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社区服务始于柳州市的孤老孤幼综合包户服务制度。1987年2月,柳州市政府下发《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规定从1987年起3年内城市要建立以街道、居委会为依托的老年人供养服务、残疾人教育和就业服务、烈军属服务。1987年上半年,柳州市有43%的居委会建立此项制度,全市64%的孤老得到包户服务,建立全市范围的对城市现役义务兵家属实行社会统筹普遍优待制和对立功军人的奖励制度。9月,民政部在武汉召开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座谈会,柳州市在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自此,广西社区服务业快速发展,社区服务的内容也不断得到扩展,从面向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提供社会福利服务,扩展到面向社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提供双向服务,面向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等。据1991年7月调查统计,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五市共有社区服务单位1402家,管理、服务人员达到7752人。1994年8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广西社会服务业意见的通知》,为促进广西社区服务提供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1995年6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柳州市召开自治区社区服务工作会议,总结广西社区服务工作的成绩,确定“九五”期间社区服务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任务,对广西社区服务业发展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1996年2月,自治区民政厅、计委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在全自治区实行社区服务业登记、认证制度,推动社区服务从普及向提高档次质量方向发展,促进社区服务规范化、法制化,当年领取服务证书的社区服务单位达到757家。7月,自治区民政厅制定下发《广西社区服务示范城区(县级市)标准》,在全自治区开展创建自治区、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城区活动,并在柳州市城中区、梧州市蝶山区抓试点工作。1997年4月,自治区民政厅会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精神文明办等有关部门对申报社区服务示范城区的单位进行评审,评选柳州市城中区、梧州市蝶山区、桂林市象山区、北海市海城区为自治区社区服务示范城区工作先进单位,并推荐柳州市城中区申报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城区。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城区评审组对城中区社区服务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政策扶持、资金筹集、设施建设、服务队伍、服务水平及效益给予充分肯定,尤其对城中区富柳新都小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服务与小区物业管理之间有密切配合,社区服务设施列入小区建设总体规划、共同发展给予高度评价。1998年4月,柳州市城中区被命名为首批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城区。同年,柳州市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706个,各种服务网点2000多个,发放社区服务单位证书538个;全自治区有社区服务设施2100个,社区服务专职管理人员2161人,专职服务人员1.68万人。
2000年,在推进社区建设过程中,广西各地坚持立足当地实际,整合社区资源,加大投入,逐步建设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是年,全自治区有社区服务中心81个,社区服务设施2872个,办理社区服务单位证书的单位2512个,全自治区社区服务总收入2058万元,社区服务单位安置下岗人员11866人。
2001年起,在以往主要由民政部门指导运行的社区服务组织网点的基础上,各种服务于社区居民的社区社会组织也日益增多,如社区志愿者协会、老人协会、计生协会、卫生协会、文化协会。各社区开始组建社区党员志愿者队伍、社区青年志愿者队伍、社区红十字志愿者队伍等,经常性制度化地组织开展医疗义诊、理发、家电维修、科普知识宣传、法律咨询等一系列为民便民服务活动。各地以提供社区公益性岗位的方式,招聘社区协管员作为社区专业工作人员,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或进入居民委员会内设的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社区服务队伍开始从居委会成员单一构成,发展到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专职、兼职管理服务“三支”队伍的整合。尤其是社区专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队伍,逐渐成为社区建设的生力军。
2005年,柳州市鱼峰区五里亭街道攀苑社区服务大厅
2001年开始,广西坚持把解决社区“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作为社区基础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2003年,广西完成社区居委会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的开发研制工作。该系统先后在南宁、柳州、武鸣、灵山等市(县)社区推广,共覆盖南宁市176个社区、柳州市142个社区、武鸣县16个镇和8个社区、灵山县21个镇,共收集160万条数据,全面、准确、可靠、及时地记录和处理居委会日常工作中的各种信息,规范并简化社区工作。2002—2004年,广西有2.31万名下岗失业人员通过社区基础平台实现再就业,全自治区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增至44.35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63.9%。(www.daowen.com)
2005年,广西城镇社区服务中心发展到93个,城镇社区服务设施达到1394个(其中“星光老年之家”557个),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增至2681个。有1197个社区办公用房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社区办公用房得到改善。各部门参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社区设立劳动保障所(站)、警务室、计生服务站(点),社区日益成为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要平台。各地社区面向居民,不同程度地提供涉及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科普宣传、社会治安、法律援助、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等多方面服务,初步形成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如南宁市青秀区从2005年起,把服务困难群众作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切入点,在接受社会捐赠、收集社会富余或闲置的生活物品用于救助困难群众的基础上,以民政投入经费为保障,在街道成立“爱心慈善超市”服务中心、在社区成立“爱心慈善超市”,从而形成党委、政府牵头搭建平台、社会集资捐物、百姓互帮互助的扶贫助困网络,建立经常性救助困难群众的长效机制。年内,经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联合领导小组评审,北海市海城区、南宁市青秀区、桂林市七星区达到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标准。全自治区社区从业人员达到4.08万人,有3.2万名社区居民通过社区帮助实现就业或再就业。建成社区爱心超市100多家,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发展到1253个。
“十五”计划期间,广西各级民政部门累计投入社会福利公益资金2.18亿元,在全自治区1648个社区中建成755个“星光老年活动中心”,为社区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康复等活动提供场地和设备设施。2004—2005年,共投入500多万元,援建1140个社区图书室,建设学习型社区,有800多万社区居民从中受益。“十五”计划期末,全自治区社区服务中心比“八五”计划期末增长2.32倍;社区服务设施比“八五”计划期末增长2.6倍;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比“八五”计划期末增长165.22%。
表1-2 2005年广西社区服务主要设施和志愿者组织一览表 单位:个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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