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西通志·民政志(1988~2005):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

广西通志·民政志(1988~2005):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主要职能是收治北海、钦州、防城港三市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及部分社会上精神病患者。1997年1月16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区民政厅收回直接管理,改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复退军人医院。将住院复退军人全部纳入北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其医疗保障问题。2001年12月评为国家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原称南宁地区复退军人精神病院。2005年10月,更名为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

广西通志·民政志(1988~2005):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

1980年,对越自卫还击战后,中央针对广西提出战后退伍军人精神病增多的情况,给广西修建南宁玉林钦州河池4家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所,1982年4月,全部更名为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主要接收狂躁型和生活不能自理的复退军人精神病员。1986年开始对外经营,收治社会精神病人。1988—2005年,随着精神病患者的入院人员的增加,医院通过经营创收和地方政府资助等途径筹措资金,修建住院楼,完善精神病患病房以及活动场所各类设施,配置医疗设备,共有250多名精神病退伍军人得到妥善救治。2005年,4所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编制床位680张,收治住院人数2735人次,至年底,优抚对象269人,全年门诊人数5.63万人次,年治愈率60.6%,年好转率35.5%。

北海复退军人医院 位于北海市海南路六小里41号。占地5500平方米。该院前身为钦州地区复退军人精神病院,1991年4月改名为钦州地区复退军人医院,隶属于钦州地区民政局管理,精神科床位80张。主要职能是收治北海、钦州、防城港三市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及部分社会上精神病患者。1997年1月16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区民政厅收回直接管理,改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复退军人医院。接管后,医院进行整体规划,改善复退军人疗养条件,加大资金投入,2000年建成复退军人精神病住院楼,建筑面积1972.6平方米,2005年建成食堂综合楼,建筑面积1153平方米。至2005年,医院设有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医务科、护理部、医技科、精神科住院部和综合门诊部等科室。有工作人员50人,行政后勤17人,医务人员33人,其中副高职称1人,中级职称22人,初级职称10人。1988—2005年,医院反复住院治疗的复退军人约80人,长期住院疗养50人,医院在为复退军人做好医疗、护理和生活服务的过程中注重进行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组织开展文娱活动及户外活动,促进病情恢复。将住院复退军人全部纳入北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其医疗保障问题。

玉林市复退军人医院 位于324国道玉林市仁东镇三山路段。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多平方米。属于玉林市民政局的副处级优抚事业单位,为非营利性质的特殊公益事业单位。1995年度医院被中共玉林地委、玉林地区行政公署授予医院“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医院设有中西医结合精神病科、心理科和门诊综合科。辅助科室设有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脑电地形图室、心理测量室等,主要采用国内先进的中西医结合药物治疗,以及心理治疗、工娱治疗、行为治疗、ECT治疗等新技术、新方法。2005年底,住院精神病人245人,其中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患者50人,年业务收入约500万元。2005年,全院在职人员126人(在编77人,日工49人),其中医务人员78人,占61%,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16人。

河池市复退军人医院 医院分为门诊部和住院部两个部分,分别位于河池市的解放东路179-33号和光明路238号。是一所全民所有制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隶属河池市民政局,担负着柳州、桂林、来宾、河池4个地市复退军人精神病人收治和全市11个县(市、区)的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任务。该院1988年7月定为副处级单位。1990年12月核定人员编制60名。1991年1月更名为河池地区复退军人医院。1991年9月建成1400平方米的住院楼,设病床位50张,开始收治社会精神病人。1993年9月将旧四合院平房改设为女病区。1995年11月建成职工宿舍楼1栋,面积1435平方米。1999年10月在新址解放东路二巷25号设立门诊部。2000年4月建成职工宿舍楼1栋,建筑面积1011平方米。2001年12月评为国家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2003年3月,河池地区撤地设市,该院改称河池市复退军人医院。2003年10月新建业务用房5300平方米,床位扩增至200张。2004年9月增挂“河池市第四人民医院”牌子。至2005年底,先后获得自治区优抚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自治区残疾人之家、全国民政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民政窗口单位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2005年,医院设有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医务科、护理部等5个行政职能科室,设有一病区、二病区、女病区、中心药房、检验科、影像科、综合门诊部和惠民门诊等8个临床诊疗科室,开放床位400张,人员编制60名,实有工作人员128人,其中,医务人员101人,行政后勤人员24人,副高职称2人,中级职称23人,年住院病人510人次,其中复退军人精神病人住院189人次、地方社会精神病人321人次,专科门诊2504人次,住院病人治愈好转率94.3%。(www.daowen.com)

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 位于南宁市金象大道131号。原称南宁地区复退军人精神病院。隶属于崇左市民政局的优抚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能是接收崇左市、南宁市、百色市复员退伍军人及现役军人中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1~6级伤残军人优抚对象的医疗康复和教育管理任务。1988年医院建成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720平方米;精神科业务用房建筑1栋,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职工宿舍楼1栋,建筑面积439平方米;另建有简陋伙房1间,占地面积211.26平方米。医院职工67人,设置办公室、医务科、工疗科、总务科和财务科5个职能科室。医院的硬件设备包括:200毫安X光机、心电图机、脑电图机、A型超声波、电休克机等医疗设备和电影放映机等器材。1992年更名为南宁地区复退军人医院,开始收治社会病人。2000年,医院综合门诊大楼落成,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设立妇产科、综合门诊部、急诊科等各临床科室,2001年,通过等级评审,被自治区医院评审委员会批准为二级乙等专科医院,是自治区第一家创等级优抚医院,同年,被卫生部认定为国家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2003年,原南宁地区撤并,成立崇左市。2005年10月,更名为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医院被南宁市医保和崇左市医保定位公费定点医疗单位。2005年,在编职工85人,实际在岗职工为12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9人,占73.5%,有高、中级技术人员37人。收养优抚对象81人,地方精神病人341人次,完成专科门诊人数2607人次,住院病人治愈好转率94.6%,业务总收入256万元。

表2-14 1988—2005年广西复退军人医院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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