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各个法律文件对自然人人格权保护的规定,行为人对特定的自然人进行诽谤,并符合刑法对诽谤罪规定的所有犯罪构成要件时,可以诽谤罪定罪;如果该诽谤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对被害人还是造成了一定侵害时,基于被害人的诉讼请求,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一)网络诽谤与言论自由之宪法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可知,我国公民均享有言论自由权和对国家机关及其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可知,我国在赋予公民言论自由权和监督权的同时也对其行使权利的范围作了相应的界定。
所以,当诽谤行为与言论自由发生冲突时,应对其诽谤内容进行合理的判断和分析。首先,应看其内容是否与真正的事实情况相一致或其言论内容是否有可靠或合理的依据。其次,要看其内容是否对他人的名誉权造成了损害或对国家安全、公共秩序造成了损害。如果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且主观方面为故意,则行为人须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二)一般的诽谤侵权行为之法律规制
1.网络诽谤之民法法律适用(www.daowen.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09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由此可知,我国民法也赋予并保护自然人的名誉权。民法号称赋权法,在赋予公民和法人相应权利的同时也特别强调权利义务的一致,要求行使权利必须不得损害他人权利,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的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我国对行使民事权利过程中侵犯他人名誉权且有过错的行为人要求承担侵权责任。第15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可知,公民对因损害他人名誉权而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多种且可以合并适用。
2.网络诽谤之行政法法律适用
为保护我国网络空间的公共秩序,《网络安全法》第12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名誉。第70条和第74条是对行为人违反法律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对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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