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中期财政规划是政府中期财政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按照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总体要求,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宏观调控政策、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加强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研究论证,合理确定规划期内市级部门财政资金总体规模和结构,并以此指导分年度预算编制和实施周期性管理的预算管理框架。实行市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有利于优化预算资源配置,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发挥部门主体作用,增强部门自主权,保障重点支出需要;有利于加强年度预算控制,延长预算编制周期,提高预算安排的前瞻性和准确性。
菏泽市实行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总体设计思路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1)滚动管理
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规划期为三年,每年向后延伸一年,实现逐年滚动管理。规划期内,第一年规划约束对应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指引对应年度预算。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补充添加一个规划年度,并对前两年规划内容进行调整,汇总形成新一轮中期规划。
(2)限额控制
财政部门根据宏观政策、财力状况、部门需求等因素,明确部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资金规模方面的要求。同时,结合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探索限额控制管理,完善配套措施,增强部门在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安排方面的自主权。
(3)强化约束
强化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规划期内,除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新出台政策外,各部门年度预算原则上不得突破当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各部门在编制专项规划及制定支出政策时,注重与中期财政规划搞好衔接,避免出现政策不一、相互冲突等情况。
(4)保障重点
加强政策研究和储备,充分聚焦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优化专项资金设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集中保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事项支出,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重点民生支出,保障市级部门基本运转支出,切实增强预算安排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5)统筹财力
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中,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之间的统筹衔接,综合考虑当年收入、结余结转、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资金来源,统筹安排使用,凝聚政策和资金合力。
(6)完善机制
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在全面启动市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机制,完善政策,稳步推进。同时,坚持权利与责任对等,突出部门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健全良性互动、协作顺畅、激励相容的预算管理运行机制。
2.菏泽市实行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
(1)实施范围
①预算范围。从2015年起,对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对预计省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也应一并纳入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②资金范围。市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范围为市级部门负责分配管理和直接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重点针对投资发展类项目。
③单位范围。编制部门预算的市级部门、单位全部纳入市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实施范围。
(2)时间安排
2015年,市级部门编制2016~2018年三年财政规划,以后每年向后延伸一个规划年度。为确保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紧密衔接,三年中期财政规划与当年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其中三年规划内容与部门预算内容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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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 菏泽市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参考流程图
(3)编制方法和程序
菏泽市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按照“两上两下”的方法编制,具体方法和程序如下:
“一上”阶段,部门提报规划需求。财政部门印发通知,明确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的具体要求。市级部门按照编制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对口省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结合部门职责,研究提出规划期内涉及财政支出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排序,科学预测省级相关领域转移支付资金规模和吸引带动社会投入情况,据此编制本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并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提报财政部门。
①“一下”阶段,财政确定支出规模。财政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规划期内财政收支、部门需求等因素,对部门编报的“一上”规划进行审核,研究确定规划期内市级财政安排部门的收支总规模,以及重点项目的分年度资金规模,及时告知有关部门。
②“二上”阶段,部门细化规划项目。市级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一下”支出规模,对项目内容进行调整和细化,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按规定报送财政部门。
③“二下”阶段,财政下达中期规划。财政部门对部门报送的“二上”规划进行审核汇总,编制形成市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草案,按程序报批后,下达给有关市级部门组织实施。同时,市级部门将规划内容以适当方式告知县区对口部门,为县区编制本区域中期财政规划奠定基础。
(4)规划调整
菏泽市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确需调整的,部门应在编制新一轮规划或编制当年预算时提出申请。其中,对不突破规划年度资金总规模,且不对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的,由财政部门确认调整;对由于实施新政策、新项目或原有内容调整,需要增加年度资金总规模,以及严重影响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实施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并按程序报批后调整。此外,受经济环境、收入政策等因素影响,预计规划期财政收支将发生较大变化时,财政部门可结合年度预算编制,对部门控制限额进行调整,部门据此调整规划内容,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3.具体预测分析
根据菏泽市财政经济发展状况,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具体预测如下。
表5-8 2017~2019年菏泽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规划表 单位:万元
注:自2017年起,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支改列公共预算。此表数据统计口径包括省直管县数据。
表5-9 2017~2019年菏泽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规划表 单位:万元
注:自2017年起,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支改列公共预算。此表数据统计口径包括省直管县数据。
表5-10 2017~2019年菏泽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规划表 单位:万元
【注释】
[1]本章节关于各地区中期财政规划中未来年度财力的数据,仅仅是本书的预测,与实际状况无关,下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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