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收入中主要来源是税收收入,但是非税收入对增加国家宏观调控能力、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积极性、弥补财政预算资金的不足、兴办公益事业以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在过去关于非税收收入的理论研究层面,主要集中在概念界定、管理体制缺陷剖析和制度创新等方面。在实证研究层面,主要是针对非税收收入、GDP与税收收入之间的关系,目前学者的分析主要是针对全国数据或省际面板数据进行分析,尚未有学者从长期的视角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经济周期是经济繁荣和经济衰落反复出现、循环交替的结果。人们对经济周期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早期人们认为“经济周期就像一个受到干扰的正弦波”,具有固定的周期,然而随着现代经济周期理论的发展,经济学家们认为“经济周期是多种随机冲击经过传播、放大和复合的结果”(贾俊雪,2008)。Chatterjee(2000)认为“没有随机冲击就没有经济周期”。相应地,研究方法也发生了变化,早期研究直接对产出增长率进行描述统计,关注波幅、峰位、谷位、平均位势、标准差和波动系数等特征,被称作古典经济周期特征。现代经济周期理论主要针对消除趋势后的时间序列进行分析,关注波动性、持续性和逆转性等特征。消除趋势就是将经济变量的长期趋势分离出来,方法的选择取决于时间序列的性质,如果时间序列为平稳序列,可以使用移动平均法等方法。
1.我国非税收入周期波动
图4-1 非税收入周期波动
非税收入的周期波动可以划分为3个阶段:1953~1981年,即第1个周期到第4个周期;1982~1993年,即第5个周期到第7个周期;1994~2012年,即第8个周期到第10个周期。第一个阶段周期较长,周期长度最长的为9年,最短的也为5年。从上升阶段和下降阶段的年数及峰位和谷位的位置来看,非税收入呈现出明显的非对称性特征,一是上升阶段和下行阶段的年数明显不同,而且下行阶段的年数普遍高于上行阶段,二是峰位和谷位的位置相差较远。从峰位和谷位的位置来看,第一阶段表现出明显的高峰低谷态势,振幅较大。从平均位势来看,改革开放前非税收入的平均增长速度较高,在10%左右,第3个周期的平均增幅高达11.36%。而波动系数则在波动中逐渐减小,第2个周期高达4.2,而在第4个周期波动系数降到了1.24%。可见在改革开放前,非税收入的平均增长速度较高,呈现高峰低谷态势,下降趋势更为明显,波动较大,然而逐渐趋于平稳。第2个阶段的周期长度明显缩短,平均周期为4年,同第1阶段相比,峰位明显降低,而部分年份的谷位也明显降低,其中1989~1993年的谷位低至-67.23,不同于第1阶段下降的波动系数,第2阶段的波动系数有所上升,其中第5周期和第7周期的波动系数分别为4.47和4.17,高于1977~1981年的波动系数1.24。可见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间内,非税收入的波动有所加大。另外第2阶段的平均位势普遍较低,1989~1993年平均位势仅为-8.02%,非税收入出现了明显的负向增长,呈现古典型经济周期的特征。可见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间内,非税收入的增长不容乐观。第3阶段,非税收入的峰位明显提升,谷位也提升,振幅有所减小(除了1994~1997年外)。而波动系数也出现了明显的降低,1998~2003年和2004~2012年分别仅为0.36和1.40。可见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非税收入变动的平稳性大大增强。
2.经典周期对比分析
图4-2 非税收入和税收收入周期波动对比
税收收入周期波动呈现明显的3个阶段,第1阶段为第1个周期到第3个周期,即1953~1975年,第2个阶段为第4个周期到第7个周期,即1976~1994年,第3个阶段为第8个周期和第9个周期,即1995~2012年。第1个阶段周期较长,每个周期平均8年,从上升阶段和下行阶段的年数来看,下行阶段的年数普遍长于上行阶段的年数,可见税收收入呈现一种下降趋势。从峰位和谷位的分布来看,第1阶段主要呈现高峰低谷的特点,其中谷位值均小于0,呈现古典型周期特征,高峰低谷的必然结果是非常大的振幅值,可见新中国成立初期税收收入波动幅度极大。从平均位势来看,除了第3个阶段的平均位势高达10.47%,其他周期的平均位势均较低,可见税收收入的增速较为缓慢。另外,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税收收入波动幅度很大,第1个周期的波动系数值高达10.35,随后波动系数值不断降低,第3个周期仅为0.97。第2个阶段的周期长度普遍较短,多为4年,周期长度较长的为7年。从峰位和谷位来看,谷位相对于第1阶段来说明显提升,然而峰位的波动极大,如1980~1986年的峰位为91.49%,而1987~1990年的峰位为4.59%,因而振幅的波动也非常大。此外,平均位势的波动幅度极大,从-0.48%到20.11%。不同于第1阶段的波动系数逐渐下降,第2阶段的波动系数陡然增加,最高可以达到7.25,可见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间内,税收收入的波动较大。1995年之后,税收收入的周期长度又明显增长,而且下行趋势减弱,表现出来的更多是上行趋势。第3阶段主要表现的是高峰高谷,伴随着的是振幅的缩小和平均位势的大幅度上升,税收收入的平均增长速度高达14.65%,而波动系数大幅度降低,1995~2003年间仅为0.4,而2004~2012年间仅为0.46。
表4-6 非税收入和税收收入的反向波动
从上表可以看出,当税收收入位于上行期时,非税收入往往位于下行期,如1980~1985年和1991~1993年,税收收入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而非税收入增长缓慢甚至出现了负增长(如1991~1993年)。1986~1987年,当税收收入出现负增长时,非税收入增长极为缓慢。可见1980~1997年,非税收入和税收收入呈现反向周期变化。
3.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之间的关系
我国的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之间的影响并不对称。1953~1979年非税收入和税收收入走势基本一致,1980~1997年非税收入和税收收入的变化出现了很大的分离,税收收入的繁荣期是非税收入的衰落期,税收收入的衰落期却是非税收入的繁荣期,两者呈现出此消彼长的关系。非税收入和税收收入具有非对称性的影响,税收收入比例的提高会显著地降低非税收入,对1952~2012年、1978~1993年和1994~2012年的数据做回归分析可以得到证明。毋庸置疑,税收收入比例的提高会降低非税收入,税收收入会对非税收入产生明显的挤出效应。然而非税收入对于税收收入的影响却不确定。
从我国长期经济发展来看,非税收入和税收收入的相互关系中,税收收入起着主导性的作用,非税收入作为政府收入的重要补充,处于从属地位。当税收收入作为政府的主要来源变化平稳时,非税收入自然会减少,而当税收收入的波动较大正如1978~1993年间时,非税收入作为政府收入的补充会增长。非税收入的增长并不一定会挤出税收收入的增长,它可能会对税收收入的增长产生促进作用,实现两者的共荣,只有当税收收入大起大落时,非税收入的大幅增长会挤出税收收入。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随着税收收入的不断增加我国逐渐成为税收国家,非税收入的比例将不断降低。(www.daowen.com)
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之间“非对称性”,是财政压力之下政府筹资“稳定性”的自然体现。换句话说,经济衰退时,政府的财政支出由于“刚性”和“惯性”的存在,难以随经济下行而削减;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等的增强,使得税收收入更具规范性,因而成为国民经济运行的“晴雨表”;然而,非税收入却难以与国民经济“同呼吸、共命运”。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之间的这种“非对称性”,一方面固然保证了财政支出的“经常性需要”,但另一方面也成为财政的宏观调控的“掣肘”。特别是,当非税收入更多地集中在地方政府、税收收入更多的集中于中央政府时,这种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之间的“非对称性”,则体现为“央地矛盾”。如果说中央的宏观调控更多的旨在依靠“结构性减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话,那么地方政府通过非税收入对“地方财政收入”的“保增长”,则更多的是一种“利己主义”的体现。
经济下行时期,非税收入和税收收入共同组成的“财政收入”减少、稳增长的财政支出压力却在加大,是经济运行规律的体现。为化解这种经济周期推动的“财政收支矛盾”,需要政府财政更多地推动中期预算改革,同时辅助使用长期国债等工具,推动财政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4.非税收入预测
运用回归分析函数和上一节介绍的方法便可以估计出以后年度的非税收入,这样便更能从整体上把握政府每年的财政收入,更有效率地安排使用财政资金,从一个长远的角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避免出现大规模的财政赤字。
5.多举措做好非税收入预期管理——来自菏泽市的实践
(1)强化非税收入预算编制管理
根据财政经济形势,结合历年收入规律和政策变动效应,认真审核预算单位编制的非税收入预算,努力提高非税收入预算完整性和准确性。
(2)深化非税收入收缴执行分析
继续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制度,进一步拓宽分析信息渠道,加强对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分析,深化波动浮动较大的异常数据分析,深入分析非税收入增减变化因素,全面把握非税收入变动趋势,增强非税收入预期管理的前瞻性。
(3)夯实非税收入预期管理的基础
密切关注财政经济运行和非税收入政策调整,充分把握非税收入实现趋势与宏观经济运行之间的关系,提高非税收入预测的科学性;加强与执收单位联系,摸排把握非税收入源和非税收入增减点,提高非税收入预测的准确性;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跟踪关注税务代征和随税附征的非税收入情况,提高非税收入预测的全面性,市、县财政之间以及市、县财政预算、国库、国资、非税等相关机构要加强沟通、配合与互动,实现非税收入政策、收缴等信息充分分享,提高非税收入预测的时效性。
(4)建立非税收入预期管理报告制度
各县区财政局依据年初非税收入预算,在分析情况、把握规律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按月预测非税收入,每月11号、21号以及下旬的每个工作日,由各县区非税局报送《××月非税收入预测表》。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压实层级责任,不断改进预测方法,提高非税收入预测的准确性。
(5)完善非税收入征缴约谈制度
严格执行收入征缴约谈制度,对于违规组织收入、收入预期与实际入库数差距较大等重大异常情况进行约谈,强化预算约束监督。被约谈对象要认真组织实施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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