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流行的本体论框架中,不同实体之间的关系是断裂的,比如主体与客体、心灵与身体、精神与物质、心理与物理、理念与现实、能指与所指等,它们之间都是二分的,没有中间或者过渡地带。中国则与之不同,如在“罔两问景”寓言中,形与影之间并没有这种本体论上的断裂,相反我们发现了一系列的连续关系。
前面已经指出,在“罔两问景”寓言中,不是形与影二分,而是形、影与重影三分。事实上,不仅影子可以被细分,分为影与重影;形状也可以被细分,分为形与纯形。形与实密不可分,就像前面已经指出的那样,毁坏了形也就毁坏了实。但是,有一种形似乎可以与实分离开来,形的毁坏并不会导致实的毁坏。例如,庄子所说的“蛇蚹蜩翼”,也就是蛇蜕的皮和蝉蜕的翅。蛇皮是蛇的形,破坏蛇皮会伤害到蛇,但是蛇蜕下的皮就与蛇分离开了,成了纯形。[10]纯形尽管也是形,但似乎具有了一定的影的性质。或许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影子特意补充了一句“吾待蛇蚹蜩翼邪?”由此可见,在庄子心目中,蛇蚹与蛇不同,蛇蚹比蛇更接近影子。由此,在庄子的本体论框架中,就不是形与影之间的简单二分,而是由形、纯形、影、重影构成的序列。而且,这个序列中的元素还可以细分,从而形成一个高密度语言序列。所谓有密度的语言,根据古德曼关于语言的理论,指的是任何两个最小的语言单位之间都可以加入一个新的语言单位。例如,在1和2之间可以加入1.5,在1与1.5之间可以加入1.25,以至于无穷。这样的语言就是有密度的语言。[11]如果形与影之间并不是截然二分,而是构成一个高密度语言的序列,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形与影之间是连续的,而不是断裂的。
在二分的本体论框架中,不同实体之间是断裂的,因此在这种本体论框架中,不是将影像等同于所指,就是将影像视为漂浮的能指。前者用透明理论进行了强力的辩护,这种理论可以追溯到巴赞,得到了诸如瓦尔顿和斯克拉顿等分析美学家的坚守和发展。[12]我们可以将这种理论称为影像他律论。后者在唯名论、后结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理论那里有众多拥趸。古德曼从唯名论的角度将图像与图像再现的对象严格区别开来,而且特别指出有一类无对象的图像。[13]鲍德里亚的“拟像”彻底截断了图像与现实的关联。[14]我们可以相应地将这种理论称为影像自律论。
随着学术圈内部竞争的加剧,为了标新立异,艺术研究者容易走极端,艺术批评家也喜欢说惊人之语,影像自律论与影像他律论在相互竞争中远离了影像经验的实际。庄子在前影像时代关于影像的思考尽管比较朴素,但有可能更接近我们的影像经验。
在形与影的二分框架中,庄子通过加入纯形和重影让形与影之间的链条变得更密和更长,就像影子所说的那样:“吾所待又有待”。从形这一端来说,形或者物还不是最终的源头,它们也有所待,它们的所待又有所待,以至于无穷。同样,从影这一端来说,重影也不是终点,重影还会有重重影,以至于无穷。这样,形与影之间的链条就被拉长了,同时它们之间的环节或者元素也更加密集了。由此,在二分本体论框架中断裂开来的形与影,就有可能取得联系并实现过渡。
但是,这绝不是说这些环节或者元素之间的区别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庄子》文本包含的四个元素之间的关系也不一样,形与纯形关系最近,它们都是物的外形;形与影之间的关系次之;形与重影之间的关系最远,以至于它们之间的关系链条差不多要断裂了,这就是重影责问影子“何其无特操与?”的原因。这句责问中暗含着重影有点儿“特操”,至少是想有点儿“特操”。换句话说,重影差不多可以跟物的外形断裂,或者至少是想跟物的外形断裂,走向影像自律论。尽管如此,重影仍然在链条的维系之内。借用吴冠中的话来说,不管艺术的风筝飞得多高,它与现实相连的线是不能断的。[15]
在形与影的关系链条中,我们可以分析多种形、影之间的关系,这些不同的关系会导致形成多元的影像理论,包括极端的影像自律论、温和的影像自律论、极端的影像他律论、温和的影像他律论。[16]由此,我们就能容许多种影像观的存在,甚至可以根据不同的影像观对影像进行分类。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分析出来的这些思想,在《庄子》的文本中都是以疑问的方式展示出来的,它们既可以做肯定的理解,也可以做否定的理解。对于影与形的关系,影对形是依附还是不依附,庄子展示了一种两可性,给我们的思考以一种较大的弹性空间,从中可以发展出一种影像多元论。但是,这种影像多元论并不会导致产生怀疑论或者虚无主义。我将这种抵制怀疑论或者虚无主义的多元论称为存有性多元论,以区别于标记性多元论。前者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可以找到,后者在后现代哲学中比较流行。[17]存有性多元论最终导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影像与现实的关系很有可能不止一种,影像的地位跟它在关系链条中所处的位置有关:它既有可能是现实本身,也有可能是虚无缥缈的“幽灵”[18]。
【注释】
[1]彭锋,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从事美学、艺术理论、艺术批评、艺术策展、剧本创作等理论研究和实践。
[2]柏拉图.文艺对话集[M].朱光潜,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70.
[3]柏拉图.文艺对话集[M].朱光潜,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80.
[4]安德烈·巴赞.电影是什么?[M].崔君衍,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8.
[5]WALTON K. Transparent Pictures:On the Nature of Photographic Realism[J]. Critical Inquiry,1984,11(2):246-277.
[6]安德烈·巴赞.电影是什么?[M].崔君衍,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144-145.(www.daowen.com)
[7]安德烈·巴赞.电影是什么?[M].崔君衍,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143.
[8]罗书银.徐冰创作方法论[EB/OL].[2018-07-30]. https://news.artron.net/ 20180730/n1013910.html.
[9]关于《蜻蜓之眼》涉及的艺术与真实的关系问题,参见:彭锋.艺术与真实——从徐冰的《蜻蜓之眼》说开去[J].文艺研究,2017,39(8):5-12.
[10]值得注意的是,邓以蛰在总结中国绘画发展历程的时候指出,绘画最初依附于物体,如各种器皿的形状,绘画不能脱离器皿的形状,这就是最初的“形体一致”阶段。随着历史的演进,绘画逐渐脱离对“体”的依附,进入“形体分化”阶段。最后,形状完全独立,进入“净形”阶段。在此之后,绘画开始向神、生动和气韵等精神领域发展。邓以蛰对体与形的关系的思考,尤其是他的“净形”概念,有助于我们理解这里的“纯形”。关于邓以蛰的思想的分析,参见:彭锋.邓以蛰论画理[J].艺术百家,2017,33(2):137-143.
[11]有关说明,参见:纳尔逊·古德曼.艺术的语言[M].彭锋,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192.
[12]SCRUTON R. Photography and Representation[J]. Critical Inquiry,1981,7(3):577-603.
[13]有关分析,参见:纳尔逊·古德曼.艺术的语言[M].彭锋,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6-35.
[14]有关分析,参见:POSTER M. ed. Jean Baudrillard:Selected Writings[M].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166-184.
[15]吴冠中.风筝不断线[J].文艺研究,1983,5(3):91-92.
[16]关于这四种理论的区分,可参考诺埃尔·卡罗尔在处理艺术与道德的关系时分析出来的四种理论,即极端自律论、温和自律论、极端道德论、温和道德论。参见:CARROLL N. Moderate Moralism[J]. British Journal of Aesthetics,1996,36(3):223-238.
[17]参见:PENG F. Significance or Presence: Re-conceptualizing Pluralism from a Confucian Perspective[J]. Rivista Di Estetica,2019,72(3):19-29.
[18]关于幽灵电影,参见菲利普·迈特于2019年12月20日在北京大学艺术学院的讲座“幽灵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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