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是指行为人利用通信工具、借助公共通信网络向不特定多数人拨打电话虚构事实,发送虚假信息或者通过微信等通信软件借助互联网向不特定多数人散布虚假信息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1]
1997年左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开始在我国台湾地区兴起,并迅速发展蔓延,至2008年,此类犯罪已在我国台湾地区泛滥成灾,成为我国台湾地区“十大民怨”之首。电信网络诈骗在2003年前后进入大陆东南沿海一带,且发展迅速。在2004年至2009年间,此类犯罪的主要特点是“两岸隔岸诈骗”,即犯罪嫌疑人在大陆设诈骗窝点诈骗我国台湾地区居民,或在我国台湾地区设诈骗窝点诈骗大陆百姓。同时,此类犯罪逐渐被大陆不法分子吸收和掌握,纷纷效仿、传播诈骗犯罪手段,逐步形成了带有明显地域特征的职业犯罪群体。2010年以后,伴随着网络电话的发展、大陆电子银行和网络银行的开通,这些骗子陆续将诈骗窝点搬到东南亚各国、太平洋岛国、印度、我国台湾等地区,疯狂对中国大陆百姓实施跨国跨两岸诈骗,发案率强劲反弹,社会危害不断加剧。[2]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持续高发。不仅扰乱电信网络秩序,也严重威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同时也破坏社会诚信,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8万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4.7万人,同比分别上升55.2%、50.77%。
(二)电信网络诈骗发展趋势分析
1.电信网络诈骗类型
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手法与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总结起来,电信网络诈骗的类型大致有以下几类:
表9-1 电信网络诈骗类型
续表
①《公安部:近期十类电信网络诈骗高发》,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17-08/12/content_7279347.htm?node=20908,访问时间:2018年11月14日。
2.最高院司法大数据分析
2018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电信网络诈骗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据统计,2017年已结一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量同比增幅超70%,通过网络手段进行诈骗的案件增幅显著,其中通过改号软件、微信进行诈骗的案件增幅超两倍,通过木马、钓鱼网站、语音平台进行诈骗的案件增幅超100%,远超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总体增幅。[3]
从地域上看,近两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理法院主要集中在福建、广东、浙江等沿海地区,并且有向内陆扩展的趋势。福建、广东两地案件量占比由2016年的17.71%和17.13%降至11.14%和13.04%,福建同比降幅明显;河南案件量上升6.07%,2017年位列全国第三。
从犯罪类型上看,2016年至2017年,电信诈骗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占比有所下降,但仍高于网络诈骗。2016年电信诈骗占比78.25%,网络诈骗占比34.66%(存在部分案件既涉及电信诈骗又涉及网络诈骗,因此二者之和大于100%),2017年电信诈骗占比为64.56%,网络诈骗则上升至60.89%。2016年至2017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以电话诈骗为主,占全部案件的52.88%,排名前5的诈骗方式,还有短信(34.02%)、木马病毒(5.34%)、钓鱼网站(3.09%)、QQ(2.32%)。
从犯罪手法上看,2016年,通过让受害人充值或刷单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占比为6.22%,2017年迅速上升至11.78%,占比上升显著。另外,犯罪分子还通过欺骗受害人中奖、发布虚假广告、冒充领导、亲戚、朋友、同事等熟人关系,冒充公检法和军人等特殊身份人员,以办理信用卡为名等骗术进行电信网络诈骗。
从犯罪形式上看,2017年,已结一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为44.78%,被告人为累犯或再犯的案件占总量的7.19%,2016年两项数据分别为43.07%、6.38%。
3.受骗人群分析及危害程度
2018年9月25日,人民网、中国青年报和支付宝、网商银行共同发起了针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扫雷行动”启动发布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法治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共同发布了《中国电信网络诈骗分析报告》。[4]报告指出,目前电信网络诈骗的受骗人群主要包括4大类:大学生、大专生,城市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以及农村地区人群。特别是大部分留守的农村地区人群,以老弱妇孺为主,由于他们信息获取渠道窄、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对金融知识了解不多等原因,犯罪分子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的幌子,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吸引农村民众特别是老年人参与,严重损害了农村地区人群的利益。同时,受害人被骗主动将钱款转给诈骗分子的情况越来越普遍。(www.daowen.com)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亿人,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人。然而,在网络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网络诈骗犯罪数量及涉案金额也在不断增长。公安部也作了数据统计,如图9-1所示,近10年来,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每年以20%至30%的速度快速增长,尤其是从2011年至2015年,全国电信诈骗案件数量从10万件飙升至约60万件,年均增长率70%以上。2016年1月至7月,我国共立电信诈骗案件35.5万起,同比上升36.4%。
图9-1 公安部统计全国电信诈骗案发数量(2011—2015) (单位:万起)
2011年以来,每年因电信诈骗导致的民众损失都达100余亿元,平均单笔金额超过5万元。2014年全国电信诈骗导致民众损失107亿元,2015年全国电信诈骗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222亿元。初步统计显示,电信诈骗犯罪形式自发现以来,造成的经济损失不下千亿元。2017年上半年,360猎网平台共收到全国用户有效申请的电信诈骗举报10882例,虚假兼职诈骗依然是举报数量最多的类型,共举报1617例,占比14.9%;其次是虚假购物1539例(14.1%)、金融理财1414例(13%)、网游交易1236例(11.4%)和虚拟商品1226例(11.3%)。从涉案总金额来看,金融理财类诈骗总金额最高,达6450.9万元,占比50.9%;其次是赌博博彩诈骗,涉案总金额2361万元,占比18.16%;虚假兼职诈骗排第三,涉案总金额为852.8万元,占比6.7%。从人均损失来看,金融理财类诈骗人均损失最高,达到了45621.7元;其次是赌博博彩诈骗为33067.1元,身份冒充为8159.9元。
从社会公开数据来分析,2016年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中心共收到了14418条涉嫌网络诈骗的有效举报,360猎网平台共收到全国用户提交的电信诈骗举报20623例,举报总金额1.95亿余元。如图9-2所示,在举报量大致相近的情况下,人均损失在4年间从1449元增长到9471元,增长幅度达到了5.54倍。而我国2013年至2016年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详见图9-3)总增长率仅为30%,这意味着我国电信诈骗受害者的受害程度在逐渐加重。[5]
图9-2 电信诈骗人均损失 (单位:元)
图9-3 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单位:元)
(三)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1.电视节目中奖诈骗案
2014年7月起,被告人陈洁在百度吧、阿里巴巴等网站,发布关于在《中国好声音》《星光大道》等栏目中奖的虚假信息,同时还发布关于“抽奖活动的二等奖是真的吗”“中国好声音有场外抽奖活动吗”“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是多少”“北京市人民法院咨询电话是多少”等虚假咨询问题,并在网上予以回复,借此在网上留下虚假的“栏目组客服电话”或“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法院”的联系电话。当被害人拨打上述虚假联系电话咨询时,陈洁冒充客服人员或法院工作人员称,被害人所咨询的信息是真实的,并告知被害人如要领奖,须将手续费或者风险基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陈洁用此种手段实施诈骗两起,骗得金额共计8800元。
本案是发布电视节目中奖虚假信息进行诈骗的典型案件。观看电视节目是常见的老百姓休闲娱乐方式,近几年来,《中国好声音》《星光大道》等电视综艺节目的收视率很高,利用此类电视节目进行诈骗,潜在的被害人范围较为广泛,社会影响较为恶劣。本案中,被告人不仅在百度吧等网站发布电视栏目中奖的虚假信息,同时还发布配套的虚假咨询问题在网上予以回复,以此打消被害人的怀疑和顾虑。之后,在被害人拨打领奖电话时,以手续费或者风险基金等名义,诱骗被害人将钱款汇入指定账户。此类作案手段具有很强的蒙蔽性。[6]
2.徐玉玉助学金诈骗案
2016年8月21日,刚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山东临沂市高三毕业生徐玉玉接到一通陌生电话,对方声称有一笔2600元助学金要发放给她。在这通陌生电话之前,徐玉玉曾接到过教育部门发放助学金的通知,由于之前的教育部门的电话是真的,所以当时他们并没有怀疑这个电话的真伪。按照对方要求,徐玉玉将准备交学费的9900元打入了骗子提供的账号。发现被骗后,徐玉玉万分难过,当晚就和家人去派出所报了案。在回家的路上,因为郁结于心,徐玉玉突然晕厥,不省人事,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仍没能挽回她18岁的生命。
本案是以助学金等虚假信息引诱被害人转账进行诈骗的典型案件。犯罪分子往往通过改号的方式伪造官方机构来电,语言正式而真实,对被害人信息的细节描述真实而准确,从而使被害人信以为真,一步步掉入圈套。这体现出了目前电信诈骗发展的一个特征,即精准诈骗。犯罪分子在作案前几乎掌握了受害人包括职业、银行卡等各方面的详细信息,所以在作案时才能迅速得到受害人的信任。这又暴露了现在国内的另一种隐患,即个人信息的泄露。根据公开信息,2011年至今,已有11.27亿用户隐私信息被泄露,包括基本信息、账户信息、隐私信息、社会关系信息和网络行为信息等。信息倒卖交易已经产业化。
3.虚假网络应聘诈骗案
2017年,东北大学毕业生李文星通过BOSS直聘招聘网站找工作,拿到了一家名为北京科蓝公司的公司Offer。然而,家人和朋友发现,去公司报到后的李文星出现态度冷淡、频繁失联、多次借钱等种种反常迹象。7月14日,李文星的尸体在天津静海区被发现。事后调查得知,BOSS直聘上所谓北京科蓝公司是一家冒名招聘的“李鬼”公司,实际上是一个名为“蝶贝蕾”的传销组织。
本案是通过在第三方平台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方式进行诈骗的典型案件。虚假招聘或兼职是电信诈骗中发案数量最多的案件类型,本起案件的受害人损失的不仅是钱财,还有他年轻的生命。求职是每个毕业生都要面对的问题,而大部分人会通过网络的方式来寻找招聘信息。《2015年中国网络招聘市场调查报告》显示,招聘网站是人们考虑最多、使用最多的求职工具,同时也是获取招聘信息最常用的手段。有高达57.6%的用户表示自己会通过招聘网站发布求职信息,35.1%的用户通过目标公司网站查看招聘信息,根据需求直接投递简历。[7]
由于招聘信息众多,招聘网站审核不严,犯罪分子借机在招聘网站上发布虚假信息进行诈骗,被害人范围广泛,社会影响恶劣。从我国几家最大的线上招聘平台判决信息可以看出,58同城网和赶集网涉及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要远远大于其他平台,而这两家网站已经合并成为一家公司。58同城对于虚假信息的放纵由来已久,新华社曾连发两文怒批58同城欺骗消费者,在社会上引起热议。线上招聘平台的问题就是对招聘信息审核不严格,以及审核模式存在漏洞,这样往往导致虚假招聘信息泛滥。而虚假招聘信息往往将求职者引向刑事案件。但是由于招聘平台在所有的案件中扮演的仅仅是中介的角色,所以从2008年至今,没有一起刑事案件的判决书的当事人是网络招聘平台。也就是说,不管是58同城网、赶集网还是最近在风口浪尖上的BOSS直聘,从未因虚假招聘信息而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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