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53年起,我国开始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纲要”,简称“五年计划”,自2006年编制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更名为“五年规划”。“五年规划”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安排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主要针对全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国民经济生产力分布等问题做出相应的规划,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远景奠定目标,并设定发展方向。
“一五计划”设定的时间范围为1953年至1957年,其意指恢复我国国民经济,改善工业水平状况。“五五计划”提出要在1978年至1980年建立独立而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九五计划”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第一个中长期计划,其设定的主要奋斗目标为“到201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目前为止,“十三五规划”已于2016年3月提交全国两会,审议后通过,正在实施当中。根据“十三五规划”的要求,我国在2016年至2020年间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和方向:要深入研究保持经济增长的举措和办法,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六五计划”以来,为配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纲要”的实施,我国财政部还开始编制“财政发展五年规划”,从较为长远的角度对财政计划进行安排。可以看出,“五年规划”,包括“财政发展五年规划”,均是对前一时期国民经济的发展进行详细分析和深刻总结,并明确新一时期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中长期规划的范本。受“五年规划”的影响,我国年度预算编制的过程中,也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上年预算的情况。可是,无论是“五年规划”,还是“财政发展五年规划”,都只是主要作为每个五年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目标纲要,一经确定,在整个五年期内一般不作调整。另一方面,从完成率角度看,“一五计划”“六五计划”“八五计划”的完成率较高,均达到80%以上;“四五计划”“五五计划”的完成情况很不理想,完成率在35%以下;而“十一五规划”的指标完成率达86.4%,明显高于“十五计划”的64.3%和“九五计划”的75%,但在其预期性指标14项中,“服务业增加值”“服务业的就业比重”和“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三项指标的完成并不令人满意。尽管各“五年规划”的完成情况与计划制定情况有较大关系,规划偏于激进或保守,都会相应降低或提高目标完成率,但各“五年规划”完成率参差不齐,尤其是“财政发展五年规划”,其只作为财政部门的一个内部文件,做法简单,指标总括性极强,对预算工作的指导意义也显得十分单薄。(www.daowen.com)
表3-1 我国“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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