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级指标“司法权力”的年度得分进行比较,结果显示,宁夏2017年在“司法权力”指标上的得分排名第三位,2018年上升至第二位,曾在2015年位列第一;广西、湖南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年在“司法权力”指标上的得分位列后三名,表现较差。
表6-2 “司法权力”排名前三与后三省/自治区/直辖市
〔1〕后三位顺序为倒数第三名至倒数第一名,即湖北第29名,北京第30名,四川第31名。后三位顺序下同。
表6-3 “司法权力”得分比较
续表
2014—2018年“司法权力”的二级指标有部分调整,每年的二级指标情况如下表:
表6-4 “司法权力”的二级指标变化情况
续表
2014—2018年指标体系因不断修订完善发生一些变化。下面对五年中共同涉及的指标得分进行比较。其中2015—2018年司法权力下共同涉及的二级指标有:①司法权力依法行使;②司法权力独立行使;③司法权力公正行使;④司法权力主体受到信任与认同;⑤司法裁判受到信任与认同。
其中2014—2016年指标“司法权力主体受到信任与认同”和“司法裁判受到信任与认同”在一级指标“司法公开与司法公信力”下。
图6-2 “司法权力”的二级指标得分年度变化情况(www.daowen.com)
从单个二级指标看,统计数据显示:
(1)“司法权力依法行使”指标2015—2018年得分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2015年该指标得分最高(73.5),2018年得分最低(67.7)。
(2)“司法权力独立行使”指标2015—2017年得分逐年上升,2015年得分最低(55.3),2017年达到最大值(61.8),2018年得分(60.9)又略有下降,但仍达到60分。
(3)“司法权力公正行使”指标2015—2017年得分逐年上升,2017年达到最大值(79.9),2018年得分(78.6)又略有下降,但仍维持在较高水平。
(4)“司法权力主体受到信任与认同”指标2014—2017年得分逐年上升,2017年达到最大值(72.7),2018年得分(72.1)又略有下降。
(5)“司法裁判受到信任与认同”指标曾在2015年达到最低分(69.4),在2017年得分最高(77.5),2018年得分(75.4)较前一年有所下降,但仍高于其他年份得分。
从五个二级指标相比较看,统计数据显示:
(1)2014年“司法裁判受到信任与认同”指标得分更高(74.8);2015年“司法权力依法行使”指标得分最高(73.5);2016年“司法裁判受到信任与认同”指标得分最高(75.0);2017年“司法权力公正行使”指标得分最高(79.9);2018年仍是“司法权力公正行使”指标得分最高(78.6)。
(2)2015—2018年得分最低的指标均为“司法权力独立行使”(55.3、59.7、61.8、60.9),且与其他指标的差距较大。
对上述五个二级指标得分排名前三及后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统计,结果显示:
(1)云南连续四年(2015—2018年)在“司法权力依法行使”指标上的得分排名前三位;而广西和湖南连续两年(2017年、2018年)排名后三位。
(2)2016—2018年连续三年,青海在“司法权力独立行使”指标上的得分排名前三位,湖南在这一指标上的得分排名后三位。
(3)对于“司法权力公正行使”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该指标上的表现不定。
(4)上海曾连续三年(2014—2016年)在“司法权力主体受到信任与认同”指标上的得分排名前三位,宁夏也连续两年(2016年、2017年)排名前三位;湖南连续两年(2017年、2018年)在该指标上排名后三位。
(5)浙江连续两年(2017年、2018年)在“司法裁判受到信任与认同”指标上的得分排名前三位,河南在该指标上进步明显,排名从2016年的倒数第三名升至2018年的第三名。
表6-5 “司法权力”二级指标排名前三与后三省/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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