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企业并购反垄断审查抗辩制度研究:欧盟的努力

企业并购反垄断审查抗辩制度研究:欧盟的努力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95](二)并购反垄断审查抗辩制度理念先进欧盟并购反垄断审查抗辩制度总体上以竞争政策为基础构建。目前,欧盟企业并购审查标准是“严重阻碍有效竞争”标准,重视当事人的程序性抗辩权利保障,重视审查和裁决程序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建设。(三)并购审查抗辩制度充分体现了正当程序原则欧盟并购审查抗辩制度规则的制定与实施,充分体现了法律的正当程序原则。

企业并购反垄断审查抗辩制度研究:欧盟的努力

(一)重视经济分析在并购反垄断审查中的应用

欧盟并购反垄断审查的测试标准越来越侧重经济分析,对比合并发生与否对竞争结构的损害,而不是强调合并与产生或加强支配地位之间的因果联系这些法律因素。[94]鉴于并购是企业的市场经济行为,一般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提高经济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也有利于增进社会整体经济和消费者福利,欧盟反垄断控制制度采取合理分析原则,针对达到申报标准的并购交易予以个案化的经济合理性分析,只对实质性限制竞争的并购予以禁止或附加限制性条件予以批准。20世纪90年代,欧盟委员会公开拒绝的交易只有13项,2000年为3项,尽管这一期间处于第五次并购浪潮,并购活动以规模巨大为特征。不过,欧盟委员会积极审查了许多交易,并要求交易双方采取了某些补救行动之后才予以批准。[95]

(二)并购反垄断审查抗辩制度理念先进

欧盟并购反垄断审查抗辩制度总体上以竞争政策为基础构建。目前,欧盟企业并购审查标准是“严重阻碍有效竞争”标准,重视当事人的程序性抗辩权利保障,重视审查和裁决程序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建设。欧盟官方理论认为,对企业结合控制应该遵循一定的规则,特别是“透明度”与“可预见性”。[96]欧盟评估考虑的因素主要是市场结构及一些平衡性因素,包括市场进入、效率、垂危企业等抗辩或称抵消性因素。这些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则系统的建立与完善,体现了欧盟先进的竞争法理念,对维护欧共体内部市场统一与保障有效竞争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www.daowen.com)

(三)并购审查抗辩制度充分体现了正当程序原则

欧盟并购审查抗辩制度规则的制定与实施,充分体现了法律的正当程序原则。其一,申报前阶段。并购审查申报前沟通磋商机制确保当事人在申报之前提出自己的意见并进行有效沟通。其二,受理申报后,欧盟委员会需要召开说明和反映案件现状说明会,保证当事方能够在会上清晰表达观点。当事方和竞争总司如果同意的话,可以召开三方会议。三方会议参加人员包括:竞争总司、申报方以及第三方。第三方通常是对并购存在意见的人,即提出异议的利益方。其三,申报方及相关主体享有发表意见的权利。当事人可提供答辩意见,提出抗辩事由及证据。欧盟法律在程序上确保所有相关方的正当权利得到保护,尤其是各相关方发表意见的权利。其四,当事方享有查看文件的权利。材料查阅权不仅是当事方辩护权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平衡当事方辩护权和保护商业秘密权关系的法律措施。其五,申报方和相关方可以要求召开听证会。听证官员职责包括:确保申报方面其他方发表意见的权利;确保听证会适当地举行;确保委员会决定草案的过程中适当地考虑了所有相关事实;决定第三方是否有权参加听证会,该决定在请求负责的司长之后作出。所有上述程序规则的制定与实施,均充分贯彻了正当程序原则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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