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网络暴力的发展历程
2001年发生的陈自瑶事件[6]被称为人肉搜索第一例。之后,人肉搜索演变成网络暴力的标志性事件是2006年2月的虐猫事件[7]。在此之后,2006年4月又爆出了铜须门[8],这件子虚乌有的事情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极大影响。2008年的姜岩死亡博客事件[9]更是因为当事人王菲起诉数家网络论坛而成为当之无愧的网络暴力第一案,该案因体现了道德与法律的冲突而引起了广泛讨论。自此,网络暴力进入了法律的范畴。在这之后,王千元[10]辽宁女[11]等人肉搜索事件仍时有发生,由此引起了法律人的关注。2010年的6.9圣战[12]中有了除人肉搜索外的新形式。在6.9圣战中,以大学生为主的网民不仅参与了爆吧,甚至还成为黑客攻击了许多韩国网站。在这次网络群体性暴力行动中,体现出了有组织、高科技的特点,暗示着网络暴力犯罪的新走向。[13]日本当地时间2016年11月3日凌晨,中国女留学生江歌在其租住的公寓中被其闺蜜刘鑫的前男友用匕首杀害。随后,刘鑫也消失了。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江歌是如何遇害的,也为了让刘鑫现身,2017年5月21日,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在网络上曝光了刘鑫全家人的家庭住址、车牌号、工作单位等信息,引发了网民大规模的人肉搜索。网友们开始在评论中各种谩骂刘鑫,还拨打电话号码骚扰刘鑫的家人。2017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正式施行,进一步强调情节严重要入刑。江母未经许可,公开他人的信息,明显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无论刘鑫事发后的做法如何,网络暴力是永远无法催生正义的。2018年对“高铁霸座男”的人肉搜索使其个人信息在网络上曝光,同刘鑫事件一样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二)我国网络暴力犯罪的现状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9.6%,较2017年底提升3.8个百分点。[14]
笔者通过分析搜集到的网络暴力相关案例,得出以下结论:
图6-1 各年份审判案件数量(2008—2018年) (单位:件)
图6-2 案件类型分布图
图6-3 案件涉及关键词数量图 (单位:件)
1.集中分布
网络暴力犯罪虽然发生在互联网之中,但是行为人以及被害人有现实的所在地,网络暴力大多集中分布在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主要原因有两个:首先,发达地区互联网覆盖面更广,无论是互联网的普及率还是互联网参与人们生活的程度都远远高于其他欠发达地区;其次,发达地区教育水平相对较高,文化程度决定了法律意识较高,这就决定了对网络暴力行为的起诉率在发达地区更高。
图6-4 审理法院所在省市分布图 (单位:件)
2.爆炸增长
从以上数据来看,网络暴力案件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尤其是近几年,呈现出了爆炸性增长的趋势。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网络暴力的严重危害性,以及对其进行规制的紧迫性。(www.daowen.com)
3.认定困难
由于网络暴力事件受害人多以侵害名誉权起诉被告,但法院判断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是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的。名誉是否受到损害,不以被害人主观感受为准,应就社会一般人的评价予以客观判断。大多数起诉的案件不足以构成侮辱及诽谤,且证据收集困难、因果关系难以认定,多以原告败诉告终。
(三)我国网络暴力发展趋势分析
网络暴力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其发展与互联网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根据以上数据分析,目前我国网络暴力案件数量的增长与互联网在我国的发展有密切的联系。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9.6%。一半以上的中国人都在使用互联网,然而互联网在带给人们生活便利的同时,由于网民众多,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也越来越频繁。近几年来,娱乐市场需求强烈,娱乐圈内的名人能够带动更多流量,使网民对某个事件的关注度急剧增加,这就具备了网络暴力尤其是网络语言攻击以及人肉搜索事件发生的必要条件。同时,近年来,因为更多人加入互联网,使得互联网人群素质参差不齐,而且网民们除了法律,更加愿意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某事件、某个人进行批判,而道德标准又是不明确的,这就使得网络暴力语言、暴力行为和人肉搜索层出不穷。
与此同时,在互联网发展初期,网民们更多的是从各个新闻网站上单一地获取信息,但新阶段的互联网时代,各种交流平台和社交软件的普及,使得每个独立的网民都有可能成为自媒体,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自媒体时代。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以在网络上公开发表言论,影响范围广泛,朋友圈、QQ空间、贴吧、微博以及各种直播平台的兴起推动了自媒体时代的发展,也给网络暴力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15]
(四)相关案例
1.德阳女医生自杀事件
2018年8月20日,安女士和丈夫去游泳,泳池里两名13岁男孩可能冒犯了安女士。安女士让男孩道歉,但男孩拒绝道歉,并朝安女士吐口水,做鬼脸并作出一系列侮辱性动作。安女士丈夫情绪激动,冲过去将男孩朝水里按。随后,男孩母亲带着家属和朋友在游泳馆浴室内打了安女士,双方报警,警方介入后,安女士丈夫道歉并录口供,警方让双方私下协调。出警局后,安女士丈夫当场给孩子道了歉。第二天,男孩家人先后找到安医生和其丈夫所在单位,要求单位开除安医生和其丈夫的党籍、公职。事发后两三天内,安医生丈夫在泳池内和男孩起冲突的视频被剪辑过后开始在网上传播,德阳本地微信群中流传着安医生夫妻详细姓名、电话、工作单位和照片等个人基本信息,伴随着夫妻俩“公务员”“医生”身份标签,结合孩子家长一方关于泳池里冲突的描述,吸引了大量关注。同时,一些媒体和自媒体以《疑妻子被撞 男子竟在泳池中按着小孩打》为题发布、转载视频。8月25日,安女士不堪舆论压力,分别给亲人、朋友、同事发了感谢微信,并给母亲留言“妈妈我爱你,请你照顾好我的女儿”后在自己的车上服药自杀身亡。
在这次事件中,一方面,一些媒体和自媒体营销号在看到所谓冲突现场视频时,并没有对冲突双方进行进一步求证核实,仅根据单方面说法就发布了消息;另一方面,人肉搜索、曝光、揭丑成了一些网民眼中解决问题的良策,先是安医生和其丈夫信息被肆意传播,事情发生反转后,涉事男孩一家人和学校的名字、电话、地址等也被扒出,在微博、微信群、朋友圈反复发布。[16]
2.蔡晓青侮辱案
被告人蔡晓青因怀疑徐某在陆丰市东海镇金碣路32号其“格仔店”服装店试衣服时偷了一件衣服,于2013年12月2日18时许将徐某在该店的视频截图配上“穿花花衣服的是小偷”等字幕后,上传到其新浪微博上,并以求人肉搜索等方式对徐某进行侮辱。12月4日,徐某因不堪受辱在陆丰市东海镇茫洋河跳水自杀。案发后,蔡晓青的父母与徐某父母达成和解协议,蔡晓青父母一次性赔偿徐某父母人民币12万元,徐某父母出具谅解书,请求司法机关对蔡晓青从轻处罚。陆丰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晓青因怀疑徐某在其经营的服装店试衣服时偷了一件衣服,在该店的视频截图配上“穿花花衣服的是小偷”等字幕后,上传到其新浪微博上,公然对他人进行侮辱,致徐某因不堪受辱跳水自杀,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侮辱罪。案发后被告人亲属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亲属对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被告人当庭认罪,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之规定,陆丰市人民法院以侮辱罪判处被告人蔡晓青有期徒刑1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蔡晓青不服,向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蔡晓青上诉提出,其发微博的行为属于正常寻人,不构成犯罪: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其行为与徐某的自杀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审法院量刑过重。其辩护人提出,一审法院认定本案可以提起公诉,属于程序不当,适用法律错误。一审认定上诉人犯侮辱罪的证据不足。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蔡晓青无视国家法律,因怀疑被害人徐某在其经营的服装店试衣服时偷衣服,遂在该店的视频截图配上“穿花花衣服的是小偷”等字幕后,上传到其新浪微博上,公然对他人进行侮辱,致徐某因不堪受辱跳水自杀身亡,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侮辱罪,依法应当惩处。上诉人利用网络侮辱他人,造成的影响大、范围广,并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陆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无不当。一审法院鉴于案发后上诉人亲属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调解协议,上诉人亲属对被害人亲属进行经济赔偿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已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上诉人及其辩护人所提上诉意见,经查不能成立,不予采纳。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应予维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25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蓝鲸”游戏
2017年,四川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调查发现,一度流行于国外的“蓝鲸”死亡游戏,其实已悄然流入四川。据警方统计,该游戏自2017年5月流入四川省以来,共发现52人参与过“蓝鲸”死亡游戏,其中22人有自残行为,2人因参与过深,精神出现异常已送精神病医院治疗。参与者中,男性有31人,女性有21人,年龄最小的11岁,最大的29岁,未成年人尤其以11岁至17岁年龄段的参与者居多。
小亮原在一家网吧上班,辞职后的1个月,他通过境外网站第一次接触到了“蓝鲸”游戏。2017年5月11日,小亮登录一家网站,开始了“蓝鲸”游戏之旅。自此,小亮像变了个人一般,按照“蓝鲸”的任务要求,每天早上4点20分,准时起来打卡签到,并领取新的任务。与此同时,他还网购了手术刀、酒精灯等器具,手术刀用于在身体上划伤痕完成任务,再用酒精给伤口消毒。随着游戏的深入,每个环节对于身体上伤口的深度和数量要求越来越高,小亮却如中了邪一般,沉迷于其中,对身体的摧残给了他说不出的精神快感。在自己身体上划口子,仅是“蓝鲸”死亡游戏其中的一步。其后,按照任务的要求,他又完成了砸车、抢钱、看血腥电影、极限运动等任务。沉溺游戏越加深入,死亡诱导越加明显。5月25日晚,打报警求救电话前,他已幻想着将自己的器官卖掉,换钱留给父母,然后悄悄自杀——以此完成任务的最后一关。就在那个生与死抉择之夜,愧对父母之情唤醒了他,最终令他拨出了救命的报警电话。
小亮并非孤例,在四川其他地区也有人受到“蓝鲸”的荼毒。同样是2017年5月,川东某市一所中学的6名初中生,先后加入“蓝鲸”死亡游戏。小杰、小刚等6名男孩通过QQ号码,先后加入群号为28150××37的“蓝鲸”游戏QQ群接收游戏任务,任务接收后迅速删除QQ,再通过新申请的QQ号继续游戏。“小杰他们的第一个任务是照镜子,两只眼睛一直直勾勾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直到对镜子里的那张面孔产生陌生感,第一个任务就算完成”,该案侦办民警向记者介绍道。通过长时间照镜子,连续不间断看恐怖片,凌晨4点20分起床,服用不明药物,小杰等6名学生便被逐步控制,开始用尖刀在手臂上刻划蓝鲸图案,对游戏命令更是一一顺从。
通过对相关案件当事人的调查发现,这些游戏参与者多半都是自愿主动参与的,他们自己通过QQ、微信、贴吧等网络搜索加入游戏群,除此之外,还有部分是受周围人影响或邀请加入的。据介绍,为了避免游戏参与者中途退出,游戏群主会在发放任务前,要求游戏参与者提供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父母电话等,有些甚至还要求提供个人裸照。开始执行任务前,基本上所有游戏参与者都会被威胁。[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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