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源头整治:遏制网络涉枪犯罪枪支源头
根据前述两类网络涉枪犯罪模式,结合我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从以下3个方面对网络涉枪犯罪枪支源头进行监管和治理。
强化内部枪支管理。根据1997年2月12日公安部发布的《公安部关于继续深入收缴非法枪支加强内部枪支管理的通知》,强化内部枪支管理,定期对公务用枪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枪支使用程序,加强对持枪人员的教育,严格按照枪支管理法的规定管理枪支。
遏制非法制造枪支。非法制造枪支是网络涉枪犯罪枪支来源的重要途径之一,该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严重,亟待解决。严格五金制造行业准入门槛,对五金制造行业定期检查,严查无证小作坊。
海关安全检查制度规范化、严格化。结合网络涉枪犯罪以走私境外枪支为源头之一的现状,有必要对我国海关安全检查制度进行规范化和严格化建议。就目前来看,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现代化的海关制度。但是,犯罪分子走私枪支的方式一直在不断更新,这就需要建立专门联络人制度,负责与侦查部门及时沟通,掌握最新网络涉枪犯罪手段,对海关检查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另外,还需要建立协作机制。对于侦查机关需要的案件协调、证据反馈等工作提供有效的协作机制,便于侦查机关及时掌握线索和相关信息,从而遏制走私枪支进入我国境内。
(二)过程监管:加强社会协作,多元化防控机制并用
健全快递物流行业监管制度。物流快递行业对促进经济发展发挥着巨大的影响,但是由于其发展过快而导致的法律规制严重滞后的现状,给不法分子带来了犯罪的便利。网络涉枪犯罪表现得尤其突出。我们从4个方面对物流快递行业的监管提出建议。第一,应严格执行邮寄实名登记制度并建立配套的监管机制,揭开利用快递物流犯罪的犯罪分子的真面目。第二,应加强寄件安全检查力度。由于枪支及其零部件的专业性,需要加强对负责安全检查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教育,普及新型夹带和伪装方式。第三,严格快递物流行业准入条件,加大对无证经营的快递和物流网点的监督和排查力度。第四,完善快递物流行业立法,为利用快递物流方式进行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竖起屏障,保障快递物流行业的安全和健康。
完善网络平台监管,挤压网络勾连空间。首先,肃清网络涉枪违法信息。通过组织开展“净网”专项行动,及时清理网上涉枪违法信息,关停违法账号、群组,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服务运营商,有效整治网络空间秩序,铲除网上非法交易土壤。[22]其次,加强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对于拍卖网站、军事类网站、搜索引擎、互联网数据中心等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挤压网络涉枪犯罪勾连空间。最后,明确网络平台的责任,完善网络平台的监管机制。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平台。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对网络涉枪犯罪来说,信息及时的互联互通是至关重要的。很多时候,一起复杂的网络涉枪案件就是以一条简单的信息为线索进入侦查机关的视线,从而最终告破的。因此,非常有必要建立一个信息共享机制的平台,将公安、教育、海关、邮政等行政部门纳入该平台,实现即时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正确认识网络涉枪犯罪。加强涉枪犯罪的法律宣传教育。其中,必须明确网络涉枪犯罪的主要犯罪模式,让人们意识到我国对于枪支严格管控,禁止以任何方式触犯涉枪法律法规,网络并不是规避法律的途径。还须强调的是,因爱好而收藏枪支也属违法行为,人们应该正确认识涉枪犯罪。同时发挥广大网民的力量,集中收集涉枪信息,鼓励举报。
(三)严厉打击:加强技术防控,提升网络涉枪案件的侦查水平
网络涉枪犯罪是伴随互联网的发展而产生的技术型犯罪,侦查机关只有加强技术防控,提高侦查的技术水平,才能应对不断更新的犯罪手段。因此侦查机关提高自身应对网络涉枪犯罪的侦查能力至关重要。首先,提高网络侦查技术。网络侦查技术已经成为侦查机关与网络犯罪分子之间技术博弈的重要工具,尤其是在网络信息实时截取、恢复删除信息、固定电子证据等方面。侦查机关应该加大技术学习投入,加强网络侦查专业队伍建设。其次,健全网络阵地建设。加强在域名注册、网站登记备案、互联网运营单位用户信息报备、IP地址分配等方面的网络监管。[23]扩大网上警务室的信息收集和监管的范围,建立全方位网上警务室信息采集机制,强化侦查机关对网络阵地的监控。最后,建立相关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在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上,建立相关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将网络涉枪犯罪链条上的每一个监管主体纳入其中,建立部门、区间协作办案移送,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联动,形成整体作战合力,严厉打击网络涉枪犯罪。
【注释】
[1]https://baike.baidu.com/item/涉枪犯罪/4177396?fr=aladdin,访问时间:2018年11月23日。
[2]《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不断向深入开展》,http://www.mps.gov.cn/n2253534/n2253535/c6251620/content.html,访问时间:2018年11月25日。
[3]《我国将开展为期2年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https://m.sg.weibo.com/user/dshcsh/4205442249468990,访问时间:2018年11月25日。
[4]《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例》,http://www.mps.gov.cn/n2253534/n2253535/c6252095/content.html,访问时间:2018年11月30日。
[5]《江苏无锡警方破获一起重大网络走私、贩卖枪支案》,http://www.dzwww.com/xinwen/guoneixinwen/201810/t20181011_17933774.htm,访问时间:2018年11月30日。
[6]《庄伟彬非法买卖枪支案》,https://anli.court.gov.cn/static/web/index.html#/alk/detail/27A87CE5F1FE11D9D010C50A1F319568,访问时间:2018年11月30日。(www.daowen.com)
[7]《公安部指挥破获特大网络贩枪案:遍及30省份、交易记录万条》,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591901026393429221&wfr=spider&for=pc,访问时间:2018年11月30日。
[8]侯淇钟:《网络涉枪犯罪侦控探析》,载《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7年第3期。
[9]李松梅:《“互联网+”时代网络贩枪案件的特点与侦查实践探索》,载《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年第2期。
[10]胡永正:《论网络贩枪的特点及防控对策》,载《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6年第5期。
[11]李跃洋:《探析中国网络贩枪犯罪形势》,载《犯罪研究》2018年第3期。
[12]数据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13]李跃洋:《探析中国网络贩枪犯罪形势》,载《犯罪研究》2018年第3期。
[14]夏国美:《大数据时代的社会学审视》,载《社会科学文摘》2016年第2期。
[15]李松梅:《“互联网+”时代网络贩枪案件的特点与侦查实践探索》,载《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年第2期。
[16]《关于加强对快递行业监督管理的建议》,http://www.ccpc.cq.cn/home/index/more/u/jygk/id/202248.html,访问时间:2018年11月29日。
[17]潘韬:《我国网络涉枪犯罪的特点及治理对策》,载《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7年第3期。
[18]张爽:《犯罪学理论与实务》,人民日报出版社2015年版。
[19]《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的整体工作成效等》,http://www.gov.cn/xinwen/2018-02/08/content_5265249.htm#1,访问时间:2018年12月1日。
[20]《公安机关5年收缴非法枪支101.2万支 炸药1477.2万公斤》,http://legal.people.com.cn/n1/2018/0208/c42510-29813509.html,访问时间:2018年12月1日。
[21]丁静:《大数据时代下涉枪犯罪的法律规制研究》,安徽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论文。
[22]《公安机关5年收缴非法枪支101.2万支 炸药1477.2万公斤》,http://legal.people.com.cn/n1/2018/0208/c42510-29813509.html,访问时间:2018年12月1日。
[23]吕江鸿:《网络涉枪犯罪的法律规制研究》,西北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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