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西通志·民政志:自治区老龄工作成果与机构变革

广西通志·民政志:自治区老龄工作成果与机构变革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6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自治区老龄问题委员会,负责全自治区老龄工作,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王祝光兼任主任。2000年机构改革,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自治区民政厅,为正处级单位。2002年7月15日,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南宁召开,23个老龄委成员单位的委员出席会议。是年年底,全自治区共有老龄工作机构503个,工作人员961人。

广西通志·民政志:自治区老龄工作成果与机构变革

1986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自治区老龄问题委员会,负责全自治区老龄工作,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王祝光兼任主任。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劳动人事厅。1989年12月,自治区老龄问题委员会更名为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历届委员会主任均由自治区副主席兼任,各地、市、县也先后设立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1990年,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劳动厅,自治区直属机关有21个单位成立老龄委,有12个地市、64个县老龄问题委员会改为老龄工作委员会。全自治区县以上老龄委办公室配专职干部264人,比上年增加75人,兼职干部1874人,比上年增加233人,聘请67人,比上年增加5人;有1250个乡镇建立老龄委,占全自治区乡镇总数的91.2%。

1993年,全自治区有1348个乡镇建立老龄委,占全自治区乡镇总数的99.6%,其中有175个乡镇配备专职老龄工作干部。

2000年机构改革,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自治区民政厅,为正处级单位。2002年7月15日,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南宁召开,23个老龄委成员单位的委员出席会议。全会通过《老龄委成员单位职责》,决定增补共青团广西区委为老龄委成员单位。同年8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规划》,要求各地逐步完善老年经济供养体系,逐步完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构建老年社会照料网络,创造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办好各种老年学校,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加强老年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发展老年文化体育事业,加大执法力度,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www.daowen.com)

2003年1月12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老龄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城乡养老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加快发展老年医疗保健事业,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大力发展老年福利事业,构建老年社会照料网络,开展生动活泼的老年思想政治工作,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开创广西老龄工作新局面。同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在广西开展创建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活动,在评选自治区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评选。

2005年,南宁市城北区、全州县、宁明县3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桂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崇左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柳州铁路局、广西大学、广西玉柴机器集团6个单位被评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是年年底,全自治区共有老龄工作机构503个,工作人员9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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