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本财政构造法
日本最早与中期财政框架类似的制度是桥本内阁于1996年12月制定的《财政构造改革法》,它确定了一个多年期的支出削减计划,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一个中期财政框架。它当时提出的具体目标是:(1)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健全化目标。在2005年之前,尽早实现中央与地方财政赤字占GDP之比控制在3%以下。(2)中央政府一般会计财政健全化目标。一是尽早实现基本财政收支平衡;二是在2005年之前,尽早摆脱对发行特例公债的依赖。
1997年被视为“财政构造改革”的初始年,1997年度的预算通过各种合理化措施,最终达成了基本财政收支平衡的目标。之后,桥本内阁进一步调整与明确了构造改革的目标与途径:(1)2003年之前,将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赤字占GDP之比控制在3%以下;(2)逐年减少特例公债,在2003年之前摆脱对特例公债的依赖;(3)在社会保障、公共投资、文教等9个领域确定支出削减目标。
在财政构造改革法的约束下,日本政府编制了1998年度预算,这个预算使特例公债发行额比1997年度减少了3400亿日元,公债依存度下降了1~6个百分点,为20.0%。同年7月,小渊内阁上台。由于当年上半年日本经济出现实际GDP连续两个季度的负增长,小渊内阁提出补充预算,成立了总额超过17万亿日元的“紧急经济对策”,“财政构造改革”到此结束。
2.经济财政的中期展望(www.daowen.com)
2001年4月,小泉组成内阁,6月通过《关于今后经济财政运营与经济社会构造改革的基本方针》(简称“骨太方针”)。“骨太方针”提出在2002年度预算中将国债发行额控制在30万亿日元以下,并提出将在以后年度实现基本财政收支平衡的目标。
2002年1月,依据“骨太方针”,政府开始制定“构造改革和经济财政的中期展望”(以下简称“改革和展望”)。“改革和展望”实质上包含了一个中期财政框架,其参考资料主要是内阁府通过一个计量模型预测的相关宏观经济与财政收支指标(称为“内阁府试算”)。2002年度以后,财务省的一个收支预测——“后年度收支影响试算”也被加入到参考资料之中。“改革和展望”确定了经济财政的中期目标,意在整合短期与中期经济财政政策,确保财政与社会保障制度的中长期可持续性。2002年“改革和展望”的政策期间是2002~2006年,财政政策方针主要有以下两点:(1)中央与地方政府基本财政收支赤字占GDP之比在2006年之前实现减半目标(与2000年度相比,2000年度为4.3%),并在2010年左右实现收支平衡;(2)政策期间,一般政府支出规模占GDP之比不超过2001年度38.2%的水平。
3.其他中期财政计划
在小泉的“骨太方针”之后,日本内阁还制定了一些其他中期财政计划。主要有2006年7月7日通过的《经济财政运营和构造改革的基本方针》、2009年1月19日通过的《经济财政的中长期方针和10年展望》以及2009年6月23曰通过的《经济财政改革基本方针2009——安心、活力、责任》等。这些计划的政策时间是5~10年,并且都制定了具体的基本财政收支健全化目标与债务余额占GDP比重削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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