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事主体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民事主体制度是民法中的重要制度。德国、日本、瑞士等国法典所称民事主体即“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越南民法典》第二章为“公民”。我国2020年《民法典》关于民事主体,分别规定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事主体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民事主体制度是规定哪些“人”为民事主体以及他们在民法上享有何种地位的民事法律制度。民事主体制度是民法中的重要制度。
各国民法对民事主体都有规定,如《德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其中第一章为“人”,第一节为“自然人”,第二节为“法人”。《瑞士民法典》第一编为“人格法”,其中第一章为“自然人”,第二章为“法人”。《日本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的第一章为“人”,第二章为“法人”。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章为“公民(自然人)”,第三章为“法人”。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在总则中也对自然人和法人做了规定。(www.daowen.com)
可见,各国和地区法律对民事主体都有明文规定,但是对主体的称谓却有不同: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首次以“人”为标题在第一编规定了民事主体制度,该法只规定了自然人的民事主体地位,对团体是否赋予民事主体地位未予涉及。因此,该法典将“人”作为“自然人”的同义语。德国、日本、瑞士等国法典所称民事主体即“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需要注意的是,1964年的《苏俄民法典》第二章第二节的标题为“公民”,由此成为第一个开始使用“公民”一词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也为我国的民法理论和民事立法所接受,我国《民法通则》将“公民”和“法人”规定为民事主体。《越南民法典》第二章为“公民”。总之,各国民法对民事主体都做了规定,只是有的只规定“人”,有规定“自然人”和“法人”者,还有规定“公民”和“法人”者。
我国2020年《民法典》关于民事主体,分别规定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有关私法的价值意蕴与制度呈现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