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私法行为成立要件-私法的价值意蕴与制度呈现

私法行为成立要件-私法的价值意蕴与制度呈现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是指法律行为成立所必不可少的事实要素,也称为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法律行为因具备成立要件而成立,反之,法律行为不成立。按照通说,法律行为成立要件包括当事人、标的、意思表示三个要素。如在要式行为,具备法定的或约定的形式时法律行为才能成立;在要物行为,须有物的交付法律行为才能成立。

私法行为成立要件-私法的价值意蕴与制度呈现

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是指法律行为成立所必不可少的事实要素,也称为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法律行为因具备成立要件而成立,反之,法律行为不成立。

1.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

所谓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是指一般法律行为的共通成立要件。一般成立要件同时也是法律行为得以产生的最起码的条件,日本学者几代通对此指出:“法律行为所需最小限度之外形或形式之要件,为成立要件。当事人之存在及组成法律行为之意思表示之存在,一般可自外形上觉知,此为法律行为之一般成立要件。”[16]关于成立要件的要素,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法律行为成立要件包括当事人、标的、意思表示三个要素;二是认为成立要件只有一个要素,就是意思表示。后者认为,当事人和标的是意思表示的应有之义,意思表示要件即已包括了当事人和标的在内,没有必要将当事人和标的作为单独的要素。两者观点的实质含义其实是相同的。按照通说,法律行为成立要件包括当事人、标的、意思表示三个要素。

(1)当事人。所谓当事人,是指作出法律行为的人。这是法律行为的主体要素。因为,法律行为作为表意行为,需要有作出意思表示的主体。

(2)标的。所谓标的,是指意思表示的内容。也就是当事人意思表示效果意思指向的目的,是当事人实施法律行为所欲发生的事项。这是法律行为的客体要素。(www.daowen.com)

(3)意思表示。所谓意思表示,是指为了实现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而所为的意思表达。即行为人将自己所追求的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意思)通过一定的方式表达出来,为他人所知晓。这是法律行为的本质要素。

2.法律行为的特别成立要件

所谓法律行为的特别成立要件,是指有些法律行为的成立除具备一般成立要件外,尚需具备特有的成立要件才能成立的要件。如在要式行为,具备法定的或约定的形式时法律行为才能成立;在要物行为,须有物的交付法律行为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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