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桂林市秀峰区机构设置及相关办事机构

桂林市秀峰区机构设置及相关办事机构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是年底,桂林市秀峰区政府的内设工作机构有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局、教育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农林水利局、文化体育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招商局、市容管理局和审计局17个,机关人员编制70~80名。派出机构有秀峰、丽君、甲山3个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工商、国土资源、环保、国税、地税等部门在秀峰区设置办事机构,协助该区人民政府管理相关工作。

桂林市秀峰区机构设置及相关办事机构

1978—1980年,市区街道人民公社撤销后,广西城市基层政权形成两种情况:一是市(地级市)设县级区且区下不设乡镇一级政权,二是市(县级市)不设区但设乡镇一级政权。从1979年开始,广西各地陆续恢复市辖区和街道办事处。至1988年12月底止,全自治区有22个市辖区,22个街道办事处。恢复市辖区初期,作为基层政权的市辖区政府一般设区长1名,副区长若干名,下设办公室、生产计划科、文教卫生科、商业服务科、街政科、供销财务科、劳资科、市政管理科,机关人员编制40~50名。20世纪80至90年代,政府工作部门几经机构改革调整,一般改设办公室、劳动人事局民政局、城市建设管理局、文教卫生局计划经济委员会、监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办公室、财政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等部门,机关人员编制100名左右。

1996年,为便于管理或行使职权,城区政府通常下设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下辖若干居民委员会。城市基层政权形成两种情况,一是市(地级市)设区且区下不设乡镇一级政权,或区下设部分乡镇政权;二是市(县级市)不设区但设乡镇一级政权。(www.daowen.com)

2005年5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城市化过程中的市辖区管辖乡镇进行调整,城市原未设乡镇的市辖区有的相继下设或划辖乡镇,有的新设市辖区或由县改市辖区仍旧管辖乡镇。因此,形成本级即为城市基层政权的市辖区政权和因下辖乡镇而使得本级不属于城市基层政权的市辖区政权。当年,除桂林市秀峰区外,广西各新设县级市或市辖区,均下辖1个以上乡镇一级政权,因而都不属基层政权范畴。是年底,桂林市秀峰区政府的内设工作机构有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局、教育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农林水利局文化体育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招商局、市容管理局和审计局17个,机关人员编制70~80名。派出机构有秀峰、丽君、甲山3个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工商、国土资源、环保、国税、地税等部门在秀峰区设置办事机构,协助该区人民政府管理相关工作。同年,为适应社区建设的现实需要,各地根据社区数量和管辖范围对街道办事处进行适度调整,至2005年底,除崇左市未设街道办事处外,广西13个地级市共有104个街道办事处,其中,南宁市21个、柳州市31个、桂林市12个、梧州市9个、北海市7个、防城港市2个、钦州市4个、贵港市2个、玉林市8个、百色市2个、贺州市2个、河池市1个、来宾市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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