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网络毒品犯罪概述:《网络犯罪识别与防控》展现成果

网络毒品犯罪概述:《网络犯罪识别与防控》展现成果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网络毒品犯罪的衍生与发展相对于传统的毒品犯罪形式,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的毒品犯罪属于一种“技术化”的毒品犯罪形式。与2016年相比,2017年网络毒品犯罪中,网络涉毒案件增长33%,关停取缔涉毒网站增长136%。网络毒品犯罪日趋技术化、智能化,传统毒品犯罪多与涉黑涉恶势力有关,其毒品犯罪的多数人员文化水平低、素质不高。多数涉毒犯罪技术化程度不高,且犯罪形态较为固定。

网络毒品犯罪概述:《网络犯罪识别与防控》展现成果

(一)网络毒品犯罪的基本范畴

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范围广,影响极其恶劣,一直以来是我国坚决予以打击的犯罪类型。我国侦查机关在与毒品犯罪的长期博弈过程中,已经基本掌握传统毒品犯罪的手段和方式,熟悉了传统毒品犯罪的犯罪流程。但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传统毒品犯罪的手段和方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网络空间俨然成为毒品犯罪的全新犯罪阵地。他们在网络中利用虚拟空间传授制毒方法,进行新型毒品交易,教唆、引诱他人吸食新型毒品,将传统毒品犯罪由“线下”转移到“线上”,使毒品犯罪变得越来越隐蔽。2001年,联合国麻醉品管理局就明确提出:“毒品正通过互联网销售。私人聊天室正被毒品商利用。人们在互联网上正面临着毒品的威胁。”[1]通过互联网提供制毒配方和制毒化学品,通过手机短信进行毒品交易等网络毒品犯罪已经出现,网络毒品犯罪已然成为全球毒品犯罪的最新发展方向。[2]网络毒品犯罪涉及的毒品已不再是大麻、可卡因、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诸如“蓝精灵”“神仙水”“跳跳糖”“可乐”“小树枝”“娜塔莎”等新型毒品逐渐成为网络毒品犯罪的主流。新型毒品伪装性更强、成瘾性更快、危害性更大。它们通常以食品的外观呈现,辨识度很低,通过“互联网+物流”的模式进行“网络在线销售,物流线下运输”,整个交易过程较为隐蔽,使得案发风险降低,成功率高,危害范围极大。现阶段,利用网络发布药品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利用网络销售、购买毒品及易制毒化学药剂,利用网络提供各种毒品的配方及生产工艺,利用网络聊天室容留、引诱他人吸贩毒等行为已经成为网络毒品犯罪的主要犯罪行为。

(二)网络毒品犯罪的衍生与发展

相对于传统的毒品犯罪形式,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的毒品犯罪属于一种“技术化”的毒品犯罪形式。在网络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平台等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毒品犯罪分子也紧随发展步伐,逐渐将现实生活中的毒品犯罪转移到网络虚拟空间中。2001年10月,台北市“调查处”就成功侦破了一起利用网络订购大麻的案件;2002年3月13日,杭州警方、湖北警方和中国化工网密切配合,成功破获了我国首例利用网络出售“冰毒”配方的毒品犯罪案件;2003年2月,深圳市公安局与香港警方又联合侦破了一起利用网络出售毒品艾司唑仑片和舒乐安定片的案件;2010年8月,山东省禁毒部门破获一起利用互联网出售新型毒品“神仙水”的网络贩毒案件;2011年7月,兰州警方成功侦破9.17互联网贩卖毒品案;2011年10月,公安部成功侦破我国首例利用网络视频交友平台进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8.31特大网络吸贩毒案。[3]

2015年4月至6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网络扫毒专项行动,破获互联网涉毒案件1487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2871名,缴获各类毒品3.37吨、易制毒化学品9.51吨,清理整治网上贩卖毒品、易制毒化学品、制毒工具及传授制毒方法工艺等违法有害信息8.3万余条,关停取缔涉嫌联络销售毒品、易制毒化学品及组织聚众吸毒等违法互联网网站832家、关停涉毒通信账号576.8万个,通报有关部门停止解析涉毒违法网站域名529个。[4]

2017年,全国禁毒部门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4万起,打掉制贩毒团伙5534个,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6.9万人,缴获各类毒品89.2吨。在开展网络扫毒专项行动中,共侦破网络涉毒案件2.8万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1万人,缴获毒品11吨,清理删除非法涉毒信息7万余条,关停取缔涉毒网站960个,网上涉毒问题呈快速蔓延趋势。与2016年相比,2017年网络毒品犯罪中,网络涉毒案件增长33%,关停取缔涉毒网站增长136%。[5]

2018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毒品犯罪》显示,2016年网络毒品犯罪案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3.21%,2017年这一比重则上升到了8.82%。从该报告中不难发现,网络毒品犯罪行为的数量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快速攀升,危害范围越来越广,危害性越来越大。

事实上,网络毒品犯罪中新型合成毒品的使用正在日益增多,网络毒品犯罪涉及的毒品种类不再限于大麻、摇头丸、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其涉毒范围多为新型的合成毒品。例如,“小树枝”,又称“维纳斯香蕉”,一种含有我国管制的MDMB-CHMICA[6]成分的新型毒品。经专家论证,1克MDMB-CHIMICAD的依赖性潜力相当于10.5克海洛因,滥用可致迷幻。公安部门在网络销售平台发现有不法分子正在销售该新型毒品,且价格十分昂贵,一根4.5厘米长的树枝售价高达三四百元,且1至2次就可被用完。又如,“蓝精灵”,一种含有氟硝西泮的新型毒品[7],具有催眠、镇定、抗焦虑和抗惊厥作用,其中催眠的作用尤为显著,若与酒精合用可出现过度镇静、错乱等反应。该新型毒品在QQ、微信等通信信息上通过微商模式进行销售,绝大多数人对“蓝精灵”是否属于毒品模糊不清,导致被不法者滥用。新型毒品不如传统毒品那样容易辨识,其具有极高的伪装性,辨识程度不高,在网络毒品犯罪中,新型合成毒品逐渐成为制造、吸食、贩卖的主流。

2015年,新发现吸毒人员的80.5%是滥用合成毒品人员,并且继续呈上升趋势。[8]网络吸毒人员结构多样化态势明显,在网络不断普及之下,借助互联网,信息的传播与交流越来越便捷、紧密,网络信息监管的落后,毒品信息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广泛传播,这就导致不同层次的人群都不同程度地有机会接触到毒品信息。国内吸毒人群的持续扩大,吸毒人员已经由过去的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向诸如商人、白领演员,甚至公务人员蔓延,网络的便捷性,网络毒品犯罪的隐蔽性,使得各行各业的人能够轻易通过网络接触到毒品,现行吸毒人员多元化趋势明显。

网络毒品犯罪日趋技术化、智能化,传统毒品犯罪多与涉黑涉恶势力有关,其毒品犯罪的多数人员文化水平低、素质不高。多数涉毒犯罪技术化程度不高,且犯罪形态较为固定。以毒品交易为例,点对点、人对人的现场交易是毒品交易的主要模式,毒品交易的买售方熟悉度高,且固定性强。互联网的出现,毒品犯罪从点对点的吸贩毒向点对面的网络虚拟空间发展,利用新技术、新应用进行网络涉毒行为更加明显。网络毒品犯罪利用网络虚拟空间、网络信息技术、网络应用程序等在隐匿之中完成毒品犯罪,现行多数犯罪分子对网络与电子计算机技术较为熟悉,使得毒品犯罪逐渐技术化、智能化。

(三)网络毒品犯罪的经典案例(www.daowen.com)

1.张广彬等传播制毒方法、非法买卖制毒原料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利用网络传播制毒方法、非法买卖制毒原料的案件,被告人张广彬想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牟利,于是购买了制毒设备和原料。2013年7月中旬,他在互联网上寻找易制毒原料麻黄浸膏的卖家时,与杨小强相识。张广彬向杨小强的银行账户汇款后,杨小强通过快递寄给张广彬麻黄浸膏150千克。随后,张广彬伙同杨静,通过互联网纠集了徐进旺、汤序鸣,由汤序鸣提供其租住的房屋供制毒所用,4人共同生产甲基苯丙胺。张广彬还让徐进旺、杨静到临沂市贩卖造出的毒品。2013年8月14日,张广彬指使徐进旺携带已制造出的2包黄色晶体及1烧杯黄色膏状晶体,到济南市天桥区某酒店与买家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2包黄色晶体净重8.29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1烧杯黄色膏状晶体净重201.76克,甲基苯丙胺含量为25%。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张广彬、汤序鸣租住房处,分别查获麻黄草110.425千克、11.78千克。另外,被告人孙志民在网上购买张广彬等人的自制毒品后,因对该毒品质量不满,遂将如何改进制造甲基苯丙胺的方法传授给张广彬等人。孙志民还介绍他人买卖麻黄碱,用以制造甲基苯丙胺,并从中获利。此案经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各被告人均被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从毒品制造来源以及流入社会的过程来看,毒品犯罪呈现链条式发展的特点。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和物流快递行业的迅速发展,毒品犯罪也转移到互联网空间进行。利用网络联络毒品购销渠道,从事毒品犯罪活动已经成为主要方式,现在网上联络、电子汇款、物流运输的新型毒品交易模式已经形成,毒品犯罪分子通过网上联络,确定毒品上、下线,在买卖制毒物品、传授制毒犯罪方法、毒品交易等各个环节上形成网上“一条龙”,并借助电子转汇、快递托运的方式完成毒品交易。

2.孙静贩卖毒品案

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孙静购买甲基苯丙胺后,以其自建的百度贴吧“三妈很强大”及QQ群“当岔道已成往事”“一口浓烟吐出美好明天”等为载体联系毒品买家,在网上约定交易细节后,将毒品藏在玩具兔子内通过快递寄给买家。孙静多次从在网上认识的杜仲伟处购买甲基苯丙胺共计1000余克,从黄辉、周丽瑶处购买甲基苯丙胺110克,通过网络将购得的毒品贩卖给北京、辽宁、山东、江苏等20余个省份的吸毒人员,发送快递共计200余件,获毒赃55万余元。2014年2月,孙静在明知刘某某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指使刘某某为其发送装有甲基苯丙胺的快递,并指使刘某某协助其对QQ群“当岔道已成往事”进行管理。2014年3月6日,孙静前往湖南省郴州市欲向黄辉、周丽瑶购买毒品时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查获其购毒款3.46万元。

网络贩毒以网络通信工具为媒介,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足不出户的交易,互联网与物联网的结合,使得网络贩毒隐蔽性增强,网络贩毒涉及的地域广泛、人数众多,使得查获难度大,社会危害性极强。

3.2014—290特大网络吸毒案

公安部督办的2014—290特大网络吸毒案,2013年11月,上海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了一个叫“今生缘”的QQ群。办案人员在群共享文件中下载了一个视频聊天客户端,进去后发现里面全是吸毒人员,女的披头散发衣冠不整,男的大多有文身。“瘾君子”们通过网络直播室在线吸毒、相互交流吸毒感受。这些人形形色色,男女都有,甚至还有公务人员。他们的共同点是都在拿一根管子和一个矿泉水瓶之类的瓶子吸食冰毒。此后,警方又发现了类似的“白色会”“新龙门客栈”“傲视群雄”3个视频聊天平台。这里的吸毒人员都是在线直播吸毒,并无所顾忌地交流吸毒感受。警方介绍,这几个平台也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白天人非常少,晚上人很多。其中,有很多人几乎每天时刻在摄像头前,包括睡觉和吃饭时间。警方开展调查后,发现这些聊天室吸毒人员涉及2400名,范围遍布全国各个省份。上海警方此案共抓获了网络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3440名,涉案的相关视频、网站注册的用户高达千万。

网络吸毒打破了地域的界限,人地分离也能实现“聚众”吸毒。网络吸毒相比较传统吸毒行为,极易在网络虚拟空间中蔓延,它能在网络中尽可能地实时推销新型毒品,并且也十分容易引诱他人吸食新型毒品,从而使人深陷毒品之中引发一系列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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