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银锭是中国银锭铸造和发展的鼎盛时期。虽然白银仍然处于称量货币的阶段,但作为贵金属货币,各省通用的宝银共计一百多种。所谓“大致用银,小数用钱”,白银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主要流通货币。
除了官府铸造银锭外,民间的钱庄、银号、银行、票号等金融机构也铸造银锭。北京有十足银、松花银,天津有化宝银、白宝银、老盐课银,济南有高宝银,上海有二七宝银,苏州有苏元锭,扬州有扬漕平银,镇江有公议足纹银,杭州有元宝银、小锭子,汉口有公估二四宝银,武昌有武昌关锭、昌关子,长沙有用项银、十足大宝银,九江有二四宝纹,广州有藩纹、盐纹、关纹,西安有十足银,甘肃、新疆有足纹银等。
官铸银锭除了有五十两、十两、五两、四两、三两、二两和一两等不同规格外,尚有各地铸造的官银。其范围包括直隶省(含北京、天津和河北省等地区)、山西省、东三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四川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和新疆省等。由于成色不同,各种银锭的价值也有高有低。甲地通用的宝银,到乙地需贴水后才能通用。各地虽有多种银锭,但在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每个地方逐渐选择一两种宝银作为当地通用的标准银两。
清代,银锭开始成为主要的流通货币,因重量不等,所以按“两”为主要的重量单位,故又称银锭为“银两”。清朝用银,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清代前期的一百多年间,称重计用以银锭为主;第二阶段是自嘉庆至咸丰的五六十年间,在中国广为流通外国银元,银锭已成为中国的通用货币;第三阶段是清末光绪至宣统的三十多年间,自铸银元与银两并行。
清末民初钱庄银两称重天平一件,带原放置砝码木箱及全套骨质砝码(九件)和铜质砝码(十五件)。2013年拍卖底价:20 000 元(www.daowen.com)
清代江西万年县光绪二十五年五月匠余顺五十两银锭,重1 860 克,2006年拍卖底价:10 000~15 000 元
清朝的银两多以马蹄形的元宝出现,故亦称为“宝银”,又可分为大锭、中锭、小锭,通称“银块”或“银锭”,此外还有散银。
清代银锭上的文字大多是戳记,而且多为阳文,有的阳文字口较浅,有的则相对较深,这是在银锭冷却程度不同的情况下将字打上去的结果。阴文由银匠镂刻,但很少见。铭文一般有铸造时间、铸地和铸造机构及重量、匠名等,并分成几段。
在清代银锭中,比较多见的有地丁税银、厘金银、税银、盐课银等数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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