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2005年,广西殡葬服务坚持“丧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原则,尽最大努力满足丧主的合理要求,各火葬场开展多样化的殡仪服务项目。
1992年,广西各地殡葬事业单位不断强化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柳州市殡葬管理处转换经营机制,试行企业化管理,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实行招标承包,风险抵押,把丧葬用品等服务推向市场。南宁市殡仪馆在优化服务质量、开展系列服务方面进行尝试,通过增设墓园安葬、优质引导服务、骨灰安放仪式、单尸冷藏等服务项目。
1993年,广西殡葬服务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搞好殡葬服务,塑造殡仪行业形象,赢得社会的理解与支持,提高殡仪行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南宁、桂林、柳州、玉林等市殡葬服务基本做到系列化、规范化、优质化,宾阳、横县、贵港、百色、河池、武鸣等殡仪馆增设单尸冷藏、引导服务、骨灰安放仪式等服务项目。北海市殡葬管理所为开发区迁坟提供服务。1994年,柳州市殡仪馆建立鼓乐队,使追悼会、告别会显得更为庄重、肃穆。
1995年,广西贯彻落实民政部《殡葬职工服务规范和管理人员职责规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设服务项目,加强对殡葬服务的管理。南宁市殡葬管理处制定《南宁市殡葬管理年奖惩暂行办法》;桂林市殡葬管理处制定《桂林市殡仪馆行政管理制度》《桂林市殡仪馆行风管理制度》《桂林市殡葬管理处关于车辆管理使用制度及申请销假制度》《桂林市殡葬管理处财务规定》《桂林市殡葬管理处考勤制度》;北海市殡葬管理所制定《北海市殡葬所安全生产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门卫值班制度》;玉林市殡葬管理处制定《玉林市殡仪馆规章制度》,对工作纪律、考勤、请假、保密、印章管理、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档案、车辆管理、业务员工作、收殓工作、火化工作、化妆工作、公墓管理等19项工作做出明确规定;武鸣县殡葬管理所制定《武鸣县殡葬管理所服务承诺制度》。
1996年,各殡仪馆服务项目由原来的10多项增加到近30项。南宁市殡仪馆新增治丧用品自选和咨询、单间休息室出租、骨灰寄存电脑查询等服务项目。(www.daowen.com)
1997年,部分殡仪馆拓宽服务领域,增设引导服务、治丧用品自选、单间休息室出租、骨灰寄存电脑查询等服务项目,以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
1998年,桂平市在交通方便的麻垌镇设立殡仪服务站,把殡仪服务延伸到农村。
1999年,自治区物价局重新核定殡葬服务价格,适当提高部分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增强各殡仪馆的自我发展能力。服务的范围主要有接待服务、接运遗体、整容化妆、遗体告别、骨灰安放或遗体安葬等。服务的内容主要有4项:①对死者遗体的处理,包括运尸、整容、悼念活动、火化、骨灰处理等;②包括寿衣(鞋、帽)、鞭炮、花圈、白花、黑纱、骨灰盒等出售、出租;③包括糖果、饮料、方便用品、小食品、烟酒等出售;④包括图书、画报、报纸、音乐摄像、录像等。这些服务主要依托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公墓、骨灰存放处以及红白理事会(亦称红白事理事会)等殡葬服务机构来实现的。收费标准:收殓正常死亡尸体每具50元,收殓传染病、变质尸体加收费;收殓腐烂尸、水淹尸、碎尸面议。上楼接尸,每层楼加收5~10元;远距离抬尸,300米以外,每超100米加收5~10元。赴外县(市)接尸,当日返回60元,当日不能返回的面议。死者在家病故,家庭卫生消毒服务20~30元(视面积等情况定,由丧主自愿选择)。国家法定假日接运或处理遗体每具一次性加收50元。遗体存放费:冰柜冷藏每具每天(12小时内按半天计,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下同)50元,安乐棺单尸冷藏每具80~120元;药物防腐手术费每具100~150元;特殊尸体防腐、冷藏每具加收50元。探尸服务每次收20元。清洁消毒每具10~20元。化妆整容费:洗擦身每具20元;化妆每具20元;理发每具20元;穿衣每件10元(最高只能收50元);整容每具20元。特殊整容整形(事故、工伤或变形尸体驼背等)收费面议。租赁费:租用大悼念厅(350平方米以上)每次600~800元(含空调、电脑荧屏显示、豪华型遗体告别棺、盆花、家属休息室);租用中悼念厅(100~350平方米)每次300~500元(含空调、电脑荧屏显示、豪华型遗体告别棺、盆花、家属休息室);租用小悼念厅(50~100平方米)180~300元(含空调、尸罩、盆花);租用告别室50平方米以下,150~200元。租用小胸花每只0.2元;租用花篮每个20~30元;租用纸花圈,小的(直径1米以内)每个4元,大的(直径1米以上)每个8元;租用绢绸花圈,小的(直径1米以内)每个10元;大的(直径1米以上)每个15元。骨灰盒等丧葬用品售价按进价加收30%。具体收费标准由当地物价主管部门制定。经营性公墓收费标准:①墓穴占地费:主要是墓穴占地(含墓穴周围的绿化占地)征用、“三通一平”等费用,地市级每平方米800~1500元,县(市)级每平方米400~1000元,占地超过1平方米的超出部分加收50%;②公共设施费:墓园道路、大门、美化、绿化等费用的分摊、公共设施一次性收取,按每个墓位占地面积计,地市级每平方米1000~2000元,县(市)级600~1300元;③墓地管理维修费:主要包括墓园管理人员费用、人员工资、墓区看护维修费,墓地管理维修费按年计,每个墓穴地市级50~120元(视墓穴占地、造价等制定,下同),县(市)级30~80元;④建墓费:主要是墓穴建造的各种材料费、人工费用等。建墓费按材料进价,人工费用加30%~50%收取。
2004年,广西规范殡葬服务管理,开展收费检查及服务质量等问题的调查并进行整改,殡葬行业的服务质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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