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石斧是原始先民们用于砍伐树木、劈裂木材的重要工具。除了一些现实生活中的实际用途外,石斧是否还具有别的功能呢?有学者指出,在我国新石器时代所发现的扁平、穿孔的双面刃石斧已经超出了石斧功用范围,在称呼上应该抛弃这一提法而改称“石钺”[4]。“石钺”作为武器和礼器,成为权力和威严的象征物。石斧是青铜器(钺)的祖型,二者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并且根据《左传昭公十五年》“钺大而斧小”的记载,认为斧钺在形制上是一致的,只能根据大小来确定是斧还是钺。不过以往的研究主要关注于石斧的外部形制而忽略了石斧的用途、功能以及更深层次的社会意义。
在经历了漫长的旧石器时代之后,随着磨制、钻孔、装柄等技术的逐渐使用和推广,石斧在数量和质量上也有了较大的提高,成为一种较为高级的工具。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生态环境的变迁,原始的耕作方式也从“砍倒烧荒”型向“锄耕农业”过渡[5]。石锄、石铲、石锛、石犁、石刀等生产工具也逐渐渗入到生产领域,石斧在原始农业中的统治地位因此有所动摇。仰韶文化时期石刀的比例和数量呈上升趋势就可以间接地说明这一点。但石斧的社会功能并未因此削弱,相反,它的用途已经涉及农业生产以外的领域。
1.从农业工具到武器
在原始社会,劳动工具和武器是分不开的。正如恩格斯所说:“根据发现的史前时期人的遗物来判断,根据最早历史时期的人和现在最不开化的野蛮人的生活方式来判断,最古老的工具是什么东西呢?是打猎的工具和捕猎的工具,两者同时又是武器。”正因为如此,我们很难推定石斧的武器功能是在什么时候从生产工具中分离出来的。
至少在仰韶文化的庙底沟类型时期,有一些石斧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生产工具了。陶缸上的图画除了告诉我们原始石斧的装柄、装饰等信息外,还暗示了石斧在人们心中具有的一种威慑力,不禁使人联系到在原始战争中用石斧杀戮的场景。这一点也有考古学上的证据,在河北邯郸涧沟遗址的两座半地穴式房址中,各放置三个人的头盖骨,位置在房屋的中央,其年代属于后岗二期文化的早期。有趣的是,所有头盖骨都是用斧砍下来的,因为头盖骨上留有明显的斧痕,这无疑是石斧所为了。
因此,在原始社会的确存在着石斧被用作武器的事实。石斧具有灵活、轻巧、省力、杀伤力大的特点,在当时的生产条件下可以称得上是一种优等武器了。
2.仪式石斧与石钺(www.daowen.com)
仪式石斧是一种不实用的、具有象征意义的、作为财富崇拜的对象或者在宗教仪式中使用的石斧。在太平洋岛屿上的一些原始民族至今仍然延续使用着这种石斧。民族考古学家汪宁生先生对国外的仪式石斧进行了综合观察和分析,总结出仪式石斧的四个特征:磨制精细,选材严格;边缘无剥落痕迹(无使用痕迹),个别刻有花纹图案。并进一步指出,既然仪式用器的使用在原始民族中是一种普遍现象,那在我国广阔土地上的新石器时代文化中是否就毫无痕迹可寻呢?
实际上在我国新石器时代也存在着有关仪式石斧的遗存。例如在龙岗寺半坡类型的墓地中有玉斧随葬;在宝鸡石嘴头遗址的墓葬中也有玉斧随葬;在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的墓葬中,石斧随葬的比率几乎是最高的,而上述随葬的玉斧显然是一种非实用的器物。中国古人有“尚玉”的习俗,甚至把玉器当作一种顶礼膜拜的对象,随葬的石斧也应该具有类似的性质。在内蒙古敖汉旗小山遗址中曾经出土了一件斧形石器(原报告称为圆弧刃长条形石斧)。其外形和石斧一致,但刃部十分厚钝,无使用痕迹,顶部有一人头的图像。研究者认为它就是被主人高举着的“权杖”。这无疑是一件难得的仪式石斧。在中国的南方地区也有类似的发现,例如在薛家岗M58、M44中就出土了两件石斧,制作精细并且刻有花纹。如此制作精细的石斧不大可能用于生产领域,应该具有类似于“权杖”一样的特殊功能。渭河流域是否存在着仪式石斧?有一点应该是肯定的——“仪式石斧”应该是从石斧中衍生而来,这显然与石斧作为武器这一功能是分不开的。
石钺与石斧存在着密切的亲缘关系,古语中斧钺连称的情况屡见不鲜,如“斧钺之祸”“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等等。[6]石钺应该是由石斧衍生而来的,但从形制、大小、有无穿孔等方面进行区别斧钺并不是十分科学的方法。因为石钺多从墓葬中出土,而且新石器时代晚期的石钺出土数量远远大于早期,这显然表明石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石钺是青铜钺的前身,基本不用于生产劳动,而石斧则更多用于生产,但不排除一些石斧“身兼数职”的可能,例如随葬的石斧应该是从生产中分离出来,使其具有宗教或者礼器的功能。
图八
图九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