位和年度工作先进集体。
1994年,广西殡葬事业单位按照干部“四化”标准,调整领导班子,使大批政治坚定,年富力强,有改革开拓精神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同时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在职工中实施“三严四自”工程,开展“三讲”和“四德”教育。举办各种业务培训班,对全自治区殡仪职工进行全面函授培训,面授考试和考核定级。
1995年,广西各级民政部门加强殡仪职工队伍思想建设,在职工中进行爱岗敬业、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育。自治区通过开办殡葬管理干部学习班培训业务骨干,举办首届全自治区殡仪职工卡拉OK大奖赛,增加殡仪职工特殊行业补贴,提高殡仪职工的业务水平和社会地位,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各殡葬事业单位还注意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等后顾之忧,南宁、柳州市殡仪馆筹资给职工购买住房,武鸣、来宾、河池等县(市)殡仪馆(所)动工兴建职工宿舍。广大殡仪职工安心本职工作,为殡葬改革服务。年内,贺县殡葬管理所副所长张冬生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南宁市殡葬管理所李明远被评为自治区劳动模范。(www.daowen.com)
1996年,广西各级民政部门对殡仪职工加强艰苦奋斗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育。自治区根据民政部、劳动部《殡仪职工技术等级标准》编写培训教材,对全自治区的殡仪职工进行函授培训,对其中240名职工进行面授、考试和技术等级评定。各地通过解决家属就业、临时工转正、在职工中培养干部等途径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促使广大职工安心本职工作,爱岗敬业,自觉为殡葬改革服务。年内,来宾县殡葬管理所所长周善成入选自治区“二十佳”军转干部;武鸣县殡葬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方英梅被中共南宁市委授予模范共产党员称号。
1994—2001年,广西举办两期殡葬行业工人技术等级培训班。培训殡仪职工429人次,全部通过考核定级。其中高级140名,中级116名,初级173名。培训和考核定级提高了职工素质,激发了广大殡仪职工的政治热情,为殡葬改革做贡献。2001年,南宁市殡葬管理处武警广西边防总队转业职工妆殓员张燕,被人事部评为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获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和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并当选自治区第八届党代会代表。
2004年,自治区民政厅组织34名殡葬管理工作人员参加民政部举办的殡葬事业改革与管理研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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