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政府采购管理:公开招标与国家利益

政府采购管理:公开招标与国家利益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四条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应当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描述正确的有()。第十八条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合同应当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必备条款。第十九条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加强对进口产品的验收工作,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第二十条采购人申请支付进口产品采购资金时,应当出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相关材料和财政部门的审核文件。

政府采购管理:公开招标与国家利益

第十四条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应当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单选模拟题】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主要方式是(  )。

A.邀请招标

B.公开招标

C.单一来源采购

D.竞争性谈判

【参考答案】 B

第十五条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文件中应当载明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第十六条 采购人因产品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原有采购项目的,不需要重新审核,但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多选模拟题】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描述正确的有(  )。(www.daowen.com)

A.采购人拟采购国家限制进口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产业技术的,应当出具发展改革委的意见

B.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应当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

C.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文件中应当载明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D.采购人因产品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原有采购项目的,不需要重新审核,但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

【参考答案】 ABC

第十七条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合同履行中,采购人确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产品,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不需要重新审核。

第十八条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合同应当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必备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的,采购人应当立即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加强对进口产品的验收工作,防止假冒伪劣产品。

第二十条 采购人申请支付进口产品采购资金时,应当出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相关材料和财政部门的审核文件。否则不予支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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