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基础
第7.1.1条 高架提升机的基础应进行设计,基础应能可靠的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全部荷载。基础的埋深与做法,应符合设计和提升机出厂使用规定。
第7.1.2条 低架提升机的基础,当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应不小于80kPa;
二、浇注C20混凝土,厚度300mm;
三、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mm。
第7.1.3条 基础应有排水措施。距基础边缘5m范围内,开挖沟槽或有较大振动的施工时,必须有保证架体稳定的措施。
第二节 附墙架
第7.2.1条 提升机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1组。
第7.2.2条 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严禁使用铅丝绑扎。
第7.2.3条 附墙架的材质应与架体的材质相同,不得使用木杆、竹杆等做附墙架与金属架体连接。
第7.2.4条 附墙架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应进行设计。当无设计规定时,可选用附录三中的图示做法。
第三节 缆风绳
第7.3.1条 当提升机受到条件限制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应采用缆风绳稳固架体。高架提升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缆风绳。
第7.3.2条 提升机的缆风绳应经计算确定(缆风绳的安全系数n取3.5)。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提升机高度在20m以下(含20m)时,缆风绳不少于1组(4~8根);提升机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
第7.3.3条 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使其在结构上引起的水平分力,处于平衡状态。缆风绳与架体的连接处应采取措施,防止架体钢材对缆风绳的剪切破坏。对连接处的架体焊缝及附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
第7.3.4条 龙门架的缆风绳应设在顶部。若中间设置临时缆风绳时,应在此设置将架体两立柱做横向连接,不得分别牵拉立柱的单肢。(www.daowen.com)
第7.3.5条 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其下端应与地锚连接,不得拴在树木、电杆或堆放构件等物体上。
第7.3.6条 缆风绳与地锚之间,应采用与钢丝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篮螺栓拉紧。缆风绳垂度不大于0.01L(L为长度),调节时应对角进行,不得在相邻两角同时拉紧。
第7.3.7条 当缆风绳需改变位置时,必须先作好预定位置的地锚,并加临时缆风绳确保提升机架体的稳定,方可移动原缆风绳的位置;待与地锚拴牢后,再拆除临时缆风绳。
第7.3.8条 在安装、拆除以及使用提升机的过程中设置的临时缆风绳,其材料也必须使用钢丝绳,严禁使用铅丝、钢筋、麻绳等代替。
第四节 地锚
第7.4.1条 缆风绳的地锚,根据土质情况及受力大小设置,应经计算确定。
第7.4.2条 缆风绳的地锚,一般宜采用水平式地锚。当土质坚实,地锚受力小于15kN时,也可选用桩式地锚。
第7.4.3条 当地锚无设计规定时,其规格和形式可按以下情况选用:
一、水平地锚。水平地锚可按表7.4.3选用。
表7.4.3 水平地锚参数表
注:本表系按下列条件确定:木材容许应力取11MPa;填土密度为1600kg/m3;土壤内摩擦角为45°。
二、桩式地锚
1.采用木单桩时,圆木直径不小于200mm,埋深不小于1.7m,并在桩的前上方和后下方设两根横档木。
2.采用脚手钢管(ϕ48)或角钢(L75×6)时,不少于2根;并排设置,间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措施。
第7.4.4条 地锚的位置应满足对缆风绳的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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