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善国内的财政状况,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有效控制赤字,法国中央政府自1998年开始编制中期预算,编制的法律依据除了《宪法》还有《预算组织法》。
法国中期预算每年编制一次,会随着年度预算报告一起递交议会审议。此外,在这之后还会编制一份四年度稳定方案递交欧盟委员会,里面也包含中期宏观经济和财政预测与展望。
法国财政经济工业部(以下简称财政部)负责管理国家财政、税收、经济发展等。财政部内设经济事务部和预算部。经济事务部的预测局主要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算部是编制国家财政预算的主要部门,下设预算局、公共会计局、税务总局等。预算局负责编制国家预算,决定国家预算收支平衡和政府开支的优先秩序。2013年,公共财政高级委员会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成立,其主要职责是对政府宏观经济预测和财政目标设定的可靠性进行评估。
1.准备阶段
法国中央政府的中期预算与年度预算通常是同时进行。预算编制通常会提前两年开始准备,即第(n-2)年12月份开始编制第n年的预算。第(n-2)年12月至第(n-1)年4月是预算编制的第一阶段,即准备阶段。在这一阶段,工作的重心是为总理下达编制预算的指示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1)作预算前景分析。预算司综合处利用计算机系统把有关信息综合起来,各处利用这些信息提出所管部门的预算建议,到第(n-1)年1月底,预算司长与各处讨论、调整和修改各处提出的预算建议。同时,各支出部门也平行地着手研究各自的预算建议数。
(2)提出预算计划。3月底4月初,预算司长向预算部长阐述预算计划的内容,主要有各项支出概况、预算优先项目的选择、税收制度、经济措施和预算赤字政策的建议等。该计划还包括了对各公共部门财务报表的分析。预算部长根据这些材料做出批准或修改该预算计划的决定,此计划经预算部长批准后呈报总理。
(3)总理发布编制预算的指示。4月中下旬,总理主持部长会议,由预算部长介绍下一年度的预算计划,届时总理在核实这个计划是否与政府的大政方针一致后,通过“总理致各部的预算框架函”的形式下达到各个部。框架函的主要内容包括:重要的经济参数及可预测的变化情况、宏观经济形势、选择的财政政策、支出的增长速度、财政赤字、公共部门的人员增减。该函还为各部制定预算提供了一些必要的指数,特别是某些支出和纳税标准的指数,并规定各部向预算部预算司提交预算的最后期限(通常是本年的5月)。
2.与各政府部门“讨价还价”阶段
第(n-1)年5~7月,预算编制部门会与各政府部门讨价还价,形成各部门的支出限额(不规定明细项目),由总理下达。
(1)预算的行政磋商。由预算相关各处与各部门财务司司长讨论该部门提出的预算草案、讨论的主要内容:一是维持公共服务必不可少的各项支出及跨年度支出项目;二是希望实施的新项目;三是经济提案。这个阶段其实是支出需求和预算供给之间的对话,力求尽可能在技术层内达成一致。若在经济情况特别困难时,没有多少钱可给,其他部委财务司长与预算司长就很难达成一致。
(2)形成预算草案并集中信息。经过开会磋商,产生一个包括共识与分歧的清单,这个文本是由预算司各主管处为预算部长在部长级决策过程中起草的工作文件。为使预算草案论据充足,预算司内部各处进行一系列会议进行研究讨论。预算部长的信息基本来源于预算司,这样使预算部长对其他部长有足够的了解,并能向总理就费用支出、税收制度、赤字水平提出重要建议。(www.daowen.com)
(3)预算的部长级讨论与磋商(政治讨论阶段)。6月,预算部长会见所有部长,就各部门的预算在“总理致各部门的预算框架函”确定的原则内进行充分讨论,并尽可能多地解决分歧,无法解决的分歧提交总理仲裁。通过讨论形成各部门的预算上限,上报给总理。
(4)发出“预算限额书”。7月上中旬,总理就财政部与各部部长讨论形成的部门预算,给各部门寄出“预算限额书”,其中详细规定了各部门的用款限额,同时也引述了达成共识及仲裁的要点。
3.形成预算草案蓝本
第(n-1)年的8月至9月,政府各部门会根据总理下达的预算限额来细化开支项目,并与预算司进行新一轮的协商,形成预算草案蓝本。
(1)预算支出的细化与调整。其间,预算部及其他各部代表重新聚集,召开新一轮预算磋商会,对预算支出项目进行细化。由于支出框架已经基本确定,此时主要是对支出项目做些技术调整(按一套专用软件,由各部门输入全部支出项目)。
(2)确定预算收入。在预算支出的细化与调整的同时,在年初预测的基础上,预算中的收入部分也被确定下来。收入预算的确是在经济、财政和工业部内部进行的,税收措施是由预算司和税收立法司提出,由税收立法司提交部长或总理仲裁。
(3)形成预算草案蓝本。预算收入与支出确定后,预算司着手制定预算草案总蓝本。政府将总蓝本提交政府的一个专门委员会,就其合法性等问题进行审核。9月中旬,预算草案提交部长理事会通过,并准备提交议会讨论。同时,一份《中期宏观经济框架和财政战略》需要与预算草案一起递交给议会。
4.形成最终预算法案
前一年的9~12月,政府会将预算草案提交议会讨论,并批准通过,最终形成预算法案。根据法国宪法和宪法细则,议会有70天时间用于通过预算,如超过70天将启动一个紧急程序,将预算作为行政法令通过执行。
预算案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包括授权征税,规定总开支的最高限额并确定收支平衡的一般特点;第二部分涉及各部门的各类开支。在预算案的第一部分被通过前,议会不能对第二部分进行表决。法国宪法禁止对任何预算案提出修正案,除非修正案意在取消或削减开支、创造或增加国家收入或保证对公共开支的控制。根据宪法传统,议会总是被赋予更大的税收权而不是开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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