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法律职业背景:对法官的条件要求极高

中国法律职业背景:对法官的条件要求极高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外对担任法官的条件要求远远高于检察官或者律师。御用大律师可以被任命为大法官。到目前为止,英国一直是从优秀的律师中选拔法官。这一选拔法官的做法在美国延续了两百年之久。现在,虽然美国的联邦宪法、法律及各个州的法律,并没有对法官的任职资格做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但是,美国的大多数法官却是从优秀律师中选拔出来的。

中国法律职业背景:对法官的条件要求极高

国外(尤其是西方国家)对担任法官的条件要求远远高于检察官或者律师。西方国家的法学家一致认为,法院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法院中的法官,则是这道正义防线的最后一个把关的人。虽然检察官和律师对法律的正确实施起着重要作用,但是他们对案件所持的意见不是终局性的,而终局性的结论是由法官做出的。鉴于此,国外对担任法官的条件要求远远高出检察官或者律师。

英国的法官是从律师中的佼佼者中选拔。英国自16世纪开始,律师就被分为大律师或者出庭律师和小律师或者非出庭律师。英国的大律师是专门在法庭上进行言辞辩论的人,而小律师则是专门做一些关于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事务。所有的大律师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并合格以后,再经过一定时间的实际工作的磨练,才能成为大律师。要想成为御用大律师,则必须具有10年从事大律师职业的经验,经本人申请,大法官才可以批准他成为御用大律师。御用大律师可以被任命为大法官。英国的关于从律师中选拔法官的传统一直沿袭下来。到目前为止,英国一直是从优秀的律师中选拔法官。

美国法官的选拔也注意从优秀的律师中选拔。美国在独立以前,由于采纳普通法的原因,也采取从律师中选拔法官的做法。这一选拔法官的做法在美国延续了两百年之久。现在,虽然美国的联邦宪法、法律及各个州的法律,并没有对法官的任职资格做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但是,美国的大多数法官却是从优秀律师中选拔出来的。(www.daowen.com)

美国和英国采用从优秀律师中选拔法官的做法,使得法官具备了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从而使得法官处理案件的能力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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