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期财政规划与地方财政实践,解析中国模式

中期财政规划与地方财政实践,解析中国模式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例如,在2012年11月举行的欧盟领导人峰会上,各国便未能就2014年至2020年欧盟中期预算方案达成一致。改革的要旨在于吸收国外中期预算的精神,同时融入中国的本土做法。

中期财政规划与地方财政实践,解析中国模式

1.理念和认识上的提高

需要强调的是,在结合国际经验进行根本性的变革和调整的同时,中期预算在中国的实行应当关注我国国情,其改革更应具有中国的本土特色。未来几年,实现财税改革目标,时间紧迫,财政部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绝不能一味照搬国外的做法。由于不同国家在政策目标、预算制度、行政能力、资源的可获得性等方面存在差异较大,直接移植国外的做法,恐怕会在我国水土不服。

例如,在2012年11月举行的欧盟领导人峰会上,各国便未能就2014年至2020年欧盟中期预算方案达成一致。根据欧盟委员会的提议,欧盟2014年至2020年预算为1万亿欧元左右,比上一个七年的预算增加约5%,但部分国家坚持削减预算,部分国家却反对减少,欧盟最终无法就中期预算达成一致,将给欧盟主导的价值数千亿欧元的中长期公共投资项目带来不确定性,从而打击已经非常脆弱的欧盟经济。为此,OECD的报告认为,中期预算在转型国家实行可能会遇到麻烦。这是因为,在转型经济国家中,不确定因素要远比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多。有两个主要因素会阻碍中期预算成为控制支出的有效工具:一是政府倾向于对未来可以得到的财政收入等经济资源进行高估,它使得政府对未来的收入盲目乐观,从而加大现在的开支;二是政府中的支出机构有将中期预算中的预测数字看作未来会给予其的拨款授权,从而鼓励支出部门“跑部前进”,诱发寻租行为。这两个因素综合起来会造成中期预算持续增长,最终导致中期预算与年度预算脱节,反而增加财政未来运行的风险。

2.注重制度等深层次问题的整合

除了理念与认识上的更新和提高,在进行中期预算改革时,我国还需要解决制度上的问题。预算制度是建立在先行经济现状上的,体制的缺陷使得预算制度中出现一些问题。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财税体制方面具有较强的独特性,经济核算制度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缺陷。从宏观税负水平看,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甚至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但宏观数据的精确性存在疑点,使得测算出来的宏观税负水平的可信度也并不确定。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要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同时,全国一半以上的县和县级市不再有GDP考核,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主要精力放到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上来。这些都有助于纠正我国部分地方官员的短视行为,提高国内生产总值统计指标的准确性。经济核算制度的革新,只是我国正在推行的经济改革的一部分。中期预算更多的价值在于整合由上而下的确定资源总量和由下而上的确定部门项目,因此会涉及财政等宏观部门之间、财政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一些权力、责任及利益的调整与整合。这个过程可能涉及不同部门之间既得利益的重新分配问题,这为改革的推进加大了阻力,是我国在引进中期预算的过程中应当着重权衡的。

3.发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作用(www.daowen.com)

由于具体国情的不同,对于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同社会与经济背景下进行的预算改革,在未对其影响和要求进行现实评估并做出必要的适应性修改之前,我国应当切忌生搬硬套。正如艾伦·希克反复强调的:“发展中国家进行预算改革切忌舍本逐末,改革者应当更加关注预算制度中的基本问题,而不是具体的技术性改造。”改革的要旨在于吸收国外中期预算的精神,同时融入中国的本土做法。具体而言,我国推行中期预算,应当摒弃理想主义的做法并重视实用主义原则。事实上,在推行预算改革的过程中,我国已有了特色化的实践。作为打通年度预算之间的通道,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就是一种切实可行的有益尝试。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基金,其往往具有储备性质,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根据预算平衡的情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使用,同时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国际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已经过多年的发展历史。俄罗斯、挪威、新加坡等国家先后建立起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截至2000年,美国各州也都建立起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作为政府的预算储备,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多来源于财政盈余的积累或非常规收入。

近年来,我国经济形势良好,财政收入明显增长,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设立打下基础。2007年,我国决定支出上年财政盈余中的500亿元,正式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设立,通过有意识的周期性收支平衡安排,将超收年份的财政收入以基金形式存储起来,专门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从而保证国家预算的稳定和财政运转的良性循环。由于发展时间较短,我国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仍存在稳定性、持续性不足等问题,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突破了“一个年度”的限制,成为政府稳定年度预算收支的重要调节手段,是连接中期预算与年段预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单单就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国家及时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拨付600亿元用于重建家园,为受灾城市的恢复提供了重要保证。

综合看来,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代表的措施符合我国近年来预算收入稳定增长的实际情况,同时也含有实现多年度预算收支平衡的意味,可作为我国中期预算改革过程中的辅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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