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测量这一指标,调查问卷设计四个问题:
问题一:“在您所在地区,法院依法及时公开判决书的可能性有多大?”(职业卷和公众卷)
问题二:“在您所在地区,法院判决书对证据采纳与排除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的可能性有多大?”(职业卷)
问题三:“在您所在地区,法院判决书对事实认定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的可能性有多大?”(职业卷)
问题四:“在您所在地区,法院判决书对诉辩双方意见采纳与否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的可能性有多大?”(职业卷)
对于问题一,调查数据显示,有89.5%的受访者认为,法院可能(含有可能、很可能和非常可能)依法及时公开判决书。
表2-68 法院依法及时公开判决书的可能性
图2-131 法院依法及时公开判决书的可能性
法律职业群体和公众相比较,法律职业群体认为法院可能(含有可能、很可能和非常可能)依法及时公开判决书的比例高达97.2%,公众的比例是87.0%。不过,认为法院“非常可能”依法及时公开判决书的,法律职业群体的比例是37.7%,公众的比例仅有13.0%,二者相差24.7个百分点。
不同法律职业群体中,认为法院可能依法及时公开判决书的比例最高的是法官,达98.3%;其次是检察官,也高达98.2%;比例最低的是律师,也有96.3%。此外,认为法院“非常可能”依法及时公开判决书的比例普遍较高,比例最高的仍然是法官,高达66.3%。
图2-132 法院依法及时公开判决书的可能性——不同法律职业群体和公众比较(%)
对于问题二,调查数据显示,有95.0%的受访者认为,判决书可能(含有可能、很可能和非常可能)对证据采纳与排除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
表2-69 判决书对证据采纳与排除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的可能性
图2-133 判决书对证据采纳与排除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的可能性
不同法律职业群体中,认为判决书可能(含有可能、很可能和非常可能)对证据采纳与排除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的比例最高的是法官,达97.8%;比例最低的是律师,也有92.0%。不过,不同法律职业群体对判决书是否“非常可能”对证据采纳与排除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的看法存在差异,法官的比例最高,达53.5%;律师的比例最低,仅15.5%,二者相差38.0个百分点。
(www.daowen.com)
图2-134 判决书对证据采纳与排除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的可能性——不同法律职业群体比较(%)
对于问题三,调查数据显示,有95.3%的受访者认为,判决书可能(含有可能、很可能和非常可能)对事实认定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
表2-70 判决书对事实认定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的可能性
续表
图2-135 判决书对事实认定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的可能性
不同法律职业群体中,认为判决书可能(含有可能、很可能和非常可能)对事实认定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的比例最高的是检察官,达97.9%;比例最低的是律师,也有92.5%。不过,不同法律职业群体对判决书是否“非常可能”对事实认定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的看法存在差异,法官的比例最高,达54.6%;律师的比例最低,仅16.5%,二者相差38.1个百分点。
图2-136 判决书对事实认定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的可能性——不同法律职业群体比较(%)
对于问题四,调查数据显示,有94.4%的受访者认为,判决书可能(含有可能、很可能和非常可能)对诉辩双方意见采纳与否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
表2-71 判决书对诉辩双方意见采纳与否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的可能性
续表
图2-137 判决书对诉辩双方意见采纳与否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的可能性
不同法律职业群体中,认为判决书可能(含有可能、很可能和非常可能)对诉辩双方意见采纳与否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的比例最高的是法官,达98.3%;比例最低的是律师,也有90.3%。不过,不同法律职业群体对判决书是否“非常可能”对诉辩双方意见采纳与否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的看法存在差异,法官的比例最高,达54.4%;律师的比例最低,仅14.9%,二者相差39.5个百分点。
图2-138 判决书对诉辩双方意见采纳与否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的可能性——不同法律职业群体比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