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抑郁症理论与原生家庭共同点

抑郁症理论与原生家庭共同点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得到它的赞同与爱就能保证幸福,而与它存在差距则会带来失去爱的风险。“失去”在此不仅仅是指与自体客体在现实中的分离,还指不能支配自体客体所带来的失望,这种失望不是阶段性特有的。自大的人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中,而抑郁的人则生活在失去自体客体的恐惧之中。

抑郁症理论与原生家庭共同点

如果我们把抑郁理解为放弃真实自体以维系客体,那么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就能找出一些有关抑郁症的重要理论的主要概念:

1.考虑到弗洛伊德在《哀伤与抑郁》(Trauer und Melan-cholie)一文中使用“自我”(Ich)一词来表达我们今天所说的“自体”(Selbst)的意思,他提出的“自我匮乏感”(Ichverarmung)这一因素当然应该包括在内,而且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2.德国精神病学家卡尔·亚伯拉罕(Karl Abraham)所描述的自我攻击行为也与丧失自我的概念密切相关。“扼杀”原始客体不欢迎的情感、需求和幻想就是一种针对自己的攻击性行为。受到抑郁症患者“杀害”的情感不仅仅是那些攻击性的情感冲动,而是会根据他们童年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3.乔佛和桑德勒(W.Joffe and J.Sandler)把抑郁定义为对痛苦的反应之一,这种痛苦是由现实的与理想的自体之间的差距造成的。两者一致,就会带来幸福感。用客体关系理论的话说就是,理想的自体是原始客体的继承人。得到它的赞同与爱就能保证幸福,而与它存在差距则会带来失去爱的风险。如果敢于挑战这种痛苦,敢于体会它,就不会患上抑郁。为此,一种抱持性的环境是不可或缺的。(www.daowen.com)

4.德国精神分析学家爱蒂·贾克生(Edith Jacobson)认为,当失去理想客体这一事实被否定时,抑郁症发展的条件就形成了。“失去”在此不仅仅是指与自体客体在现实中的分离,还指不能支配自体客体所带来的失望,这种失望不是阶段性特有的。

自恋障碍的人缺少一个在共生阶段可供支配的自体客体,也没有一个“可用的”客体,也就是温尼科特认为的“可以在自己的解体中存活下来”的客体。不管是自大的人,还是抑郁的人都完全否认这一事实,就好像他们仍然能够支配一个自体客体一样。自大的人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中,而抑郁的人则生活在失去自体客体的恐惧之中。二者都不承认,失去或者没有自体客体都是过去早已发生的事,木已成舟,任何努力都不可能改变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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