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预算管理的三个关键目标,在政策—预算—规划之间建立起直接联结机制是必不可少的。由于没有这样清晰而有力的联结机制,年度预算就无法确保预算资源的分配准确反映国家战略优先性和政府政策重点。中国的预算实践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就是有力的证明。这些问题包括:有限的预算资源被大量分配到那些社会回报率很低的炫耀性(政绩)项目上,具有很高优先等级的政策目标或计划由于得不到充分的资金而落空,公共部门完成同样多的工作量需要的资源比私人部门高得多。
作为政府最重要的政策工具,预算通过将国家战略和政策重点表述为具有约束力的支出决定,来促进政府政策目标的实现。为此,预算(重心是公共支出)管理必须面对三个相互关联的关键性目标:财政纪律、(资源)优先性配置以及运营绩效。与预算管理的三个关键目标相对应,任何预算系统都需要解决三大问题:建立总额财政(预算限额)制度以约束财政总量;主要由政府高层(内阁、立法机关、财政部和直属部委)基于政策优先性的资源优先性分配;在支出机构层次上确保预算资源得到妥善管理和有效使用以实现预期的绩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正是一种预算系统区别于其他预算系统的差异所在。研究表明,不同预算系统的制度性特征对于公共财政管理的成果具有重要影响。20多年来,在我国各级政府的预算实务中,主要由于缺乏可操作的中期基础预算,预算与政策之间的脱节十分严重,导致财政纪律较为松弛(软预算约束十分严重),大量预算资金的配置大大偏离政府政策重点和战略优先性(部分资金被浪费性配置到公车购置、楼堂馆所兴建、公费出国等)。预算与政策间的脱节反过来损害了公共支出管理(财政管理的重点)。
实践表明,与传统的年度基础预算体制相比,中期基础预算能够更有效地促进预算与政策间的直接联结,这对于促进预算管理的前两个关键目标(财政纪律和优先性配置)尤其重要。就强化财政纪律而言,这一体制的主要作用是采用基线(baseline)建立针对政府和支出部门的中期预算限额,据以对支出、赤字和债务总量实施控制。就优先性配置而言,中期体制的主要作用在于通过严格的支出审查机制来确保预算过程受政策驱动而非收入驱动,以及促进预算资源在各项政策目标之间和规划之间做出更好的选择。严格的财政纪律和有效的优先性配置也有助于强化运营(支出)绩效。(www.daowen.com)
就促进公共支出管理的第三个关键目标(运营绩效)而言,在预算与规划(需要基于政策和资源可得性制定)间建立直接联系意义重大并且必不可少。相对于年度预算体制而言,中期基础预算从两个方面强化和改进了政策—规划间的联系。首先,这一体制要求预算申请者根据政府政策来确定纳入预算范围的规划。其次,中期基础预算还要求预算申请者就其负责的各项规划,评估和报告已经实现与打算实现的财政成果,以此表明这些联结政策目标的成果(绩效)与预算申请(包括线上与线下部分)之间的协调性。此外,中期基础预算采用的中期视角也有助于加强政策与规划的联系。这里的逻辑关系是:规划与相应的绩效信息大多需要在若干年度才能展开,政策也是如此。这样,中期基础预算使政策和规划在时间维度上较好地匹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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