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涉黄的定义
查阅相关资料发现,1894年,英国创刊了一本杂志,其名为《黄杂志》。这一杂志偶尔也会出现一些成人情节的内容用来吸引人们的眼球。1895年,英国剧作家王尔德因为同性恋的缘故被捕。据当时的报纸报道,王尔德被捕时,其胁下正夹着一本《黄杂志》。就这样,《黄杂志》的名誉大大受到伤害。但其实王尔德被捕那天,胁下的书是《爱神》,碰巧这本小说和当时法国许多廉价小说一样,其封面也是黄色的,故而被称为“yellow book”。这种小说的内容具有低俗的成分,加之其封面是黄色的,故而人们将其与低俗联系起来。就这样,随着时间的发展,黄色成了低俗、情色等的代名词。与此同时,加之报纸的推波助澜,加固了人们的这种习惯性联想,久而久之,黄色便具有了色情、淫秽这种意思。1988年12月27日,新闻出版署发布了《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这是第一次全面对“黄”进行的界定,且持续到现在依然有效。
互联网是指将计算机网络互相联接在一起的方法,可称作网络互联,在这基础上发展出覆盖全世界的全球性互联网络称为互联网,即互相连接的网络结构。根据《淫秽信息解释(二)》,本解释所称网站,是指可以通过互联网域名、IP地址等方式访问的内容提供站点。
网络涉黄即是指以互联网、因特网、万维网等全球性的共通网络为媒介,建立淫秽网站、网页,并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等方式传播、共享色情、淫秽信息,且以色情直播、色情小说、色情游戏、网络招嫖等形式存在及储存的,破坏社会公序良俗,破坏社会主义管理秩序的行为。
轰动一时的快播案为网络涉黄的典型案例之一。2013年11月13日,多家网络视频网站联合发出声明,矛头直指快播公司等网络视频网站传播盗版视频。几天后的北京市公安和版权部门在执法检查中查扣快播公司的4台服务器,经鉴定,仅该部分服务器就存储3000多部色情淫秽视频。2014年4月22日,深圳警方对快播展开深入调查,表示快播涉嫌传播淫秽信息,至此,快播公司涉嫌传播淫秽视频案进入公诉阶段。2016年1月7日和8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且以网络直播的形式将整个庭审过程公之于众。本案快播上诉阶段争议焦点为3个:市场监管局是否享有执法权;市场监管总局认定快播侵犯腾讯网络传播权并侵犯了公众利益是否有法律依据;对快播的处罚金额是否过当。
(二)网络涉黄的特征
1.涉黄信息传播、检索方式简便
在传媒技术不够发达的年代,信息传播的方式、速度、成本等都受到限制,且传统的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大众传媒由于大多由政府和大型企业控制,其可控性和秘密性等都相对简单。而网络的出现对信息传播而言,其影响无疑是革命性的。在网络里,信息接收者只需要通过搜索引擎就可以轻松检索到大量的色情网站。目前存在通过手机网络进行招嫖信息的扩散,通过手机客户端进行散播黄色信息等方式。虽然我国近些年对此进行了大力的打击,但仍有不少数据隐藏在其中,比如,通过微博注册僵尸用户,在各个流量博主下评论色情网站等信息达到传播的目的等。甚至有不少网络使用者“翻墙”[1]到外网上检索“黄色”信息。
2.网络中信息发布者的准入门槛低
如今高度普及的互联网使得绝大多数的家庭都能在网上“冲浪”,这使得使用互联网变得近乎零门槛,仅需要一个IP即可发布任何信息。在一些色情网站上,淫秽信息发布者甚至只需要通过手机号码注册账号即可发布任何图片和视频,而这些网站并不会对手机号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微博亦是如此。极低的准入门槛是造成互联网风险显著提高的关键因素,互联网涉黄就是其中一个必然结果。
3.网络涉黄隐匿性高,发现极其困难
在大多数情况下,网络还是实行匿名制的,使得信息传播者不易追查。且在网络世界里,使用者一般不使用真实姓名,取而代之的是ID账号或者昵称。这使得在现实生活中彬彬有礼的人在网络这个匿名环境下变成衣冠禽兽。在大数据时代,绝大多数网站都想靠获取用户数据信息来获取利益,这促成了几乎所有的信息交流网站均采用手机注册登记制。如此看来,仅用一部手机,一条验证短信就能完成几乎所有的准入门槛。而这个手机号码可以是任何途径获取的、比如捡取、窃取、骗取等方式得来的非本人真实身份登记的号码。
4.网络涉黄的危害巨大
网络淫秽色情的危害甚重,过度浏览淫秽色情信息将使人产生扭曲心理,失去了对外界事物的兴趣,同时内心在不停地谴责自己的行为,使得在日常生活交际当中极易产生自卑、自闭心理。对青少年来说,大量接触淫秽信息将严重影响学习,不能集中注意思考,浪费学习工作时间。严重的将影响正常的交流能力,尤其是跟异性相处时,时常会不自主地产生龌龊想法,导致心生芥蒂,逐渐远离人群。更甚的则会诱使犯罪的发生,严重扰乱社会治安。
(三)网络涉黄的呈现形式
1.色情网站(www.daowen.com)
网络涉黄的呈现形式,首先是色情网站,也称黄色网站,是网络淫秽的最初形态,是指传播淫秽、色情等信息的内容网站。由于色情信息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害,因此在很多国家受到管制。在中国,黄色网站是非法的,传播淫秽和色情内容需要被追究法律责任。有的网站虽然整体上不是淫秽的,但其中一部分有淫秽的内容,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害,缺乏具有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拥有这些信息的网站也属于色情网站。黄色网站仍占互联网涉黄的第一大比例,其主要的特点是内容丰富、方便检索、传播简便。目前大概分为两大类色情网站:第一类,建立黄色网站进行招嫖,即通过建立网站,将卖淫女的照片和联系方式在网站上公布,介绍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从中赚取卖淫费用,甚至多数为“仙人跳”[2]。第二类,通过网站提供色情电影、图片供人下载,牟利或不牟利的行为,在色情网络犯罪中,该类行为最为普遍。
2.色情直播
直播是指广播电视节目的后期合成、播出同时进行的播出方式。[3]网络媒体自身还没准确概括出网络直播的定义,不妨参照传播学及电视现场直播的概念给网络直播下个简单的定义:在现场随着事件的发生、发展进程同步制作和发布信息,具有双向流通过程的信息网络发布方式。通过网络信号,在线收看球赛、体育赛事、重大活动和新闻等。提供网络直播的平台更是多种多样,如斗鱼直播、虎牙直播等。色情直播是指在一些隐蔽的直播平台中提供色情直播的服务,利用所谓网红[4]主播进行色情表演牟利。
近期,湖南岳阳监管部门查获了一个叫“狼友”的色情直播平台。短短3个月的运营时间内,该平台就吸引了17万余人注册,平台浏览量达数百万余次,涉案金额超千万元。其隐蔽性非常高,为躲避监管,直播平台运营1个月就更名。
据其官网介绍,岳阳隆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手机游戏软件开发、推广与运营的综合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但在调查中发现,从2018年5月开始,这家公司非法上线运营直播平台,最初的名字叫作“狼友”,运营1个月之后即更名为“梦幻”。根据线索,岳阳警方迅速锁定了涉黄直播平台的运营者王某刚等人,并将其抓捕归案。
王某刚称,这套“狼友”直播系统并不是他们自己开发的,而是从浙江杭州的金麒麟有限公司购买的。在收取了4万元费用后,这家公司将一套完整的直播系统交到王某刚手中。
3.网络招嫖
网络招嫖是互联网盛行时期发展出来的一种新型卖淫嫖娼方式。其常见形式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通过色情网站、聊天客户端等工具发布卖淫者照片及联系方式,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个人定位使得人们毫无隐私可言,色情网站通过技术定位到嫖娼者所在省市及具体位置,将该地区的卖淫信息发布于其可见之处,引诱其“上钩”,双方联系之后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第二种方式是以敲诈勒索为目的散布卖淫信息,诱使受害者进入预定场所对其进行敲诈勒索,即所谓“仙人跳”。此两种方式都极为隐蔽,网站刷新、删除信息的速度极快,使得侦查行为几乎成为不可能。
4.有偿售卖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传统的色情网站因严格的网络管控已经实现了一定的控制,由此产生出了新的传播淫秽视频、图片的方式,即通过即时聊天客户端,如微信、微博等进行有偿售卖。购买者通过发布者发布的信息与其取得联系,向其转让一定的资金以购买淫秽视频或图片。正如本文开头所述,有偿售卖亦是一条巨大的黑色产业链,巨额的黑色收入使得不法分子跃跃欲试。
5.色情游戏
色情游戏是指在存有淫秽色情视频或图片的游戏。通常是指在游戏过程中,通关后展示裸露图片及视频以奖励玩家,有的则是通过裸露的游戏角色模拟淫秽动作、色情片段等。在美国,由于分级制度的存在,色情游戏可以堂而皇之地摆在货架上公开销售。在日本,色情依然成为一种产业来经营,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色情游戏的生产,但是对色情游戏的售卖仍是有年龄限制,然而一些金钱至上的不法商贩仍然进行大量的盗版,导致色情游戏泛滥。
(三)网络涉黄的针对人群
网络涉黄针对的主体多为经常性上网的青少年,甚至有大量未成年人涉及其中。据估计,中国网民中未成年人至少达到5000万人,约46%的未成年人深陷色情网站中。未成年人的心智处于发育阶段,尚未形成固化、完善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在此阶段接受大量的淫秽色情信息将对其健康成长造成巨大的困扰。尤其是如今对于网络涉黄情况的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相关惩罚措施的严厉程度不足以震慑不法分子,使得网络涉黄的人群在进一步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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