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责任办公室是一家非政府公共机构,依据“预算责任和国家审计法案2011”(the Budget Responsibility and National Audit Act 2011)行使职责。法案规定了办公室的成立,明确了其职责和管理构架。
“预算责任章程”(the Charter for Budget Responsibility)规定了预算责任办公室的职责、其颁布的主要报告的内容、其预测和其他主要报告的时间安排。在2014年3月的修订中,章程给该办公室新增了设立福利限额的责任,在2014年12月的修订中,政府强化了对财政政策的掌控。
“框架文件”(Framework document)是由财政部制定、经预算责任办公室认可的文件,内容是关于预算责任办公室的监督和管理的制度安排。文件描述了预算责任办公室的作用、如何向国会和财政大臣负责、办公室的监督和管理、会计办公室的责任、年度报告的内容、审计安排、管理和预算程序。框架文件在2014年5月被重新评估并进行了修订。(www.daowen.com)
“谅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是确立了预算责任办公室、英国收入和海关总署、就业和养老金部,以及英国财政部的工作关系的法律文件。
英国是欧盟成员国,欧盟对其中期报告的要求体现在《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稳定与增长协定》中。1993年以来,欧盟要求其成员国定期公布中期计划,由其经济与金融委员会详细审查各成员国的相关计划。欧元区成员(英国不是其成员)每年必须递交一份稳定计划,内容为至少涵盖今后三年的政府的赤字和债务的中期预测;对赤字和债务进行预测的主要假设;为达到预定目标正在采取或者建议采取的预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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