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充足原由导致侵权发生

充足原由导致侵权发生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相比于共同侵权,分别实施充足原因侵权要求数个侵权行为之间相互独立,实施侵权行为的数个行为人之间不具有主观上的关联性,各个侵权行为都是相互独立的。所以,A养殖场和B养殖场属于分别实施充足原因的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A.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B.侵权人之间需有意思联络C.每个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D.造成同一损害后果二、简答题1.简述分别实施充足原因的侵权的概念。

充足原由导致侵权发生

案例引入

易某与东村村民签订河湾承包合同,约定由易某在某段河水流经水域经营饲养鱼。某日,突降暴雨,易某养殖水域内的鱼大量死亡。后经县环保局调查后认定,在养殖点上游有A养殖场和B养殖场,两处养鸡场的污水直接排入河中,易某在河湾的养殖点两岸均有大量鱼死亡。易某遂将A养殖场经营者以及B养殖场经营者起诉至法院,要求两个养殖场经营者对其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庭审时,两个养殖场经营者均未举证其污染行为与损害后果无关,也未举证其排污行为不足以导致全部损害发生。[34]

问:

1.A养殖场和B养殖场排污的行为属于共同侵权、共同危险行为还是分别实施充足原因的侵权?

2.A养殖场和B养殖场应当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基本理论

一、分别实施充足原因侵权的概念

分别实施充足原因侵权,也称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数个行为人事先既没有共同的意思联络,也没有共同过失,只是由于行为的客观上的联系,而共同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且每个行为人的行为均足以造成全部损害。

二、分别实施充足原因侵权的构成要件

(一)须是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

行为主体须是二人以上,每个人的行为都必须符合一般侵权的构成要件,构成侵权行为。相比于共同侵权,分别实施充足原因侵权要求数个侵权行为之间相互独立,实施侵权行为的数个行为人之间不具有主观上的关联性,各个侵权行为都是相互独立的。每个行为人在实施侵权行为之前以及实施侵权行为的过程中,与其他行为人没有意思联络,也没有认识到还有其他人在实施类似的侵权行为。如果行为人主观具有关联性,存在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应当适用共同侵权的规定。

(二)造成同一损害后果

“同一损害”指数个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的性质是相同的,都是同一身体部位或者同一财产损失,且难以区分,否则就不构成“同一损害”。如果不是同一损害就可以区分各自所造成的损害,每个侵权人就其个人所造成之损害承担责任。如甲的侵权行为造成了丙的左腿受伤,乙的侵权行为也造成了丙左腿受伤,则构成“同一损害”。如果甲的侵权行为造成了丙的左腿受伤,乙的侵权行为造成了丙的手机损毁,那么,甲、乙两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就不是同一损害,而是不同损害,应当按照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以及各自过错大小来承担责任。

相比于共同侵权,分别实施充足原因侵权强调损害的同一性、充分性,而共同侵权制度中,即便每个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只要数个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关联性,同样构成共同侵权,由数个行为人对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三)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

分别实施充足原因侵权中的“足以”并不是指每个侵权行为都实际上造成了全部损害,而是指无论是否有其他侵权行为的存在,独立的单个侵权行为也有可能造成全部损害。对“全部损害”的理解是对受侵害对象某种功能而言的,并不追求完全相同的后果。如甲、乙两个人分别从不同方向向同一房屋放火,将该房屋烧毁,根据两个方向的火势判断,如果不存在另一把火,每把火都有可能将整栋房屋烧毁,但事实上两把火共同作用烧毁了该房屋,所以只能说每把火都“足以”烧毁整栋房屋。对侵害对象而言,一把火与两把火对整栋房屋的使用功能损害的程度是相同的,在评价火灾对房屋使用功能或价值功能的影响上,其每个单独的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但如果只有一把火,造成房屋烧毁的客观现状不会与两把火共同造成的现状一模一样。再如,甲、乙二人分别开枪射杀丁某,甲开枪击中了丁某头部,乙开枪击中了丁某的心脏,从被侵害客体功能来看,每个人单独的行为对剥夺丁某生命都足以构成全部损害。但从丁某的遗体来看,一个人开枪只会对其身体局部造成伤害,无法同时造成两处枪伤,其损害结果显然不同,所以在判断“同一损害”时,要结合被侵害对象的特定功能来予以考量。

引例解析

本案中,易某已经提供A养殖场和B养殖场存在污染行为、自己的养殖场存在损害后果、污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可能存在因果关系的初步证据。按照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A养殖场和B养殖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以及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由于A养殖场和B养殖场均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其污染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且具有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因此,应当依法认定A养殖场和B养殖场分别实施了污染行为,且分别实施的污染行为都足以造成易某财产的损害,A养殖场和B养殖场对于易某的财产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A养殖场和B养殖场属于分别实施充足原因的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117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

思考与练习

一、选择题

1.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  )。

A.主要责任

B.连带责任

C.按份的责任(www.daowen.com)

D.平均赔偿责任

2.关于分别实施充足原因的侵权构成要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

B.侵权人之间需有意思联络

C.每个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

D.造成同一损害后果

二、简答题

1.简述分别实施充足原因的侵权的概念。

2.简述分别实施充足原因的侵权的构成要件。

学习情境:分别实施充足原因侵权的识别和应用

情境案例

易某与东村村民签订池塘承包合同,约定由易某承包东村的A池塘和B池塘经营饲养鱼。A池塘和B池塘相邻但不相连。某日刮台风,引起暴雨,易某饲养在A池塘和B池塘的鱼大量死亡。经县环保局和电力部门调查认定:在A池塘和B池塘上游有陈某经营的养鸡场,养鸡场污水未做处理,由于暴雨引起污水流入两个池塘;丁某在B池塘边私搭电线,由于台风将电线杆刮倒,电线掉进B池塘内。由于易某两池塘的饲养鱼大量死亡,易某遂将陈某和丁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两人承担连带责任。庭审时,陈某和丁某均未举证证明污染及漏电与损害后果无关,也未举证证明污水或漏电不足以导致全部损害发生。[35]

训练目的

通过实训,使学生进一步理解分别实施充足原因侵权的构成要件,掌握分别实施充足原因的侵权行为的认定,以及区分共同侵权与分别实施充足原因侵权。

训练方法

1.选取经典案例,采用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实践,各方从各自角色出发充分说理、辩论

2.老师对模拟法庭各方表现进行总结,对模拟庭审进行复盘,学生之间可以对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适用再次展开辩论,直至理解分别实施充足原因侵权的理论和实践运用。

3.阅读相关书籍,深度掌握。

实训步骤

1.根据案例需要对学生进行分组。

2.以组为单位,让学生围绕以下几个问题开展讨论,分析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①对陈某和丁某是否构成侵权进行分析;如果构成侵权,是什么类型的侵权,结合分别实施充足原因的侵权的构成要件分析是否属于分别实施充足原因的侵权。②分别实施充足原因的侵权所承担责任的形式。对以上问题的结论形成书面意见。

3.各小组派代表发言,阐释本组讨论的意见。如各组意见出现分歧,组织展开辩论。

4.学生自我评价训练效果。

5.教师点评、总结训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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