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开放水平在不断提升。2001年,我国加入WTO之后,中国逐步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形式限制、地域限制和业务范围限制,银行、证券、保险等相关外资金融机构纷纷入驻中国金融市场,金融业进入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时期。
截至2016年年末,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共设立37家外商独资银行、13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45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56家外资财产保险公司和合资人身保险公司。与此同时,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的步伐也在持续加速。截至2016年年末,22家中资银行共开设1353家海外分支机构,覆盖全球63个国家和地区,网点几乎遍布亚太、北美和欧洲。
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也在不断加深。股票市场方面,我国引入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并进一步扩容,“沪港通”“深港通”相继起航,一系列“通道式”的机制鼓励双向投资,拓宽了投融资渠道,促进了境内外资本市场联通。A股被正式纳入MSCI指数,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资料:2016年12月5日“深港通”正式开通,实现了港交所、深交所和上交所的互联互通。)
数据显示,2016年,“沪股通”和“深股通”资金流入总金额为1105.5亿元,流出总金额为528.5亿元,净流入577.0亿元;“港股通”资金流入276.1亿元,流出2287.6亿元,净流出2011.5亿元。
债券市场方面,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发行主体和投资主体不断扩大。截至2016年年末,共有407家境外机构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包括58家境外央行类机构(包括境外央行、国际金融机构和主权财富基金)、112家境外商业银行、204家金融机构产品类投资者等。截至2016年年末,境外发债主体累计发行631亿元人民币熊猫债,同时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正式实现互联互通(债券通)。(www.daowen.com)
最近几年股票市场的互联互通,像沪港通、深港通,包括年内将推出的沪伦通,也包括在债券市场,债券通、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CIBM)的开放,对于海外和国内机构投资者跨境投资提供了更多的渠道。从目前来看,这方面发展并没有像我们原先想象的那么快,或者说对海外机构投资者的接受和参与上还需要一个过程。下一步,一方面我们在政策上可以起到一些积极的推动作用,比如增加政策的清晰度、透明度和稳定性。另一方面是我们要改善国内的金融市场的产品的广度和深度。
徐洪才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
很多金融业务走出去,和境外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对接,比如说沪港通、深港通、沪伦通对接等,包括国内金融业务的发展,比如熊猫债券,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中央银行在国际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是不遗余力的,国际清算、结算体系,包括在境外金融机构网点的合理布局也是今非昔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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